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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二(4)


  丁酉,隋襄平太守邓暠以柳城、北平二郡来降;以暠为营州总管。
  辛巳,太常卿郑元璹击硃粲于商州,破之。
  初,宇文化及遣使招罗艺,艺曰:“我,隋臣也!”斩其使者,为炀帝发丧,临三日。窦建德、高开道各遣使招之,艺曰:“建德、开道,皆剧贼耳。吾闻唐公已定关中,人望归之。此真吾主也,吾将从之,敢沮议者,斩!”会张道源慰抚山东,艺遂奉表,与渔阳、上谷等诸郡皆来降。癸未,诏以艺为幽州总管。薛万均,世雄之子也,与弟万彻俱以勇略为艺所亲待,诏以万均为上柱国、永安郡公,万彻为车骑将军、武安县公。
  窦建德既克冀州,兵威益盛,帅众十万寇幽州。艺将逆战,万均曰:“彼众我寡,出战必败。不若使羸兵背城阻水为陈,彼必渡水击我。万均请以精骑百人伏于城旁,俟其半渡击之,蔑不胜矣。”艺从之。建德果引兵渡水,万均邀击,大破之。建德竟不能至其城下,乃分兵掠霍堡及雍奴等县;艺复邀击,败之。凡相拒百余日,建德不能克,乃还乐寿。
  艺得隋通直谒者温彦博,以为司马。艺以幽州归国,彦博赞成之;诏以彦博为幽州总管府长史,未几,征为中书侍郎。兄大雅,时为黄门侍郎,与彦博对居近密,时人荣之。
  以西突厥曷娑那可汗为归义王。曷娑那献大珠,上曰:“珠诚至宝;然朕宝王赤心,珠无所用。”竟还之。
  乙酉,车驾幸周氏陂,过故墅。
  初,羌豪旁企地以所部附薛举,及薛仁果败,企地来降,留长安,企地不乐,帅其众数千叛,入南山,出汉川,所过杀掠。武候大将军宠玉击之,为企地所败。行至始州,掠女子王氏,与俱醉卧野外;王氏拔其佩刀,斩首送梁州,其众遂溃。诏赐王氏号崇义夫人。
  壬辰,王世充帅众三万围谷州,刺史任瑰拒却之。
  上使李密分其麾下之半留华州,将其半出关。长史张宝德预在行中,恐密亡去,罪相及;上封事,言其必叛。上意乃中变,又恐密惊骇,乃降敕书劳来,令密留所部徐行,单骑入朝,更受节度。
  密至稠桑,得敕,谓贾闰甫曰:“敕遣我去,无故复召我还,天子向云,‘有人确执不许’,此谮行矣。吾今若还,无复生理,不若破桃林县,收其兵粮,北走渡河。比信达熊州,吾已远矣。苟得至黎阳,大事必成。公意如何?”闰甫曰:“主上待明公甚厚;况国家姓名,著在图谶,天下终当一统。明公既已委质,复生异图,任瑰、史万宝据熊、穀二州,此事朝举,彼兵夕至,虽克桃林,兵岂暇集,一称叛逆,谁复容人!为明公计,不若且应朝命,以明元无异心,自然浸润不行;更欲出就山东,徐思其便可也。”密怒曰:“唐使吾与绛、灌同列,何以堪之!且谶文之应,彼我所共。今不杀我,听使东行,足明王者不死;纵使唐遂定关中,山东终为我有。天与不取,乃欲束手投人!公,吾之心腹,何意如是!若不同心,当斩而后行!”闰甫泣曰:“明公虽云应谶,近察天人,稍已相违。今海内分崩,人思自擅,强者为雄;明公奔亡甫尔,谁相听受!且自翟让受戮之后,人皆谓明公弃恩忘本,今日谁肯复以所有之兵束手委公乎!彼必虑公见夺,逆相拒抗,一朝失势,岂有容足之地哉!自非荷恩殊厚者,讵能深言不讳乎!愿明公熟思之,但恐大福不再。苟明公有所措身,闰甫亦何辞就戮!”密大怒,挥刃欲击之;王伯当等固请,乃释之。闰甫奔熊州。伯当亦止密,以为未可,密不从。伯当乃曰:“义士之志,不以存亡易心。公必不听,伯当与公同死耳,然终恐无益也。”
