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七
时间:2021-08-11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资治通鉴(全文在线阅读) 汉纪·汉纪七 起玄黓涒滩,尽柔兆阉茂,凡十五年。 太宗孝文皇帝下前十一年(壬申,公元前一六九年) 冬,十一月,上行幸代。 春,正月,自代还。 夏,六月,梁怀王揖薨,无子。贾谊复上疏曰:“陛下即不定制,如今之势,不过一传、再传,诸侯犹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强,汉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为籓扞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阳、代二国耳。代,北边匈奴,与强敌为邻,能自完则足矣;而淮阳之比大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适足以饵大国,而不足以有所禁御。方今制在陛下,制国而令子适足以为饵,岂可谓工哉!臣之愚计,愿举淮南地以益淮阳,而为梁王立后,割淮阳北边二、三列城与东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阳。梁起于新郪而北著之河,淮阳包陈而南揵之江,则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梁足以扞齐、赵,淮阳足以禁吴、楚,陛下高枕,终无山东之忧矣,此二世之利也。当今恬然,适遇诸侯之皆少;数岁之后,陛下且见之矣。夫秦日夜苦心劳力以除六国之祸;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高拱以成六国之祸,难以言智,苟身无事,畜乱,宿祝,孰视而不定;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将使不宁,不可谓仁。”帝于是从谊计,徙淮阳王武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得大县四十馀城。后岁馀,贾谊亦死,死时年三十三矣。徙城阳王喜为淮南王。 匈奴寇狄道。 时匈奴数为边患,太子家令颍川晁错上言兵事曰:“《兵法》曰:‘有必胜之将,无必胜之民。’由此观之,安边境,立功名,在于良将,不可不择也。 臣又闻,用兵临战合刃之急者三:一曰得地形,二曰卒服习,三曰器用利。兵法:步兵、车骑、弓弩、长戟、矛鋋、剑楯之地,各有所宜;不得其宜者,或十不当一。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趋利弗及,避难不毕,前击后解,与金鼓之指相失,此不习勒卒之过也,百不当十。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无矢同;中不能入,与无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又闻:小大异形,强弱异势,险易异备。夫卑身以事强,小国之形也;合小以攻大,敌国之形也;以蛮夷攻蛮夷,中国之形也。今匈奴地形、技艺与中国异,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险道倾仄,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此匈奴之长技也。若夫平原、易地、轻车、突骑,则匈奴之众易挠乱也;劲弩、长戟、射疏、及远,则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坚甲、利刃,长短相杂,游弩往来,什伍俱前,则匈奴之兵弗能当也;材官驺发,矢道同的,则匈奴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下马地斗,剑戟相接,去就相薄,则匈奴之足弗能给也;此中国之长技也。以此观之,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陛下又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众寡之计,以一击十之术也。 虽然,兵,凶器;战,危事也。故以大为小,以强为弱,在俛仰之间耳。夫以人之死争胜,跌而不振,则悔之无及也。帝王之道,出于万全。今降胡、义渠、蛮夷之属来归谊者,其众数千,饮食、长技与匈奴同。可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益以边郡之良骑,令明将能知其习俗、和辑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约将之。即有险阻,以此当之;平地通道,则以轻车、材官制之;两军相为表里,各用其长技,衡加之以众,此万全之术也。” 帝嘉之,赐错书,宠答焉。错又上言曰:“臣闻秦起兵而攻胡、粤者,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乱。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势,战则为人禽,屯则卒积死。夫胡、貉之人,其性耐寒;扬、粤之人,其性耐暑。秦之戍卒不耐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偾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发之不顺,行者愤怨,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天下明知祸烈及己也。陈胜行戍,至于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胡人衣食之业,不著于地,其势易以扰乱边境,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畮也。今胡人数转牧、行猎于塞下,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今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以便为之高城深堑;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先为室屋,具田器,乃募民,免罪,拜爵,复其家,予冬夏衣、禀食,能自给而止。塞下之民,禄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难之地。胡人入驱而能止其所驱者,以其半予之,县官为赎。其民如是,则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亲戚而利其财也;此与东方之戍卒不习地势而心畏胡者功相万也。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无系虏之患;利施后世,名称圣明,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 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 错复言:“陛下幸募民徙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诚能称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壮士,和辑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乐而不思故乡,则贫民相慕而劝往矣。臣闻古之徙民者,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先为筑室家,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也。为置医、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坟墓相从,种树畜长,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 臣又闻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皆择其邑之贤材有护、习地形、知民心者。居则习民于射法,出则教民于应敌。故卒伍成于内,则军政定于外。服习以成,勿令迁徙,幼则同游,长则共事。夜战声相知,则足以相救;昼战目相见,则足以相识;欢爱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劝以厚赏,威以重罚,则前死不还踵矣。所徙之民非壮有材者,但费衣粮,不可用也;虽有材力,不得良吏,犹亡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