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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夏官司马第四(3)



  以射灋治射仪: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乐以驺虞,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获,二容,乐以狸首,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 一获,一容,乐以采苹,五节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若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王射,则令去侯,立于后;以矢行告; 卒,令取矢。祭侯,则为位。与大史数射中。佐司马治射正。祭祀,则赞射牲,相孤卿大夫之灋仪。会同、朝觐,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师,令有爵者乘王之倅 车。有大宾客,则作卿大夫从,戒大史及大夫介。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苛罚之。

  服不氏:

  掌养猛兽而教扰之。凡祭祀,共猛兽。宾客之事则抗皮。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乏而待获。

  射鸟氏:

  掌射鸟。祭祀,以弓矢驱乌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

  罗氏:

  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

  掌畜:

  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祭祀,共卵鸟。岁时,贡鸟物,共膳献之鸟。

  司士:

  掌羣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 以久奠食,唯赐无常。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 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

  司士摈: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还,揖门左,揖门右;大仆前。王入,内朝皆退。

  掌国中之士治,凡其戒令。掌摈士者,膳其挚。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诏相其灋事;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帅其属而割牲,羞俎豆。凡会同,作士从,宾客, 亦如之。作士适四方使,为介。大丧,作士掌事,作六军之士执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无去守。国有故,则致士而颁其守。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 禄。

  诸子:

  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大子,唯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灋治 之。司马弗正。凡国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体。凡乐事,正舞位,授舞器。大丧,正羣子之服位。会同、宾客,作羣子从。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之修 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司右:

  掌羣右之政令。凡军旅、会同,合其车之卒伍,而比其乘,属其右。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掌其政令。

  虎贲氏:

  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及葬,从遣车而哭。适四方使,则从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征事,则奉书以使于四方。

  旅贲氏:

  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军旅,则介而趋。

  节服氏:

  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方相氏:

  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大丧,先匶;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

  大仆:

  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王视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 仆与御庶子。祭祀、宾客、丧纪,正王之服位,诏灋仪,赞王牲事。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大丧,始崩,戒鼓,传达 于四方,窆,亦如之。县丧首服之灋于宫门。掌三公孤卿之吊劳。王燕饮,则相其灋。王射,则赞弓矢。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王不视朝,则辞于三公及孤 卿。

  小臣:

  掌王之小命,诏相王之小灋仪。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正王之燕服位。王之燕出入,则前驱。大祭祀、朝觐,沃王盥。小祭祀、宾客、飨食、宾射,掌事如大仆之灋。掌士大夫之吊劳。凡大事,佐大仆。

  祭仆:

  掌受命于王以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既祭,帅羣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大丧,复于小庙。凡祭祀,王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御仆:

  掌羣吏之逆,及庶民之复,与其吊劳。大祭祀,相盥而登。大丧,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隶仆:

  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祭祀,修寝。王行,洗乘石。掌跸宫中之事。大丧,复于小寝大寝。

  弁师:

  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里延纽、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诸公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而掌其禁令。

  司甲。(阙)

  司兵:

  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灋以颁之。及其受兵输,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祭祀,授舞者兵。大丧,廞五兵。军事,建车之五兵,会同,亦如之。

  司戈盾:

  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军旅、会同,授贰车戈盾,建乘车之戈盾,授旅贲及虎士戈盾。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

  司弓矢:

  掌六弓四弩八矢之灋,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中春献弓弩,中秋献矢箙。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 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其矢箙皆从其弓。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诸近 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庳矢用诸散射。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句者谓之弊弓。凡祭祀,共射牲之 弓矢。泽,共射椹质之弓矢。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数,并夹。大丧,共明弓矢。凡师役、会同,颁弓弩,各以其物从,授兵甲之仪。田弋,充笼箙矢,共矰矢。凡 亡矢者,弗用则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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