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列传·第三十四章(2)
时间:2022-10-20 作者:房玄龄 点击:次
渤海殇王恢,字思度,太康五年薨,时年二岁,追加封谥。 元帝六男:宫人荀氏生明帝及琅邪孝王裒。石婕妤生东海哀王冲。王才人生武 陵威王晞。郑夫人生琅邪悼王焕及简文帝。 琅邪孝王裒字道成,母荀氏,以微贱入宫,元帝命虞妃养之。裒初继叔父长乐 亭侯浑,后徙封宣城郡公,拜后将军。及帝为晋王,有司奏立太子,帝以裒有成人 之量,过于明帝,从容谓王导曰:“立子以德不以年。”导曰:“世子、宣城俱有 朗隽之目,固当以年。”于是太子位遂定。更封裒琅邪,嗣恭王后,改食会稽、宣 城邑五万二千户,拜散骑常侍、使持节、都督青徐兖三州诸军事、车骑将军,征还 京师。建武元年薨,年十八,赠车骑大将军,加侍中。及妃山氏薨,祔葬,穆帝更 赠裒太保。子哀王安国立,未逾年薨。 东海哀王冲,字道让。元帝以东海王越世子毗没于石勒,不知存亡,乃以冲继 毗后,称东海世子,以毗陵郡增本封邑万户,又改食下邳、兰陵,以越妃裴氏为太 妃,拜长水校尉。高选僚佐,以沛国刘耽为司马,颍川庾怿为功曹,吴郡顾和为主 簿。永昌初,迁中军将军,加散骑常侍。及东海太妃薨,因发毗丧。冲即王位,以 荥阳益东海国,转车骑将军,徙骠骑将军。咸康七年薨,年三十一,赠侍中、骠骑 大将军、仪同三司,无子。 成帝临崩,诏曰:“哀王无嗣,国统将绝,朕所哀怛。其以小晚生奕继哀王为 东海王。”以道远,罢荥阳,更以临川郡益东海。及哀帝以琅邪王即尊位,徙奕为 琅邪王,东海国阙,无嗣。奕后入纂大业,桓温废之,复为东海王,既而贬为海西 公,东海国又阙嗣。隆安三年,安帝诏以会稽忠王次子彦璋为东海王,继哀王为曾 孙,改食吴兴郡。为桓玄所害,国除。 武陵威王晞,字道叔,出继武陵王喆后,太兴元年受封。咸和初,拜散骑常侍。 后以湘东增武陵国,除左将军,迁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康帝即位,加侍中、特 进。建元初,领秘书监。穆帝即位,转镇军大将军,迁太宰。太和初,加羽葆鼓吹, 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固让。 晞无学术而有武干,为桓温所忌。及简文帝即位,温乃表晞曰:“晞体自皇极, 故宠灵光世,不能率由王度,修己慎行,而聚纳轻剽,苞藏亡命。又息综矜忍,虐 加于人。袁真叛逆,事相连染。顷自猜惧,将成乱阶。请免晞官,以王归籓,免其 世子综官,解子?逢散骑常侍。”?逢以梁王随晞,晞既见黜,送马八十五匹、三 百人杖以归温。温又逼新蔡王晁使自诬与晞、综及着作郎殷涓、太宰长史庾倩、掾 曹秀、舍人刘彊等谋逆,遂收付廷尉,请诛之。简文帝不许,温于是奏徙新安郡, 家属悉从之,而族诛殷涓等,废晃徙冲阳郡。 太元六年,晞卒于新安,时年六十六。孝武帝三日临于西堂,诏曰:“感惟摧 恸,便奉迎灵柩,并改移妃应氏及故世子梁王诸丧,家属悉还。”复下诏曰:“故 前武陵王体自皇极,克己思愆。仰惟先朝仁宥之旨,岂可情礼靡寄!其追封新宁郡 王,邑千户。”晞三子:综、?逢、遵。以遵嗣。追赠综给事中,?逢散骑郎。十 二年,追复晞武陵国,综、?逢各复先官,?逢还继梁国。 梁王?逢,字贤明,出继梁王翘,官至永安太仆,与父晞俱废。