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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主人(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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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左手握着枪,右手准备好抗毒素注射器,开始在我负责的街区内挨家挨户找人。这里是杰斐逊城的旧城区,几乎到处是贫民窟,公寓式大楼都是五十年前建的。我已经注射了二十四针,还有三十六针没有打。此后我得赶到州议会大厦按约定会合,而现在我已经厌倦了。
  我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来,不仅仅出于好奇,而是希望看到鼻涕虫死去!我想看着它们死,看到它们死了,我才解恨。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这个愿望超过了我的所有其他欲望。可眼下我的愿望实现了,我却不想再看下去了。我只想回家好好洗个澡,把这事忘掉。
  任务并不艰巨,只是单调乏味,而且令人作呕。我见到了许多死去的鼻涕虫,连一只活的都没发现。我击毙过一只躲躲藏藏的狗,它的背部隆起,好像有鼻涕虫伏在它身上,但我不太肯定,因为路灯坏了。我们在日落前四处注射,而现在天已经全黑了。
  最可怕的是难闻的臭味。谁要是拿病人身上这种污秽的气味和绵羊身上的味道相比,谁就是侮辱绵羊的体面。
  我检查完了所有公寓楼内的房间,大声喊了喊,确信没人需要救治了,这才来到街上。
  大街上空无一人,因为所有人都生了热病,几乎没人上街。惟一的例外是一个男人,双目无神,摇摇晃晃地朝我晃过来。
  我喊道:“喂!”
  他停下来。
  我说:“你生病了,我有办法治好你,来,伸出手臂。”
  他有气无力地一拳打来,我用枪柄小心地给了他一下,他面朝下倒下了。他背上是一大片鼻涕虫留下的红疹子,我避开这片疹子,在他的肾部找了一处清洁健康的部位,一针扎进去,然后一折。完事。这是气体注射,不需要拔出针头。
  下一幢房于的一楼有七个人,多数人已经昏迷不醒,我连说话都省了,只需给他们打上一针就可以继续赶路,一点麻烦都没有。二楼的情形和一楼差不多。
  顶层有三套公寓闲置着,我用枪打开锁,进入其中的一套,发现里面没人。
  第四套公寓可以说有人,一个女人,躺在厨房地上死了,头部遭到重击,陷进去一块。鼻涕虫仍在她肩上,也死了,开始散发出臭味。我离开他们,四处察看。
  浴室的旧式浴缸里坐着一位中年男子。他的头耷拉在胸前,手腕的静脉割开一道几子。我以为他死了,可我俯下身时,他抬起头。口齿不清地说:“你来得太晚了,我杀了我的妻子。”
  我暗想也许是我来早了,从他苍白的脸色和浴缸底部的情形看,我迟来五分钟也许更好些。我看着他,不知道该不该浪费这一针。
  他又说:“我的小女儿――”
  “你有个女儿?”我大声问道,“她在哪儿?”
  他的目光闪烁不定,但已经说不出话来,头又猛然耷拉下来。我冲他嘁着,然后托着他的下巴,用拇指探着脖子,但找不到脉搏。离开之前,我小心翼翼地冲他后脑底部开了一枪,帮他早点解脱。
  孩子在一间屋子的床上,是个八岁左右的女孩。要不是生病,她应该长得很漂亮。她醒了过来,哭着冲我叫爹爹。
  “好了,好了,”我安慰她说,“爹爹来照料你。”
  趁她不注意,我给她腿上扎了一针。
  我转身要走,可她又喊道:“我渴了,想喝水。”
  我只好又回到浴室。
  我正要把水给她,我的电话却尖声响起来,惊得我洒了一地水。
  “孩子!听到我说话了吗?”
  我伸向腰间打开电话,,“听见了,什么事?”
  “我在你北面的小公园,你能来吗?我遇到麻烦了。”
  “就来!”
  我放下杯子正要走,又有点迟疑不决。我又转身回来。我可不能把我新结识的小朋友独自留在坟墓般的房子里,不能让她看到父母双亡的惨状?我将她抱在怀中,跌跌撞撞跑到二楼,进了第一扇门,把她放在沙发上。那套公寓有人,或许他们也病得不轻,无法费心照顾她,但我已经尽力而为了。
  “快点,孩子!”
  “已经上路!”我冲了出去,加速前进。爸爸的责任区就在我的北面,它的前面就是闹市区的一个小型公园。到达那一街区时,我起初没看到他,从他身旁跑了过去。
  “这里,孩子,在这儿――车里!”这回我既能从电话里,又能用耳朵直接听到他的声音。我转过身,这才看到那辆车,很像是总部常用的那款豪华型卡迪拉克轿车。里面有人,但光线太暗,我看不清究竟是不是老头子。我小心翼翼地走近,听到声:“谢天谢地!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呢。”直到这时我才听出来是老头子。
  我必须弯下身才能从车门进到车里,这时他猛地把我紧紧缠到怀中。
  恢复知觉以后,我发现手脚被捆着。我坐在副驾驶席,老头子则在主控台开车。我只觉得我这一侧的轮子离开了地,这才猛然意识到车子已经升空。
  他转身冲我一笑,问道:“感觉好些了吗?”我看到了他肩上高高隆起的鼻涕虫。
  “好一点了。”我答道。
  “很抱歉,我不得不打你,”他又说,“可我没有别的办法。”
  “我想也是。”
  “我目前还得捆着你,你知道,等以后我们会做更好的安排。”说完又露出他那惯有的狡黠的笑。最令人惊奇的是,他本人的个性竟能通过鼻涕虫说的每一句话体现出来。
  我没问它们会做什么“更好的安排”,我既不需要也不想知道。我将注意力集中在研究捆我的乘客安全带上,但这纯属白费心机。老头子对怎么捆我颇费了一番心思,我找不出漏洞。
  “我们这是去哪儿?”我问。
  “南面。”他摆弄了一下方向盘,“在去南方的路上。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把车开好,我会告诉你以后怎么办。”他忙活了几秒钟之后道,“行了――三万英尺以后自动进入平飞状态。”
  提到这一高度,我才飞快地瞥了一眼控制面板。这辆车不仅仅是总部的车,更是我们那儿最有吸引力的一款车。
  “你从哪儿弄来的车?”我问。
  “总部把它秘藏在杰斐逊城,我肯定没人能找到它。很走运,不是吗?”
  这个问题完全可以有另一种看法,但我没有争辩。我还在寻找机会,哪怕是最微乎其微的可能性!从压力感上来判断,我的枪不在身上。他的枪也许别在另一侧,至少我看不到。
  “不过这还不算最幸运的事,”他接着说,“我有幸能被整个杰斐逊城惟一的一只健康的主人抓到――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好运气。所以终究还是我们赢了。”他轻轻一笑,“这真像自己跟自己下一盘高难度的国际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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