  密因执使者,斩之。庚子旦,密绐桃林县官曰:“奉诏暂还京师,家人请寄县舍。”乃简骁勇数十人,著妇人衣,戴羃?,藏刀裙下,诈为妻妾,自帅之入县舍。须臾,变服突出,因据县城。驱掠徒众,直趣南山,乘险而东,遣人驰告故将伊州刺史襄城张善相,令以兵应接。
  右翊卫将军史万宝镇熊州,谓行军总管盛彦师曰:“李密,骁贼也,又辅以王伯当,今决策而叛,殆不可当也。”彦师笑曰:“请以数千之众邀之,必枭其首。”万宝曰:“公以何策能尔?”彦师曰:“兵法尚诈,不可为公言之。”即帅众逾熊耳山南,据要道,令弓弩夹路乘高,刀楯伏于溪谷,令之曰:“俟贼半渡,一时俱发。”或问曰:“闻李密欲向洛州,而公入山,何也?”彦师曰:“密声言向洛,实欲出人不意,走襄城,就张善相耳。若贼入谷口,我自后追之,山路险隘,无所施力,一夫殿后,必不能制。今吾先得入谷,擒之必矣。”
  李密既渡陕,以为馀不足虑,遂拥众徐行,果逾山南出。彦师击之,密众首尾断绝,不得相救。遂斩密及伯当,俱传首长安。彦师以功赐爵葛国公,仍领熊州。
  李世勣在黎阳,上遣使以密首示之,告以反状。世勣北面拜伏号恸,表请收葬;诏归其尸。世勣为之行服,备君臣之礼。大具仪卫,举军缟素,葬密于黎阳山南。密素得士心,哭者多欧血。
  隋右武卫大将军李景守北平,高开道围之,岁余不能克。辽西太守邓暠将兵救之,景帅其众迁于柳城;后将还幽州,于道为盗所杀。开道遂取北平,进陷渔阳郡,有马数千匹,众且万,自称燕王,改元始兴,都渔阳。
  怀戎沙门高昙晟因县令设斋,士民大集,昙晟与僧五千人拥斋众而反,杀县令及镇将,自称大乘皇帝,立尼静宣为邪输皇后,改元***。遣使招开道,立为齐王。开道帅众五千人归之,居数月,袭杀昙晟,悉并其众。
  有犯法不至死者,上特命杀之。监察御史李素立谏曰:“三尺法,王者所与天下共也;法一动摇,人无所措手足。陛下甫创鸿业,奈何弃法!臣忝法司,不敢奉诏。”上从之。自是特承恩遇,命所司授以七品清要官;所司拟雍州司户,上曰:“此官要而不清。”又拟秘书郎。上曰:“此官清而不要。”遂擢授侍御史。素立,义深之曾孙也。
  上以舞胡安叱奴为散骑侍郎。礼部尚书李纲谏曰:“古者乐工不与士齿,虽贤如子野、师襄,皆终身继世不易其业。唯齐末封曹妙达为王,安马驹为开府,有国家者以为殷鉴。今天下新定,建义功臣,行赏未遍,高才硕学,犹滞草莱;而先擢舞胡为五品,使鸣玉曳组,趋翔廊庙,非所以规模后世也。”上不从,曰:“吾业已授之,不可追也。”
  陈岳论曰:受命之主,发号施令,为子孙法;一不中理,则为厉阶。今高祖曰:“业已授之,不可追”,苟授之而是,则已;授之而非,胡不可追欤!君人之道,不得不以“业已授之”为诫哉!
  李轨吏部尚书梁硕,有智略,轨常倚之以为谋主。硕见诸胡浸盛,阴劝轨宜加防察,由是与户部尚书安修仁有隙。轨子仲琰尝诣硕,硕不为礼,乃与修仁共谮硕于轨,诬以谋反,轨鸩硕,杀之。有胡巫谓轨曰:“上帝当遣玉女自天而降。”轨信之,发民筑台以候玉女,劳费甚广。河右饥,人相食,轨倾家财以赈之;不足,欲发仓粟,召群臣议之。曹珍等皆曰:“国以民为本,岂可爱仓粟而坐视其死乎!”谢统师等皆故隋官,心终不服,密与群胡为党,排轨故人,乃诟珍曰:“百姓饿者自是羸弱,勇壮之士终不至此。国家仓粟以备不虞,岂可散之以饲羸弱!仆射苟悦人情,不为国计,非忠臣也。”轨以为然,由是士民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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