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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齐纪·齐纪二(4)

  夏,四月,桓天生复引魏兵出据隔城,诏游击将军下邳曹虎督诸军讨之。辅国将军硃公恩将兵蹹伏,遇天生游军,与战,破之,遂进围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骑万馀人来战,虎奋击,大破之,俘斩二千馀人。明日,攻拔隔城,斩其襄城太守帛乌祝,复俘斩二千馀人。天生弃平氏城走。陈显达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将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宫。

  魏筑城于醴阳,陈显达攻拔之,进攻沘阳。城中将士皆欲出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坚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宫。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讲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辛酉,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宫。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谷帛至贱,用尚书右丞江夏李珪之议,出上库钱五千万及出诸州钱,皆令籴买。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见,日可增倍。并浦阳南北津、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可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馀三埭自举腹心。”上以其事下会稽,会稽行事吴郡顾宪之议以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税也,乃以风涛迅险,济急利物耳。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或禁遏佗道,或空税江行,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甚,去之从丰,良田饥棘。埭司责税,依格弗降,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必百方侵苦,为公贾怨。元懿禀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将羊,其所欲举腹心,亦当虎而冠耳。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言盗公为损盖微,敛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民也。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于民,方来不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凡如此等,诚宜深察。”上纳之而止。

  魏主访群臣以安民之术。秘书丞李彪上封事,以为:“豪贵之家,奢僭过度,第宅车服,宜为之等制。“又,国之兴亡,在冢嗣之善恶;冢嗣之善恶,在教谕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日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尚书李讠斤免冠谢。此近事之可鉴者也。臣谓宜准古立师傅之官,以训导太子。

  “又,汉置常平仓以救匮乏。去岁京师不稔,移民就丰,既废营生,困而后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曷若豫储仓粟,安而给之,岂不愈于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师度支岁用之馀,各立官司,年丰籴粟积之于仓,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绢,积财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数年之中,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矣。

  “又,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一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异体同气;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于忧惧相连,固自然之恒理也。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衣冠,不变华饰;骨肉之恩,岂当然也!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请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所耻矣。

  “又,朝臣遭亲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纟委,同庆赐之燕。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愚谓凡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若无其人,职业有旷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其军旅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魏主皆从之。由是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而民不困穷。

  魏遣兵击百济,为百济所败。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七年(己巳,公元四八九年)

  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

  魏主祀南郊,始备大驾。

  壬戌,临川献王映卒。

  初,上为镇西长史,主簿王晏以倾谄为上所亲,自是常在上府。上为太子,晏为中庶子。上之得罪于太祖也,晏称疾自疏。及即位,为丹阳尹,意任如旧,朝夕进见,议论朝事;自豫章王嶷及王俭皆降意接之。二月,壬寅,出为江州刺史;晏不愿外出,复留为吏部尚书。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岳为临贺王,子峻为广汉王,子琳为宣城王,子珉为义安王。

  夏,四月,丁丑,魏主诏曰:“升楼散物以赍百姓,至使人马腾践,多有伤毁;今可断之,以本所费之物,赐老疾贫独者。”

  丁亥,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丑,还宫。

  上优礼南昌文宪公王俭,诏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谘事。上犹以往来烦数,复诏俭还尚书下省,月听十日出外。俭固求解选。诏改中书监,参掌选事。

  五月,乙巳,俭卒。王晏既领选,权行台阁,与俭颇不平。礼官欲依王导,谥俭为文献。晏启上曰:“导乃得此谥;但宋氏以来,不加异姓。”出,谓亲人曰:“‘平头宪’事已行矣。”

  徐湛之之死也,其孙孝嗣在孕得免。八岁,袭爵枝江县公,尚宋康乐公主。及上即位,孝嗣为御史中丞,风仪端简。王俭谓人曰:“徐孝嗣将来必为宰相。”上尝问俭:“谁可继卿者?”俭曰:“臣东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俭卒,孝嗣时为吴兴太守,征为五兵尚书。

  庚戌,魏主祭方泽。

  上欲用领军王奂为尚书令,以问王晏。晏与奂不相能,对曰:“柳世隆有勋望,恐不宜在奂后。”甲子,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尚书令,王奂为左仆射。

  六月,丁亥,上如琅邪城。

  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脏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邪?当灭亲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初,魏朝闻桢贪暴,遣中散闾文祖诣长安察之,文祖受桢赂,为之隐;事觉,文祖亦抵罪。冯太后谓群臣曰:“文祖前自谓廉,今竟犯法。以此言之,人心信不可知!”魏主曰:“古有待放之臣。卿等自审不胜贪心者,听辞位归第。”宰官、中散慕容契进曰:“小人之心无常,而帝王之法有常;以无常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从退黜。”魏主曰:“契知心不可常,则知贪之可恶矣,何必求退!”迁宰官令。契,白曜之弟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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