薨,子和嗣。 太元中复国。薨,子珍之嗣。桓玄篡位,国人孔朴奉珍之奔于寿阳。桓玄败,珍之 归朝廷。太将军武陵王令曰:“梁王珍之理悟贞立,蒙险违难,抚义怀顺,载奔阙 庭。值寿阳扰乱,在危克固,且可通直散骑郎。”累迁游击将军、左卫、太常。刘 裕伐姚泓,请为谘议参军。裕将弱王室,诬其罪害之。 忠敬王遵,字茂远。初袭封新宁,时年十二,受拜流涕,哀感左右。右将军桓 伊尝诣遵,遵曰:“门何为通桓氏?”左右曰:“伊与桓温疏宗,相见无嫌。”遵 曰:“我闻人姓木边,便欲杀之,况诸桓乎!”由是少称聪慧。及晞追复封武陵王, 以遵嗣,历位散骑常侍、秘书监、太常、中领军。桓玄用事,拜金紫光禄大夫。玄 篡,贬为彭泽侯,遣之国。行次石头,夜涛水入淮,船破,未得发。会义旗兴,复 还国第。朝廷称受密诏,使遵总摄万机,加侍中、大将军,移入东宫,内外毕敬。 迁转百官,称制书;又教称令书。安帝反正,更拜太保,加班剑二十人。义熙四年 薨,时年三十五,诏赐东园温明神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百万,布千匹,策赠 太传,葬加殊礼。子定王季度立,拜散骑侍郎。薨,子球之立。宋兴,国除。 琅邪悼王焕,字耀祖。母有宠,元帝特所钟爱。初继帝弟长乐亭侯浑,后封显 义亭侯。尚书令刁协奏:“昔魏临淄侯以邢颙为家丞,刘桢为庶子。今侯幼弱,宜 选明德。”帝令曰:“临淄万户封,又植少有美才,能同游田苏者。今晚生?蒙弱, 何论于此!间封此儿,不以宠稚子也。亡弟当应继嗣,不获已耳。家丞、庶子,足 以摄祠祭而已,岂宜屈贤才以受无用乎!”及焕疾笃,帝为之撤膳,乃下诏封为琅 邪王,嗣恭王后,俄而薨,年二岁。 帝悼念无已,将葬,以焕既封列国,加以成人之礼,诏立凶门柏历,备吉凶仪 服,营起陵园,功役甚众。琅邪国右常侍会稽孙霄上疏谏曰: 臣闻法度典制,先王所重,吉凶之礼,事贵不过。是以世丰不使奢放,凶荒必 务约杀。朝聘嘉会,足以展庠序之仪;殡葬送终,务以称哀荣之情。上无奢泰之谬, 下无匮竭之困。故华元厚葬,君子谓之不臣;嬴博至俭,仲尼称其合。礼明伤财害 时,古人之所讥;节省简约,圣贤之所嘉也。语曰,上之化下,如风靡草。京邑翼 翼,四方所则,明教化法制,不可不慎也。陛下龙飞践阼,兴微济弊,圣怀劳谦, 务从简俭,宪章旧制,犹欲节省,礼典所无,而反尚饰,此臣愚情窃所不安也。棺 椁舆服旒之属,礼典旧制,不可废阙。凶门柏历,礼典所无,天晴可不用,遇雨则 无益,此至宜节省者也。若琅邪一国一时所用,不为大费,臣在机近,义所不言。 今天台所居,王公百僚聚在都辇,凡有丧事,皆当供给材木百数、竹薄千计,凶门 两表,衣以细竹及材,价直既贵,又非表凶哀之宜,如此过饰,宜从粗简。 又案《礼记》,国君之葬,棺椁之间容柷,大夫容壸,士容甒。以壸甒为差, 则柷财大于壸明矣,椁周于棺,椁不甚大也。语曰,葬者藏也,藏欲其深而固也。 椁大则难为坚固,无益于送终,而有损于财力。凶荒杀礼,经国常典,既减杀而犹 过旧,此为国之所厚惜也。又礼,将葬,迁柩于庙祖而行,及墓即窆,葬之日即反 哭而虞。如此,则柩不宿于墓上也。圣人非不哀亲之在土而无情于丘墓,盖以墓非 安神之所,故修虞于殡宫。始则营草宫于山陵,迁神柩于墓侧,又非典也。非礼之 事,不可以训万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