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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二十(5)


  或告文昌右丞周兴与丘神勣通谋,太后命来俊臣鞫之,俊臣与兴方推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此甚易取。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内状推史,请兄入此甕。”兴惶恐,叩头服罪。法当死,太后原之。二月,流行岭南,在道,为仇家所杀。
  兴与索元礼、来俊臣竞为暴刻,兴、元礼所杀各数千人,俊臣所破千馀家。元礼残酷尤甚,太后亦杀之以慰人望。
  徙左卫大将军千乘王武攸暨为定王。
  立故太子贤之子光顺为义丰王。
  甲子,太后命始祖墓曰德陵,睿祖墓曰乔陵,严祖墓曰节陵,肃祖墓曰简陵,烈祖墓曰靖陵,显祖墓曰永陵,改章德陵为昊陵,显义陵为顺陵。
  追复李君羡官爵。
  夏,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癸卯,制以释教开革命之阶,升于道教之上。
  命建安王攸宜留守长安。
  丙辰,铸大钟,置北阙。
  五月,以岑长倩为武威道行军大总管,击吐蕃,中道召还,军竟不出。
  六月,以左肃政大夫格辅元为地官尚书,与鸾台侍郎乐思晦、凤阁侍郎任知古并同平章事。思晦,彦?之子也。
  秋,七月,徙关内户数十万以实洛阳。
  八月,戊申,纳言武攸宁罢为左羽林大将军;夏官尚书欧阳通为司礼卿兼判纳言事。
  庚申,杀玉钤卫大将军张虔勖。来俊臣鞫虔勖狱,虔勖自讼于徐有功;俊臣怒,命卫士以刀乱斫杀之,枭首于市。
  义丰王光顺、嗣雍王守礼、永安王守义、长信县主等皆赐姓武氏,与睿宗诸子皆幽闭宫中,不出门庭者十馀年。守礼、守义,光顺之弟也。或告地官尚书武思文初与徐敬业通谋;甲子,流思文于岭南,复姓徐氏。
  九月,乙亥,杀岐州刺史云弘嗣。来俊臣鞫之,不问一款,先断其首,乃伪立案奏之。其杀张虔勖亦然。敕旨皆依,海内钳口。
  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傅游艺梦登湛露殿,以语所亲,所亲告之;壬辰,下狱,自杀。
  癸巳,以左羽林卫大将军建昌王武攸宁为纳言,洛州司马狄仁杰为地官侍郎,与冬官侍郎裴行本并同平章事。太后谓仁杰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卿欲知谮卿者名乎!”仁杰谢曰:“陛下以臣为过,臣请改之;知臣无过,臣之幸也,不愿知谮者名。”太后深叹美之。
  先是,凤阁舍人修武张嘉福使洛阳人王庆之等数百人上表,请立武承嗣为皇太子。文昌右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岑长倩以皇嗣在东宫,不宜有此议,奏请切责上书者,告示令散。太后又问地官尚书、同平章事格辅元,辅元固称不可。由是大忤诸武意,故斥长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还,下制狱。承嗣又谮辅元。来俊臣又胁长倩子灵原,令引司礼卿兼判纳言事欧阳通等数十人,皆云同反。通为俊臣所讯,五毒备至,终无异词,俊臣乃诈为通款。冬,十月,己酉,长倩、辅元、通等皆坐诛。
  王庆之见太后,太后曰:“皇嗣我子,奈何废之?”对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今谁有天下,而以李氏为嗣乎!”太后谕遣之。庆之伏地,以死泣请,不去。太后乃以印纸遗之曰:“欲见我,以此示门者。”自是庆之屡求见,太后颇怒之,命凤阁侍郎李昭德赐庆之杖。昭德引出光政门外,以示朝士曰:“此贼欲废我皇嗣,立武承嗣!”命扑之,耳目皆血出,然后杖杀之,其党乃散。
  昭德因言于太后曰:“天皇,陛下之夫;皇嗣,陛下之子。陛下身有天下,当传之子孙为万代业,岂得以侄为嗣乎!自古未闻侄为天子而为姑立庙者也!且陛下受天皇顾托,若以天下与承嗣,则天皇不血食矣。”太后亦以为然。昭德,乾祐之子也。
  壬辰,杀鸾台侍郎、同平章事乐思晦、右卫将军李安静。安静,纲之孙也。太后将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劝进,安静独正色拒之。及下制狱,来俊臣诘其反状,安静曰:“以我唐家老臣,须杀即杀!若问谋反,实无可对!”俊臣竟杀之。
  太学生王循之上表,乞假还乡,太后许之。狄仁杰曰:“臣闻君人者唯杀生之柄不假人,自馀皆归之有司。故左、右丞,徒以下不句;左、右相,流以上乃判,为其渐贵故也。彼学生求假,丞、簿事耳,若天子为之发敕,则天下之事几敕可尽乎!必欲不违其愿,请普为立制而已。”太后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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