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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贤传·传·汉书(8)

  刘歆又认为“依照礼,处理丧事要有等差区别,所以《春秋外传》说: ‘每H一祭,每月一祀,时时举行享祭,每年一贡,王死大祭。,祖宗要每H一祭,曾祖、高祖每月一祀,远祖要时时享祭,坛珲等祭祀场所要每年贡物品,王死了要进行大祭。德行盛大流被广泛,其间也有尊崇不同祖先亲人的区别;越是远祖越要尊崇,所以柿祭特别重要。后代子孙死后神主放到王父那裹,要正昭穆,那么后代子孙与祖先常要左右相代换,这是迁到祖庙裹要有的区别。圣人祭祀祖先,是出于真情,礼节没有不顺应的地方,所以不毁弃祭庙。自从贡禹主张祭庙要相继毁弃,孝惠帝、孝景帝以及太上皇的祭庙都废弃为丘墟了,这就与礼义不符合了。”

  到了平帝元始年间,大司马王莽上奏说:“本始元年时丞相蔡义等人计议,把孝宣皇帝父亲的祭祀地谧称为悼园,设置三百家食邑。到了元康元年,丞相魏相等人上奏,说父亲是一般的士人,儿子做了天子,对父亲的祭祀也应按天子礼仪,悼园应该尊称为‘皇考’,建立祭庙,增加原来奉守的园民到一千六百家,建成一县。我认为皇考庙本来不应当建立,世代奉守,是不正确的。另外孝文太后的南陵、孝昭太后的云陵园,虽然以前按礼法不再修葺,但陵寝的名称不正。我谨敬地与大司徒晏等一百四十七人计议,都认为孝宣皇帝是孝昭皇帝哥哥的孙子,继位为皇帝,按礼数,过去孝元帝时因为孝景皇帝庙及皇考庙亲子孙都没有死尽,所以庙不毁弃。这样国家有两个根统两个国父,不符合礼制。那时蔡义奏请皇父谧号为(。阵’,裁定设置奉守的园邑,都符合经义。魏相奏请称悼园为‘皇考,,建立祭庙,增加奉守陵园的邑民成为县,远远背离了祖先的本统,与礼义不符。父亲为一般士人,儿子做了天子,就要按天子的礼仪祭祀他的父亲的情况,指的是像虞舜、夏禹、殷汤、周文王、汉高祖那样的受命于天,称王建国的人,不是指继承祖先基业做后王的人。我请求皇高祖考庙奉明园应毁弃,不再修葺,撤销南陵、云陵,建成为县。”王莽的奏书被许可。

  司徒掾班彪说:汉朝在秦朝灭绝学术之后建国,祖宗的制度都是因时宜而定。自元帝、成帝以后继起的学者越来越多,贡禹提议相继毁弃宗庙,匡衡改定郊兆,何武议定三公,后来都有多次反覆,纷纷乱乱,没有定制。这是什么原因?是因为礼制文献文字缺损,古今制度不同,自成一家,要都制定下来不是容易的。考察那些儒士们的计议,刘歆可称得上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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