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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罪孽(2)

  “您爱信不信,”最后他出人意料地说道,“可是我深信不疑,关于咱们的情况,他非但已经一五一十全知道了,而且除此以外,甚至你我都不知道,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为时太晚,已无可挽回的事,他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没有做声,但是他这些话暗示了许多问题。这以后,我们有整整五天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利普京;我很清楚,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对于他居然在我面前暴露了这样的怀疑并且脱口说了出来,感到非常懊恼。

  二

  有一天上午,即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同意了这门亲事以后的第七天或者第八天,十一时左右,我照例匆匆地赶去拜望我那位满腹愁绪的朋友的时候,半路上我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我遇到了那位被利普京吹捧为“伟大作家”的卡尔马津诺夫。卡尔马津诺夫的作品我从小就读过。他的中篇小说,无论是上一代人,还是我们这一代人都很熟悉;我曾经醉心于这些小说,它们曾是我青少年时代的最大乐趣。后来我对他文笔的兴趣就渐渐冷了下来;最近他一直在写的带有倾向性的中篇小说,我就不像喜欢他早先的作品那样喜欢了,他的早期作品包含那么多质朴的诗意,而他的近作我甚至根本不喜欢。

  一般说,如果在如此微妙的问题上我也敢斗胆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话,我敢说,我国所有这些才华平庸的大人先生们,照例在他们生前都被看做几乎是天才,可是他们死后,不仅从人们的记忆中几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还常常发生这样的事,甚至在他们生前,只要新的一代刚一成长,渐渐取代曾使他们名噪一时的老的一代,他们就会被大家快得不可思议地渐渐忘却和受到蔑视。不知怎么搞的,这在我国发生得很突然,就像戏台上转换布景一样。噢,这与普希金、果戈理、莫里哀、伏尔泰这类作家,与所有这些来到世上并有所创新的活动家们完全不同!诚如这些才华平庸的大人先生们,通常到了垂暮之年也就十分悲惨地江郎才尽了,可是他们却居然对此毫无察觉。屡见不鲜的还有,一个作家,长久以来一直认为他的思想非常深刻,人们一直期待他对社会发展会产生非凡的、重大的影响,可是到头来他却暴露出他的基本思想是如此浅薄,如此渺不足道,以致对于他居然这么快就文思枯竭竟没有一个人感到惋惜。但是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却对此视而不见,还很生气。在他们的文学生涯行将终了的时候,他们的虚荣心有时竟会发展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只有上帝知道他们这时把自己当成什么了——起码把自己当成神了吧。至于卡尔马津诺夫,有人说他很重视结交权贵和与高层人士来往,甚至把这看得几乎比自己的灵魂还重要。还有人说:如果预先有人向他介绍了您的情况,而他又有求于您,他就会欢迎您,亲切地对待您,用自己的为人忠厚来迷惑您,使您对他着迷。但是一旦来了一位公爵,来了一位伯爵夫人,来了一位他所惧怕的人,而您还没有来得及向他告辞,他就会立刻以一种最带侮辱性的蔑视把您忘诸脑后,好像您是一块小木片,好像您是一只苍蝇,而他居然认为这样做是他最神圣的义务;他还一本正经地认为这是他最高雅、最优美的风度。尽管他很有自制力,尽管他通晓优雅的风度和举止,可是据说他的虚荣心竟达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甚至在对文学不甚感兴趣的那些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也无论如何掩饰不住他那容易激动的名作家的脾气。如果有人偶然以自己的淡漠来对待他的作品因而使他感到尴尬的话,他就会病态地觉得受了委屈,非报仇雪恨不可。

  约摸一年前,我曾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他写的一篇文章,他自命不凡地自以为具有最淳朴的诗意,同时进行了深刻的心理分析。他描写一艘轮船在英国海岸的附近海域遇难的情景,他是这事的目击者,曾亲眼目睹救死扶伤和打捞溺水者的情景。这篇文章的全文相当长,废话连篇,写它的唯一目的就是想炫耀自己。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这样的话:“你们应当欣赏我,你们应当看看我此时此刻的心态。你们何必去欣赏这大海、暴风雨、悬崖峭壁,以及这艘被击沉的轮船的碎片呢?我不是用我的如椽之笔对这一切作了充分的描写了吗。你们何必去看那个用僵硬的手臂抱着死孩子的溺死的女人呢?你们不如看看我,看我怎样不忍目睹这一情景,掉过头去不敢看它。我站在那里,背对着他们;我恐怖得不敢回头;我眯缝上眼睛——这多么有意思,不是吗?”我把我对卡尔马津诺夫这篇文章的看法告诉了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他与我有同感。

  敝城不久前风传卡尔马津诺夫要来,不用说,我非常想见到他,如果可能的话,能跟他认识认识则更好。我知道,要做到这点只有通过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因为他们从前是朋友。可是现在却不期而遇,突然在一个十字路口遇见了他。我立刻就认出了他;大约三天前,他与省长夫人坐在马车里路过的时候,有人曾把他指给我看过。

  这是一个样子古板的老头,小矮个儿,然而年龄不会超过五十五岁,脸蛋相当红润,头发浓密,白发苍苍,一绺绺鬈发从圆筒礼帽里露出来,拳曲在他那干干净净的、呈粉红色的小耳朵旁。他那干干净净的脸蛋并不十分漂亮,他的嘴唇很薄,很长,似乎能说会道,鼻子肉巍巍的,一双小眼睛,目光锐利,很聪明。他的穿戴很古旧,披着一件斗篷,在这样的季节,披着这样的斗篷,也许只有在瑞士或者意大利北部的什么地方才会有人这样穿戴。但是起码他衣服上的所有小物件:领扣、袖扣、系在一根又黑又细的带子上的玳瑁边的单目眼镜,以及宝石戒指,等等,则肯定与毫无瑕疵的风度翩翩的绅士一模一样。我敢肯定,夏天,他一定是穿带色的鞋面布做的布鞋,一侧还缀有用珠母做的鞋扣。当我们碰面后,他在街的拐角处停了下来,注意地向四周张望。他发现我正在好奇地看着他,于是他就用甜蜜的虽然尖得有点刺耳的声音问我道:

  “请问,我怎么才能抄近路到贝科夫街去呢?”

  “到贝科夫街?就在这里,说话就到。”我异常激动地叫了起来,“从这条街一直往前走,然后在第二个拐角处向左拐。”

  “多谢您了。”

  这一刻正该诅咒:我似乎怕兮兮的,态度有点低三下四!这一切他刹那间都注意到了,当然立刻明白了一切,就是说,他明白了我知道他是何许人,我读过他的书,而且从小就崇拜他,现在我怕兮兮的,态度有点低三下四。他微微一笑,再一次向我点了点头,然后就照我指点的方向一直向前走去。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跟着他往回走,不知道我干吗要在他身边紧跑慢赶地跑了十步。他突然又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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