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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瞒天记观后感

  《误杀瞒天记》的故事比较简单,其悬疑核心与《犯罪嫌疑人X的献身》相似。但我们不必认为前者抄袭了后者,除时间诡计之外的其他各个方面,它们都是非常不同的。相比之下,《误杀瞒天记》许多独特而富有魅力的侧面更容易被忽视、被误解,而这些侧面也许恰是它的魅力所在。

误杀瞒天记

  一、知识

  主角维杰最突出的特征是“四年级辍学但爱看电影”,这是电影中最富张力的设定之一。维杰的妻子娜蒂妮想让大女儿安玖上一所显然收费高昂的中学,维杰表示那没有用,知识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而是在自然里、生活中习得。后来安玖想要参加野营活动,维杰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反对的理由,忍痛花了一笔小钱让她去了。正是在野营活动中,安玖遭遇了萨姆的偷拍和纠缠,在一段时间后引发了误杀事件。维杰还有一个知识来源,电影。维杰记住了电影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手机用法、破坏手段等等,编织出笼罩住警方的瞒天大谎。

  在影片里,关于电影的片段以记忆闪回的方式出现,十分醒目;那些生活中的知识看起来无关紧要而又略显冗长。但只有当二者良好地结合在一起,这场谎言才是可能的。维杰从小舅子那里听到了采石场中有个小湖的消息,包工头告诉他下周一就会铺好新警局的地板,圣人高玛严德讲经的具体信息则是从路边海报上看到的。在理性主义大潮起起落落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在民族的行为传统和个人的行为习惯里,在一个社会不成文的习俗制度里,存在着不同于我们常说的那种形式的知识。有时候人们谈到“常识”的时候就是想要谈论这种知识,但常识还不足以描述它。我们姑且称之为“实践知识”。

  维杰无疑是收集实践知识的高手,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沉着冷静的心态、良好的应变调整能力。从电影中获取的知识既是实践知识,又是理性知识。说它是理性知识,因为电影和书本一样给维杰提供外来的、间接的知识;说它是实践知识,因为电影本身并不以传递知识为务,电影中的知识原本就是直接面对行动的、潜移默化的、不言而喻的。维杰的诡计不需要多么高超的智商、多么复杂的手法、多么先进的技术,他只是在危急时刻调用了一切用得上的知识,恰好实现了优美的协调。

  二、正义

  野营活动时,萨姆用手机偷拍了安玖洗澡的视频。一个美好的周六,壕气冲天的萨姆开车来到安玖家附近,妄图借视频威逼侵犯安玖,约定晚间在安玖家后院见面。安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娜蒂妮,一起对抗萨姆,谁知母女二人竟打不过萨姆一人。在挣扎与哀求间,安玖一棍子打晕了萨姆,趁机砸烂手机。谁知萨姆竟没有了呼吸。两人惊慌失措地把萨姆埋进自家院子里计划用来堆肥的土坑,埋人的时候还被年幼的妹妹安努所目睹。爱看电影的维杰第二天一早才从办公室回家——你不会以为维杰家里有电视机吧!手机当然也是没有的,可知萨姆有多壕。维杰听闻事件已经发生,决意保卫自己的家庭。

  若仔细想想,会发现观众对维杰的认知是非常模糊的。人是维杰杀的吗?不是。可是安排后事的是维杰,被警方怀疑为凶手并直面警方的是维杰,与萨姆的父母沟通和忏悔的也是维杰。更突出的是,贞洁的极端重要性是暴风骤雨般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这展现了印度的父权结构,它无疑塑造了强大的、可靠的、理智的父权形象,并且要求不惜一切地去保护这个男性主导的家庭。但更重要的恐怕是一种朴素的、天然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要求我们将真正的凶手假定为萨姆和他的父母。人类道德具有非常古老的起源,也许它与现代智人的诞生密不可分。除了理智地判断善恶所需要的道德理性之外,道德情感也在人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的撕裂与纠葛,在许多悬疑故事里构成了最为突出的悲剧内核:由道德理性产生并逐渐固定下来的社会规则演变成法律,可法律不是完美的,总会有时候它不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情感——只要提供充足的事实,就能直觉地知晓谁善谁恶、谁对谁错——于是引发了冤案、复仇、激情杀人、误害亲友等等情节。本片中,萨姆的母亲是一个冷面无情的检察官,只要不是明晃晃的违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直到法律无能为力的事实和愧疚的道德情感最终决定了她的落败。

  但是,萨姆罪不至死。一种基本道德判断天然地引导我们认定,能够为萨姆之死承担责任的,肯定是萨姆本人的不良行径和他父母的溺爱。这个判断在电影内外都成立,使得在观众和萨姆父母自己看来,他们追索凶手的努力本身就成为了一种恶,为此采取的非法手段更强化了这个印象——既是因为对抗善而成为恶,更因为他们本身已经被标志为道德上的犯错者。可是,如果萨姆妈妈是在惩治贪官污吏、清剿司法系统内奸,这种手段也许就会被认为是善了。问题在于,在萨姆妈妈采取这种手段之前,她不可能预先知晓这是为恶或为善,萨姆被人绑架、维杰一直伪装好人的可能也同样成立。这是依情感作出的道德判断固有的缺陷,法律有时显得僵化、冷硬、过于程序化,恰是在弥补这个缺陷。

  三、族群

  在《精灵之城:德里的一年》一书里,作者达尔林普尔采访到了许多身处夹缝中的人,其中一类是英国殖民者留在印度的后裔。在大英帝国盛期,他们的祖先非富即贵,若即若离地统治着英国女王皇冠上的明珠。二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印度亦不例外。一些英国殖民者的后裔或主动逃离、或被动驱逐,离开了印度;另一些人则继续生活在这片他们从小长大的土地上,偶尔继承了祖先在行政系统或经济体系中的辉煌,往往在英国有几个不远不近的亲戚。从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萨姆(Sam)的妈妈叫米拉(Meera),爸爸叫马赫什(Mahesh),都不是传统、常见的英国或印度名字,暗示了他们的混血血统。萨姆一家大概是混得比较好的,母亲看起来是一个地区的高级检察官,父亲似乎是成功的商人或企业家。萨姆在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月用掉了6万卢比,他有手机、电脑、自己的汽车,维杰一家一整年恐怕才用得完这么多钱,连电视机都只有一台,放在维杰办公室。

  上等人有上等人的做法,下等人有下等人的智慧。萨姆母亲的直觉和判断推理能力,让她完全把握了维杰制造诡计的整个过程。萨姆父母轻而易举地调动下级警局,即便轻微违法,也是号令一出、莫敢不从,维杰一家被萨姆母亲指挥男女警察们轮番殴打。即便如此,当萨姆母亲决定殴打维杰家最小的女儿,幼小可爱的安努,也不敢再让其他警察看到,只敢让跟维杰有仇的警官高图德实施。只是这个诡计已经完成了,证据被清除得干干净净。随着事件发酵,影响扩大,他们就不得不狼狈逃离,投奔英国的大表哥去了。高图德警官是个欺行霸市、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的坏蛋,但不是一个愚蠢的坏蛋。他做坏事不留痕迹,在警察系统中混得如鱼得水,一有机会就果断出击,抓住细微的线索盯紧维杰。若非高图德,这个案子恐怕都不会怀疑到维杰身上。高图德警官的上司是一个好警察,我们无从判断他究竟清不清楚高图德的所作所为。可是,脏活累活不还是高图德来干的吗?最后惨遭群众殴打的并撤职的,自然也就是高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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