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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在他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

  看完后还蛮多感想的吧,不过我主要想聊聊其中一个有趣的设定,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点,才能说明他们是“天生一对”。

龙虾 The Lobster的海报
 
  这个设定相较于其他奇怪的设定,如单身匹配失败就得变成动物来讲,显得竟没有那么荒诞,甚至现实中很正常。可是这真的正常吗?
 
  现实中我们不可避免的就会喜欢上有共同点的人,比如因为喜欢同一种类的歌曲,同一导演的作品,或是同一种运动等等这些爱好或是特质。这种共同爱好或是特质促成的感情,我在想,这真的是一种爱吗?如果我只是爱他与我相似的部分,那我与幻化为水仙花的那喀索斯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都是对自我倒影的迷恋罢了。
 
  可是也有人和我讲过,如果没有共同爱好,那么就没有共同语言。这听起来好像是个充分的理由。别说恋人了,就是说朋友,没有共同语言,也很难继续维持关系。
 
  可转念一想,这不过就是你不想与某个人交流的借口而已。你只是不想去将就他,附和他,你觉得没有必要,你更喜欢你自己东西罢了。举个例子,我和闺蜜有一些共同爱好,可是这些共同爱好,并不是我们花精力去将就对方,培养出来的。只是彼此都愿意去感受,学习理解对方喜欢东西,自然而然就变得相同起来了。并不像有些感情,非得去花时间“找共同点”。
 
  心理学上认为,只爱自己的人是不成熟的。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应该是有能力去爱别人的人。我不是想说每个人都必须正能量,但是学着健全自己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的修行。
 
  所以我认为的真正爱上别人的意思能够爱上一些自己不曾拥有的属性,学会接纳和欣赏不同的思维观点。
 
  《爱在黄昏日落时》中女主有一句话大概说,她会着迷于他每一任男友身上不同特质,这些特质又很细微且不可名状。我就觉得女主真的是典型的“会爱别人”的人,她很会去发掘,去接纳,去爱他人。
 
  故而爱情真需要勇敢才能获得,需要敢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勇气,去challenge自己已有的东西,去推翻重新构建。这恐怕也是身边很多人害怕进入一段感情的原因吧
 
  写完感觉自己思维确实很理科生,对爱情描述也太不浪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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