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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陪审团机制反思

  在2022年夏天,见证Depp vs Heard的庭审以后,有更深的体会和连接感,仿佛能看到当时在trial背后的juror room里,陪审团的成员是怎么说快把眼前的事情完成回家做正事,因为嫌疑人律师准备的不充分,没有提出很多盲点,甚至交叉质询都没有想要把证人tear down的感觉,导致陪审团很多成员都认为证人的话一定是真实的,因为他们宣誓了,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对于证人说的话,我们是否要保持合理的怀疑。比如: 楼下老人,在41秒左右才能走到走廊尽头看见嫌疑人跑下楼,但是宣称15秒左右;另外他们住在离火车轨道触手可及的地方,在火车经过产生的巨响时竟然能听到楼上大喊以及人摔倒在地的声音 ? 那么这个老人的收益点在哪里?为什么想要说谎呢,剧中陪审团成员给出解释为,因为作为老人的他可以理解,他想让自己的voice being heard, what he says should be heard and it matters ,这样一种动机让所有人都能静静听着他有内容的证词,那么他这么做也许并不是撒谎,可能他真的听到了有人摔倒,并且尖叫,尽力走到走廊看到的真的是孩子还是真正的罪犯呢?还是他以为那个罪犯是他以为的孩子。

  另外女邻居宣称在那么一瞬间看到男孩拿着刀捅在父亲身上,但是陪审团成员(又是这位老人)提出关键信息,这位女证人她鼻梁上有带眼镜,而出庭的时候她没有带眼镜;那么在凌晨睡觉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她,会带着眼镜睡觉吗?那如果一般人不带眼镜入睡,她如何能保证在一定距离的情况下,她看见的真正凶手就是这个孩子?

  也许证人没有说谎,他们也只是相信自己所相信的。

  但在逻辑链条值得怀疑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要坚持相信证人的话?还是应该在合理怀疑的情况,能摒弃自身对于事情的偏见,尊重生命。就如Henry Honda扮演的陪审团8号质问3号Lee Cobb扮演的傲慢刻薄的陪审团成员角色," ever since you walked into this room , you've been acting like a self-appointed public avenger. You want to see this boy die because you personally want it, not because of the facts." "You are a sadist". 似乎我们总在面对生命这条底线时,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处死眼前这个罪大恶极的罪犯,但是在漂亮国的司法体系中,有juror这一环,是否真正能够在所有的case 下提出reasonable doubt , 在这里我们看到电影中更有理智的人占领大多数,但是如果电影中的主角陪审团们没有达成一致,选择hung case , 轮到下一批陪审团呢? 是否有主角这一批人来提出自己的质疑,还是电影的进程应该在电影开始的20分钟,大部分人都vote guilty就可以结束。

  陪审团的组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命,但是大部分没有法律常识,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陪审团成员是否有批判的能力,有耐力去抽丝剥茧的看一个复杂的案件? 同时可以看到检方律师和被告律师,检方律师一定准备充分,咄咄逼人,但是被告律师就如片中所提到的,种种原因并不想接这个案子,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没有帮助,是否就没有尽力来帮助被告?所以在这种司法体制下,大部分陪审团成员因为自身思考问题的局限,所以根据庭审的表演就可以做决定了,选择相信表演的更好的那一方,对于没有资源,没有status没有办法花高额律师费请到优秀律师的贫穷群体,是不是产生的冤假错案更高呢?最后,好笑的是,3号陪审团成员等支持者一开始都在嚷嚷必须相信证人所说的话,因为他们under oath,他们宣誓了。但是作为陪审团成员的他们难道也宣誓了吗?难道由于自己的偏见,连证据都不查看比较的所作所为以及对生命的轻视,就符合自己的oath了吗? 所以都是hoax吧,对这场闹剧只能是失望。



    作品集十二怒汉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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