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五十五(3)
时间:2022-11-01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乙丑,桂王纶薨。 六月,壬寅,以河中节度使张弘靖为刑部尚书,同平章事。弘靖,延赏之子也。 翰林学士独孤郁,权德舆之婿也。上叹郁之才美曰:“德舆得婿郁,我反不及邪!”先是尚主皆取贵戚及勋臣之家,上始命宰相选公卿、大夫子弟文雅可居清贯者,诸家多不愿,惟杜佑孙司议郎悰不辞。秋,七月,戊辰,以悰为殿中少监、驸马都尉,尚岐阳公主。公主,上长女,郭妃所生也。八月,癸巳,成婚。公主有贤行,杜氏大族,尊行不翅数十人,公主卑委怡顺,一同家人礼度,二十馀年,人未尝以丝发间指为贵骄。始至,则与悰谋曰:“上所赐奴婢,卒不肯穷屈,奏请纳之,悉自市寒贱可制指者。”自是闺门落然不闻人声。 闰月,丙辰,彰义节度使吴少阳薨。少阳在蔡州,阴聚亡命,牧养马骡,时抄掠寿州茶山以实其军,其子摄蔡州刺史元济,匿丧,以病闻,自领军务。 上自平蜀,即欲取淮西。淮南节度使李吉甫上言:“少阳军中上下携离,请徙理寿州以经营之。”会朝廷方讨王承宗,未暇也。及吉甫入相,田弘正以魏博归附。吉甫以为汝州扞蔽东都,河阳宿兵,本以制魏博,今弘正归附。则河阳为内镇,不应屯重兵以示猜阻。辛酉,以河阳节度使乌重胤为汝州刺史,充河阳、怀、汝节度使,徙理汝州。己巳,弘正检校右仆射,赐其军钱二十万缗,弘正曰:“吾未若移河阳军之为喜也。”九月,庚辰,以洺州刺史李光颜为陈州刺史,充忠武都知兵马使。以泗州刺史令狐通为寿州防御使。通,彰之子也。丙戌,以山南东道节度使袁滋为荆南节度使,以荆南节度使严绶为山南东道节度使。 吴少阳判官苏兆、杨元卿、大将侯惟清皆劝少阳入朝。元济恶之,杀兆,囚惟清。元卿先奏事在长安,具以淮西虚实及取元济之策告李吉甫,请讨之。时元济犹匿丧,元卿劝吉甫,凡蔡使入奏者,所在止之。少阳死近四十日,不为辍朝,但易环蔡诸镇将帅,益兵为备。元济杀元卿妻及四男以圬射堋。淮西宿将董重质,吴少诚少婿也,元济以为谋主。 戊戌,加河东节度使王锷同平章事。 李吉甫言于上曰:“淮西非如河北,四无党援,国家常宿数十万兵以备之,劳费不可支也。失今不取,后难图矣。”上将讨之,张弘靖请先为少阳辍朝、赠官,遣使吊赠,待其有不顺之迹,然后加兵,上从之,遣工部员外郎李君何吊祭。元济不迎敕使,发兵四出,屠舞阳,焚叶,掠鲁山、襄城,关东震骇,君何不得入而还。 冬,十月,丙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赵公李吉甫薨。 壬戌,以忠武节度副使李光颜为节度使。甲子,以严绶为申、光、蔡招抚使,督诸道兵招讨吴元济,乙丑,命内常侍知省事崔潭峻监其军。戊辰,以尚书左丞吕元膺为东都留守。 党项寇振武。 十二月,戊辰,以尚书右丞韦贯之同平章事。 ◎ 元和十年乙未,公元八一五年 春,正月,乙酉,加韩弘守司徒。弘镇宣武,十馀年不入朝,颇以兵力自负,朝廷亦不以忠纯待之。王锷加同平章事,弘耻班在其下,与武元衡书,颇露不平之意。朝廷方倚其形势以制吴元济,故迁官,使居锷上以宠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