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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列传·第三十章(2)

  及帝崩,太弟即帝位,是为怀帝,以播为给事黄门侍郎。俄转侍中,徙中书令, 任遇日隆,专管诏命。时越威权自己,帝力不能讨,心甚恶之。以播、胤等有公辅 之量,又尽忠于国,故委以心膂。越惧为己害,因入朝,以兵入宫,执播等于帝侧。 帝叹曰:“奸臣贼子无世无之,不自我先,不自我后,哀哉!”起执播等手,涕泗 歔欷,不能自禁。越遂害之。朝野愤惋,咸曰:“善人,国之纪也,而加虐焉,其 能终乎!”及越薨,帝赠播卫尉,祠以少牢。

  胤字休祖,安平献王外孙也,与播名誉略齐。初为尚书郎,后迁太弟左卫率, 转魏郡太守。及王浚军逼邺,石超等大败,胤奔东海王越于徐州,越使胤与播俱入 关,而所说得行,大驾东还。越以胤为冠军将军、南阳太守。胤从蓝田出武关,之 南阳,前守卫展距胤不受,胤乃还洛。怀帝即位,拜胤左卫将军,转散骑常侍、太 仆卿。既而与播及帝舅王延、尚书何绥、太史令高堂冲并参机密,为东海王越所害。

  皇甫重,字伦叔,安定朝那人也。性沈果,有才用,为司空张华所知,稍迁新 平太守。元康中,华版为秦州刺史。齐王冏辅政,以重弟商为参军。冏诛,长沙王 乂又以为参军。时河间王颙镇关中,其将李含先与商、重有隙,每衔之,及此,说 颙曰:“商为乂所任,重终不为人用,宜急除之,以去一方之患。可表迁重为内职, 因其经长安,乃执之。”重知其谋,乃露檄上尚书,以颙信任李含,将欲为乱,召 集陇上士众,以讨含为名。乂以兵革累兴,今始宁息,表请遣使诏重罢兵,征含为 河南尹。含既就征,重不奉诏,颙遣金城太守游楷、陇西太守韩稚等四郡兵攻之。

  顷之,成都王颖与颙起兵共攻乂,以讨后父尚书仆射羊玄之及商为名。乂以商 为左将军、河东太守,领万余人于关门距张方,为方所破,颙军遂进。乂既屡败, 乃使商间行赍帝手诏,使游楷尽罢兵,令重进军讨颙。商行过长安,至新平,遇其 从甥,从甥素憎商,以告颙,颙捕得商,杀之。乂既败,重犹坚守,闭塞外门,城 内莫知,而四郡兵筑土山攻城,重辄以连弩射之。所在为地窟以防外攻,权变百端, 外军不得近城,将士为之死战。颙知不可拔,乃上表求遣御史宣诏喻之令降。重知 非朝廷本意,不奉诏。获御史驺人问曰:“我弟将兵来,欲至未?”驺云:“已为 河间王所害。”重失色,立杀驺。于是城内知无外救,遂共杀重。

  先是,重被围急,遣养子昌请救于东海王越,越以颙新废成都王颖,与山东连 和,不肯出兵。昌乃与故殿中人杨篇诈称越命,迎羊后于金墉城入宫,以后令发兵 讨张方,奉迎大驾。事起仓卒,百官初皆从之,俄而又共诛昌。

  张辅,字世伟,南阳西鄂人,汉河间相衡之后也。少有干局,与从母兄刘乔齐 名。初补蓝田令,不为豪强所屈。时强弩将军庞宗,西州大姓,护军赵浚,宗妇族 也,故僮仆放纵,为百姓所患。辅绳之,杀其二奴,又夺宗田二百余顷以给贫户, 一县称之。转山阳令,太尉陈准家僮亦暴横,辅复击杀之。累迁尚书郎,封宜昌亭 侯。

  转御史中丞。时积弩将军孟观与明威将军郝彦不协,而观因军事害彦,又贾谧、 潘岳、石崇等共相引重,乃义阳王威有诈冒事,辅并纠劾之。梁州刺史杨欣有姊丧, 未经旬,车骑长史韩预强聘其女为妻。辅为中正,贬预以清风俗,论者称之。用孙 秀执权,威构辅于秀,秀惑之,将绳辅以法。辅与秀笺曰:“辅徒知希慕古人,当 官而行,不复自知小为身计。今义阳王诚弘恕,不以介意。然辅母年七十六,常见 忧虑,恐辅将以怨疾获罪。愿明公留神省察辅前后行事,是国之愚臣而已。“秀虽 凶狡,知辅雅正,为威所诬,乃止。

