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桓帝纪第七(3)
时间:2022-10-24 作者:范晔 点击:次
减天下死罪一等,徙边戍。蜀郡李伯诈称宗室,当立为“太初皇帝”,伏诛。 冬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遂至函谷关,赐所过道傍年九十以上钱,各有差。 太山、琅邪贼公孙举等反叛,杀长吏。 永寿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寿。 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敕州郡赈给贫弱。若王侯吏民有积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禀贷;其百姓吏民者,以见钱雇直。王侯须新租乃偿。 夏四月,白乌见齐国。 六月,洛水溢,坏鸿德苑。南阳大水。司空房植免,太常韩縯为司空。 诏太山、琅琊遇贼者,勿收租、赋,复更、算三年。又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属国都尉张奂讨除之。 二年春正月,初听中官得行三年服。 二月甲申,东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属国夷叛。 秋七月,鲜卑寇云中。太山贼公孙举等寇青、兗、徐二州,遣中郎将段颎讨,破斩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监丞官。 十二月,京师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蛮夷叛,太守式讨之,战殁;遣九真都尉魏朗击破之。复屯据日南。 闰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初以小黄门为守宫令,置冗从右仆射官。 京师蝗。秋七月,河东地裂。 冬十一月,司徒尹颂薨。 长沙蛮叛,寇益阳。 司空韩縯为司徒,太常北海孙朗为司空。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 夏五月己酉,大会公卿以下,赏赐各有差。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师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园陵。大雩。 秋七月己巳,云阳地裂。甲子,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 冬十月,校猎广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鲜卑寇边,使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击破之。 二年春二月,鲜卑寇雁门。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蚕陵,杀县令。 三月,复断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 夏,京师雨水。 六月,鲜卑寇辽东。 秋七月,初造显阳苑,置丞。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皇后于懿陵。 大将军梁冀谋为乱。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诏司隶校尉张彪将兵围冀第,收大将军印绶,冀与妻皆自杀。卫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骑校尉梁让、越骑校尉梁忠、长大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亲数十人,皆伏诛。太尉胡广坐免。司徒韩纟寅、司空孙朗下狱。 壬午,立皇后邓氏,追废懿陵为贵人冢。诏曰:“梁冀奸暴,浊乱王室。孝质皇帝聪敏早茂,冀心怀忌畏,私行杀毒。永乐太后亲尊莫二,冀又遏绝,禁还京师,使朕离母子之爱,隔顾复之恩。祸害深大,罪衅日滋。赖宗庙之灵,及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尚书令尹勋等激愤建策,内外协同,漏刻之间,桀逆枭夷。斯诚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庆赏,以酬忠勋。其封超等五人为县侯,勋等七人为亭侯。”于是旧故恩私,多受封爵。 大司农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大鸿胪梁国盛允为司空。初置秘书监官。 冬十月壬申,行幸长安。乙酉,幸未中宫。甲午,祠高庙。 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壬寅,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 十二月己巳,至自长安,赐长安民粟人十斛,园陵人五斛,行所过县三斛。 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 天竺国来献。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丙午,车骑将军单超薨。 闰月,烧何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