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2)
2022-10-14 网友提供 作者:吴嫡 点击:次
于正将两边的人都捉拿归案后,详问案情,两边各执一词。佃户说东家的儿子企图非礼他的女儿,因此他才将对方打伤;东家则叫屈,说自己儿子读书明理,怎么会干这种事?这佃户一贯刁顽,抗租不交。东家让儿子去通知他,如果再不交租,就要把地收回来给别人家种,这佃户就诬赖少爷非礼他女儿,把少爷打了一顿,还声称如果不把地继续给他种,谁敢来他就打谁。 于正大怒,拍案道:“你是地主,他是佃户,我只听说过地主欺负佃户的,还从没听说过佃户欺负地主的,你这话说得倒也奇怪!” 东家吓了一跳,赶紧说:“知县老爷,我说的句句实情啊,这个佃户的刁顽是出了名的,老爷访查便知。小民虽仗着祖上阴德,薄有家产,平日却并不敢仗势欺人的。” 于正冷笑一声,从袖子里掏出那张一百两的银票:“既然有理,为何还要贿赂本官?可见是做贼心虚,还敢抵赖?” 东家脸涨得通红,满脸惭愧,无言以对。 佃户高喊青天大老爷,于正正要宣布判决时,忽然发现在县衙外观看的人们交头接耳,脸上都有不以为然的神色。他心里微微一愣,咳嗽一声:“暂且退堂,明日宣判。” 回到后堂,于正对着不倒翁,脑子里翻江倒海,他以往断案,老百姓都是欢声雷动,怎么今天堂下是那种反应呢?他随手拨了拨不倒翁,不倒翁微笑着摇晃了几下,又站了起来,微微晃动着脑袋。 于正心里一亮:不倒翁为什么能站得稳?不仅仅是因为他肚子里有货,还在于他脑子里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没有成见,没有偏见,一切都靠肚子里的学问做主。 于正反问自己:是不是地主一定会欺负佃户,佃户一定不会欺负地主?是不是给当官的行贿就一定是没有理的?自己光靠这个来断案,是不是一种偏见和成见?他站起来,换上便服,化了化装,出门去了。 于正化装的水平还不错,老百姓们都没能认出他来。他在茶楼酒肆里听人家议论这个案子,几乎都是替那地主叫屈的。因为这个地主在郊区,于正了解不多,听老百姓一说,才知道这是一户善良的人家,佃户的租金并不高,遇上灾年还会主动减租。而那地主的儿子读书学文,虽然没能考中,但也是出了名的老实人。 倒是那个佃户,除了不交租,平时也很无赖,加上练过些功夫,其他佃户都不敢惹他。他又敢玩命,地主几次想收回地来都被他打回去了。看来这次地主宁可花一百两银子,也想把这瘟神送走。 于正再次开庭后,手里拿着一叠证据,历数那佃户的无赖行为,最后判了三十大板,把那佃户的无赖劲打没了,当堂表示愿意悔过自新,好好种地,好好交租,只求不退租就行。于正让他立了字据,三年内将欠租缴清,再敢耍无赖,立刻赶走。 那地主感动得连连磕头,于正把银票交还给他说:“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贿赂朝廷官员也是罪,念在你平日与人为善,我就不追究这件事了。” 地主连声说:“我糊涂,以为当官的都要钱,否则有理的事也给判没理了。我心里没底,才听了别人的主意送钱。想不到老爷如此清廉刚正,我好生惭愧。” 这一次,堂下再次欢声雷动。 3.不畏强权 三年任满,屡获嘉奖的于正顺理成章地被朝廷提拔为知府。官职高了,管的地方大了,接触的官场层次也高了。眼看于正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官场新星,不但下级官员拼命巴结,同级官员大力结交,就连上级的官员们也都想把于正争取到自己这边来。 于正对朝廷内的党争并不感兴趣,他只想堂堂正正地做个好官,像之前一样再度升迁,光宗耀祖。但知府想再往上升却不是那么简单了。知县在官场里角色小,只要你干得好,就能得到提升。知府想提升,除了干得好,还得要有后台,不找个二品以上的大官当靠山,想升迁十分困难。 现在朝中两派里,最想争取他的是户部尚书,他本来就是于得水的靠山,现在见老部下的儿子成长起来了,自然顺理成章地想把他拉过来跟自己干。户部尚书正在谋求当宰相,这一步却也不那么容易,需要大量的人脉。而另一派是兵部尚书,也盯着宰相的位子,他的势力也不小,眼看于正对他的拉拢不感兴趣,就开始动脑筋想把于正撤掉,换上自己的人。 这时,于正辖区里出了件案子,看似平凡无奇,一个官员的夫人一时恼怒,打死了一个顶撞自己的丫环。丫环的家人不干了,告到县衙。 知县审理之后,认为当初丫环卖到官员家中已经有卖身契,说好了走死逃亡各安天命,主人打死仆人,按律法不抵命,只判了赔偿一百两银子。 刚巧这案子就出在于正原来当知县的那个县城,现任知县也是进士出身,上任刚一年,卷宗判得井井有条,清清楚楚。于正复审了一遍后,觉得没有问题,于是按规定,批复同意,放进命案一宗里准备呈交刑部。 不料第二天,那丫环的父亲竟然到于正的知府衙门击鼓鸣冤了。老头一进门就先被打了二十大板,这是朝廷立的规矩,不管你是有理无理,越级上告先挨二十板子,谁也免不了这规矩,如果越两级上告,就是四十板子,以此类推。如果直接告御状,先滚钉板,能活下来再审,即使赢了官司,也要流放三千里。所以没有冤情,不会有人去越级上告的。 于正顿时心里觉得不妥起来,他接了状纸,那老头痛哭流涕:“知府大老爷,我闺女给他家当丫环不假,可并不曾签卖身契啊。我家原是那老爷家的佃户,他们家缺人手,就让我闺女进去当了丫环,每月给工钱,并不是卖身为奴的啊。那卖身契是打死我女儿后,他们怕人命关天,找人伪造的呀。他们半夜抓了我,打昏了我,硬按了手印。知县老爷存心偏袒他们,说物证人证俱在,我是无理取闹,让我拿了银子赶紧走。我女儿死得冤啊,大老爷啊!” 于正心里一惊,如果这老人说的是真的,那真是骇人听闻的一件事。可看着老人身上的累累伤痕,他觉得老人不会为了诬陷别人而受这么大的罪。他想了想,决定下县城走一趟。 到了自己曾经管辖的县衙门,现任知县王清迎了出来。后堂看茶后,于正开门见山把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王清微微一笑:“大人,这番话那老头在公堂上也说过,但被告一方的卖身契白纸黑字,又有他的指印,这是物证;其他仆人丫环都证明原告的女儿确实是通过卖身入府的,这是人证。您说,我总不能放着人证物证不看,只听原告的一面之词吧。” 于正沉吟一下:“卖身契何在?拿来给我。” 王清愣了一下,从案卷中拿出了卖身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