  后迁冯翊太守。是时长沙王乂以河间王颙专制关中,有不臣之迹,言于惠帝, 密诏雍州刺史刘沈、秦州刺史皇甫重使讨颙。于是沈等与颙战于长安,辅遂将兵救 颙,沈等败绩。颙德之,乃以辅代重为秦州刺史。当赴颙之难,金城太守游楷亦皆 有功,转梁州刺史,不之官。楷闻辅之还,不时迎辅,阴图之。又杀天水太守封尚, 欲扬威西土。召陇西太守韩稚会议,未决。稚子朴有武干,斩异议者,即收兵伐辅。 辅与稚战于遮多谷口,辅军败绩,为天水故帐下督富整所杀。

  初,辅尝着论云:“管仲不若鲍叔,鲍叔知所奉,知所投。管仲奉主而不能济, 所奔又非济事之国,三归反坫,皆鲍不为。”又论班固、司马迁云:“迁之着述, 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万言,烦省不同,不 如迁一也。良史述事,善足以奖劝,恶足以监诫,人道之常。中流小事,亦无取焉, 而班皆书之,不如二也。毁贬晁错,伤忠臣之道,不如三也。迁既造创,固又因循, 难易益不同矣。又迁为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作传,逞辞流离,亦足以明其大才。 故述辩士则辞藻华靡,叙实录则隐核名检,此所以迁称良史也。”又论魏武帝不及 刘备,乐毅减于诸葛亮,词多不载。

  李含,字世容,陇西狄道人也。侨居始平。少有才干,两郡并举孝廉。安定皇 甫商州里年少,少恃豪族,以含门寒微,欲与结交,含距而不纳,商恨焉,遂讽州 以短檄召含为门亭长。会州刺史郭奕素闻其贤,下车擢含为别驾,遂处群僚之右。 寻举秀才,荐之公府,自太保掾转秦国郎中令。司徒迁含领始平中正。秦王柬薨, 含依台仪,葬讫除丧。尚书赵浚有内宠,疾含不事己,遂奏含不应除丧。本州大中 正傅祗以名义贬含。中丞傅咸上表理含曰:

  臣州秦国郎中令始平李含,忠公清正,才经世务,实有史鱼秉直之风。虽以此 不能协和流俗,然其名行峻厉,不可得掩,二郡并举孝廉异行。尚书郭奕临州,含 寒门少年,而奕超为别驾。太保卫瓘辟含为掾,每语臣曰:“李世容当为晋匪躬之 臣。”

  秦王之薨,悲恸感人,百僚会丧,皆所目见。而今以含俯就王制,谓之背戚居 荣,夺其中正。天王之朝,既葬不除,籓国之丧,既葬而除。籓国欲同不除,乃当 责引尊准卑,非所宜言耳。今天朝告于上,欲令籓国服于下,此为籓国之义隆,而 天朝之礼薄也。又云诸王公皆终丧,礼宁尽乃叙,明以丧制宜隆,务在敦重也。夫 宁尽乃叙,明以哀其病耳。异于天朝,制使终丧,未见斯文。国制既葬而除,既除 而祔。爰自汉魏迄于圣晋,文皇升遐,武帝崩殂,世祖过哀,陛下毁顿,衔疚谅闇, 以终三年,率土臣妾岂无攀慕遂服之心,实以国制不可而逾,故于既葬不敢不除。 天王之丧,释除于上,籓国之臣,独遂于下,此不可安。复以秦王无后,含应为丧 主,而王丧既除而附,则应吉祭。因曰王未有庙,主不应除服。秦王始封,无所连 祔,灵主所居,即便为庙。不问国制云何,而以无庙为贬。以含今日之所行,移博 士使案礼文,必也放勋之殂,遏密三载,世祖之崩,数旬即吉,引古绳今,阖世有 贬,何但李含不应除服。今也无贬,王制故也。圣上谅闇,哀声不辍,股肱近侍, 犹宜心丧,不宜便行婚娶欢乐之事,而莫云者,岂不以大制不可而曲邪?且前以含 有王丧,上为差代。尚书敕王葬日在近,葬讫,含应摄职,不听差代。葬讫,含犹 踌躇,司徒屡罚访问,踧含摄职,而随击之,此为台敕府符陷含于恶。若谓台府为 伤教义,则当据正,不正符敕,唯含是贬,含之困踬尚足惜乎!国制不可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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