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3)
时间:2022-08-28 作者:乔治·R·R·马丁 点击:次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