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志·第十八章(7)
时间:2022-09-11 作者:房玄龄 点击:次
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苍白二色鹅出,苍者飞翔冲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陈留董养曰:“步广,周之狄泉,盟会地也。白者,金色,国之行也。苍为胡象,其可尽言乎?”是后,刘元海、石勒相继乱华。 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及闰月戊子而帝崩,后遂有苏峻、祖约之乱。 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鸥鸟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时庾亮苟违众谋,将召苏峻,有言不从之咎,故白祥先见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乱,宫掖焚毁,化为汙莱,此其应也。 咸康八年七月,有白鹭集殿屋。是时康帝初即位,不永之祥也。后涉再期而帝崩。案刘向曰:“野鸟入处,宫室将空。”此其应也。 海西初以兴守三年二月即位,有野雉集于相风。此羽虫之孽也。寻为桓温所废也。 孝武帝太元十六年六月,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十八年东宫始成,十九年正月鹊又巢其西门。此殆与魏景初同占。学堂,风教所聚;西头,又金行之祥。及帝崩后,安皇嗣位,桓玄遂篡,风教乃穨,金行不竞之象也。 安帝义熙三年,龙骧将军硃猗戍寿阳。婢炊饭,忽有群乌集灶,竞来啄?敢,婢驱遂不去。有猎狗咋杀两乌,余乌因共啄杀狗,又?敢其肉,唯余骨存。此亦羽虫之孽,又黑祥也。明年六月,猗死,此其应也。 羊祸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导厩羊生无后足,此羊祸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明年,苏峻破京都,导与帝俱幽石头,仅乃得免,是其应也。 赤眚赤祥 公孙文懿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此赤祥也。占曰:“有形不成,有体不声,其国灭亡。”文懿寻为魏所诛。 吴戍将邓喜杀猪祠神,治毕悬之,忽见一人头往食肉,喜引弓射中之,咋咋作声,绕屋三日,近赤祥也。后人白喜谋北叛,阖门被诛。京房《易传》曰:“山见葆,江于邑,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 武帝太康五年四月壬子,鲁国池水变赤如血。 七年十月,河阴有赤雪二顷。此赤祥也。是后四载而帝崩,王室遂乱。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余步,此赤祥也。至元康末,穷凶极乱,僵尸流血之应也。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杀伤数万人”,是其应也。 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寤,是月愍怀遂毙。于是王室成衅,祸流天下。淖齿杀齐湣王日,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谓乎?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下有恶心,不出三年,无其宗。”又曰:“佞人禄,功臣戮,天雨血也。” 愍帝建兴元年十二月,河东地震,雨肉。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丞相扬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赃罪,依军法戮之。其息诉称:“督运事讫,无所稽乏,受赇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势,先声后实,实是屯戍,非为征军。自四年已来,运漕稽停,皆不以军兴法论。”僚佐莫之理。及有变,司直弹劾众官,元帝不问,遂频旱三年。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郭景纯曰:“血者水类,同属于《坎》。《坎》为法象,水平润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征也。” 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于牵牛,入紫微,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之纲,成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