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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二十三(2)


  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张易之兄弟;邵王重润与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窃议其事。易之诉于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杀。延基,承嗣之子也。
  丙申,以相王知左、右羽林卫大将军事。
  冬,十月,壬寅,太后西入关,辛酉,至京师;赦天下,改元。
  十一月,戊寅,改含元宫为大明宫。
  天官侍郎安平崔玄?,性介直,未尝请谒。执政恶之,改文昌左丞。月馀,太后谓玄?曰:“自卿改官以来,闻令史设斋自庆。此欲盛为奸贪耳,今还卿旧任。”乃复拜天官侍郎,仍赐彩七十段。
  以主客郎中郭元振为凉州都督、陇右诸军大使。
  先是,凉州南北境不过四百馀里,突厥、吐蕃频岁奄至城下,百姓苦之。元振始于南境硖口置和戎城,北境碛中置白亭军,控其冲要,拓州境千五百里,自是寇不复至城下。元振又令甘州刺史李汉通开置屯田,尽水陆之利。旧凉州粟麦斛至数千,及汉通收率之后,一缣籴数十斛,积军粮支数十年。元振善于抚御,在凉州五年,夷、夏畏慕,令行禁止,牛羊被野,路不拾遗。

  ◎ 长安二年壬寅,公元七零二年

  春,正月,乙酉,初设武举。
  突厥寇盐、夏二州。三月,庚寅,突厥破石岭,寇并州。以雍州长史薛季昶摄右台大夫,充山东防御军大使,沧、瀛、幽、易、恒、定等州诸军皆受季昶节度。夏,四月,以幽州刺史张仁愿专知幽、平、妫、檀防御,仍与季昶相知,以拒突厥。
  五月,壬申,苏安恒复上疏曰:“臣闻天下者,神尧、文武之天下也。陛下虽居正统,实因唐氏旧基。当今太子追回,年德俱盛,陛下贪其宝位而忘母子深恩,将何圣颜以见唐家宗庙,将何诰命以谒大帝坟陵?陛下何故日夜积忧,不知钟鸣漏尽!臣愚以为天意人事,还归李家。陛下虽安天位,殊不知物极则反,器满则倾。臣何惜一朝之命,而不安万乘之国哉!”太后亦不之罪。
  乙未,以相王为并州牧,充安北道行军元帅,以魏元忠为之副。
  六月,壬戌,召神都留守韦巨源诣京师,以副留守李峤代之。
  秋,七月,甲午,突厥寇代州。
  司仆卿张昌宗兄弟贵盛,势倾朝野。八月,戊午,太子、相王、太平公主上表请封昌宗为王,制不许;壬戌,又请,乃赐爵鄴国公。
  敕:“自今有告言扬州及豫、博馀党,一无所问,内外官司无得为理。”
  九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神都见其既。
  壬申,突厥寇忻州。
  己卯,吐蕃遣其臣论弥萨来求和。
  庚辰,以太子宾客武三思为大谷道大总管,洛州长史敬晖为副;辛巳,又以相王旦为并州道元帅,三思与武攸宜、魏元忠为之副;姚元崇为长史,司礼少卿郑杲为司马;然竟不行。
  癸未,宴论弥萨于麟德殿。时凉州都督唐体璟入朝,亦预宴。弥萨屡窥之。太后问其故,对曰:“洪源之战,此将军猛厉无故,故欲识之。”太后擢休璟为右武威、金吾二卫大将军。休璟练习边事,自碣石以西逾四镇,绵亘万里,山川要害,皆能记之。
  冬,十月,甲辰,天官侍郎、同平章事顾琮薨。
  戊申,吐蕃赞普将万馀人寇茂州,都督陈大慈与之四战,皆破之,斩首千馀级。
  十一月,辛未,监察御史魏靖上疏,以为:“陛下既知来俊臣之奸,处以极法,乞详覆俊臣等所推十狱,伸其枉滥。”太后乃命监察御史苏颋按覆俊臣等旧狱,由是雪免者甚众。颋,夔之曾孙也。
  戊子,太后祀南郊,赦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魏元忠为安东道安抚大使,羽林卫大将军李多祚检校幽州都督,右羽林卫将军薛讷、左武卫将军骆务整为之副。
  戊申,置北庭都护府于庭州。侍御史张循宪为河东采访使,有疑事不能决,病之,问侍吏曰:“此有佳客,可与议事者乎?”吏言前平乡尉猗氏张嘉贞有异才,循宪召见,询以事;嘉贞为条析理分,莫不洗然。循宪因请为奏,皆意所未及。循宪还,见太后,太后善其奏,循宪具言嘉贞所为,且请以己之官授之。太后曰:“朕宁无一官自进贤邪!”因召嘉贞,入见内殿,与语,大悦,即拜监察御史;擢循宪司勋郎中,赏其得人也。

  ◎ 长安三年癸卯,公元七零三年

  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吐蕃遣使献马千匹、金二千两以求昏。
  闰月,丁丑,命韦安石留守神都。
  己卯,改文昌台为中台。以中台左丞李峤知纳言事。
  新罗王金理洪卒,遣使立其弟崇基为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贺干来,请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宁州大水,溺杀二千馀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谏大夫硃敬则同平章事。
  戊申,以并州牧相王旦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书、检校凉州都督唐休璟同凤阁鸾台三品。时突骑施酋长乌质勒与西突厥诸部相攻,安西道绝。太后命休璟与诸宰相议其事,顷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议施行。后十馀日,安西诸州请兵应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画,太后谓休璟曰:“恨用卿晚!”谓诸宰相曰:“休璟练习边事,卿曹十不当一。”
  时西突厥可汗斛瑟罗用刑残酷,诸部不服。乌质勒本隶斛瑟罗,号莫贺达干,能抚其众,诸部归之,斛瑟罗不能制。乌质勒置都督二十员,各将兵七千人,屯碎叶西北;后攻陷碎叶,徙其牙帐居之。斛瑟罗部众离散,因入朝,不敢复还,乌质勒悉并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初,左台大夫、同凤阁鸾台三品魏元忠为洛州长史,洛阳令张昌仪恃诸兄之势,每牙,直上长史听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张易之奴暴乱都市,元忠杖杀之。及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为雍州长史,对仗,问宰相曰:“谁堪雍州者?”元忠对曰:“今之朝臣无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别除一官;昌期何如?”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独曰:“昌期不堪!”太后问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闲吏事,向在岐州,户口逃亡且尽。雍州帝京,事务繁剧,不若季昶强干习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尝面奏:“臣自先帝以来,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尽忠死节,使小人在侧,臣之罪也!”太后不悦,由是诸张深怨之。
  司礼丞高戬,太平公主之所爱也。会太后不豫,张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驾,为元忠所诛,乃谮元忠与戬私议云“太后老矣,不若挟太子为久长。”太后怒,下元忠、戬狱,将使与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凤阁舍人张说,赂以美官,使证元忠,说许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诸宰相,使元忠与昌宗参对,往复不决。昌宗曰:“张说闻元忠言,请召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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