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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玫瑰(3)



  玫瑰当天晚上的航班就离开广州了。她走后,拉拉想:玫瑰专门飞来广州一趟,来回奔波,费了这么多口舌,原来中心思想就是一句话:“拉拉你离开DB吧。”玫瑰不是个善茬,她为什么如此关心我的前程,一个劲鼓动我走?是因为觉得我是她的竞争对手,怕她的位置坐不稳,要赶我走吗?

  转念又想:以老李的风格,玫瑰其实说得也对,她就是安安稳稳生了孩子再回来,老李断不会动她的经理位置的,到头来,白干了一场的还是我杜拉拉。

  一念至此,拉拉的血一下子就热了。想到自己这半年来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却没有任何回报,闹得自己现在在上海办,活像马戏团里的小丑,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有多嘴多舌的对她发些廉价带煽动的同情:“拉拉你真是不容易呀,看看你现在又黑又瘦,你们李斯特全靠你了!”也有不怀好意的,见她就问:“拉拉,你啥时候就该升职了吧?你们李斯特肯定给你申请了一大笔奖金啦!”

  拉拉做完项目后和李斯特的那场谈话,令她很难原谅李斯特。她想起自己气愤之下曾问李斯特:“那些为公司做了贡献的优秀员工的利益,有适用原则来维护吗?公司就不考虑他们职业上升的空间了?”

  拉拉永远记得李斯特冷酷的官僚嘴脸:“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明知道不合理,却没有更好的解决之道。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优秀员工会流失的原因。这很可惜,但是,也很无奈。”

  拉拉又想起自己要求加薪的时候,李斯特的话:“讲钱就不好了,工作不是为了钱。”

  而半年前当玫瑰宣称自己先兆流产不能上班,李斯特来动员自己接项目的时候,说的那些鼓励的话,也仿佛历历在目。他说相信拉拉会在这样的重任中“学到前所未有的有价值的东西,从而使得自己的职业竞争力上升到一个决定性的新台阶”。

  还有自己接项目的时候,李斯特给自己加薪的那个廉价的5%,现在想起来就反胃。

  拉拉不能控制自己的脑子,往事风车般一幕一幕地过电影,越是回想,胸口越是觉得喘不过气来,要炸开一样,恨不能找块水泥地,狠命砸个杯子。

  拉拉很想知道李斯特这么待她是为什么,总不能用“犯贱”二字来解释吧。她想得太阳穴突突跳,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三十岁不到的人,大约很难理解一个六十岁的人的想法。

  拉拉的前任过气男友曾经说她是个著名的行动家,这一点倒没有错,她是个想明白就做的人。

  外企多年教给她的SMART原则(本处指SMART原则中最后一条:任何事情都要有时间限制,到了一定时候,就要看结果),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她的行事准则,她的时效性控制得很好。任何问题,拖了一定的时间后,她就会敦促自己:不能满足于自己一直在致力于某问题,就糊里糊涂无限期地拖下去;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就是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个事先定好的时间点,就一定要下一个结论,到底我该往哪个方向去了。

  李斯特是为了什么,不是拉拉能理解的;玫瑰肯定不是什么好意,可拉拉也不理睬她背后的动机——拉拉把李斯特手下所有表现好的、重要的员工,挨个排了队,看明白一点,要想靠表现好让李斯特主动提拔培养你,尚无先例。他几乎只在一种情况下会主动提拔,那是再不提拔会导致他自己过不了关。但凡有第二可行替代方案,他就延迟所有的提拔和变动。

  关于去找何好德求助的问题,拉拉的心里真叫千回百转。不去找他,自己在DB彻底没戏,他是她最后的希望;去找他呢,假使他做主给了经理的名分,自己就彻底得罪了李斯特,而到时候自己终究也只是李斯特手下的一名经理,日子恐怕也好过不了。再者,大老板们个个都是日理万机的,自己和何好德的级别差距,好比天地之遥,去找他,恐怕要惹他反感,自讨没趣——拉拉对于去找何好德,内心畏难,并无自信。

  思来想去,还就是玫瑰说的那条路,找工作吧。她说干就干,开始找工作了,找了一个月,却没个眉目。

  玫瑰隔三岔五就打个电话试探拉拉,怎奈探不明拉拉的动向。到底是根本没动手找工作呢,还是找得不顺利,一点也问不出来。急得玫瑰直跳脚,恨不能一脚把拉拉给踢出DB。

  玫瑰耐着性子和拉拉说:“拉拉,咱们都是七十年代生人,毛主席的语录背过不少吧?‘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话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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