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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汉纪·汉纪七(4)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是岁,长沙王吴著薨,无子,国除。

  初,高祖贤文王芮,制诰御史:“长沙王忠,其令著令。”至孝惠、高后时,封芮庶子二人为列侯,传国数世绝。

  孝景皇帝上

  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

  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制曰:“可。”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复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税一。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岁,下诏曰:“加笞、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以太中大夫周仁为郎中令,张欧为廷尉,楚元王子平陆侯礼为宗正,中大夫晁错为左内史。仁始为太子舍人,以廉谨得幸。张欧亦事帝于太**,虽治刑名家,为人长者,帝由是重之,用为九卿。欧为吏未尝言按人,专以诚长者处官;官属以为长者,亦不敢大欺。

  二年丙戌,公元前一五五年

  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甲寅,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薄氏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薨。时内史晁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嘉自绌所言不用,疾错。错为内史,东出不便,更穿一门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庙堧垣也。嘉闻错穿宗庙垣,为奏,请诛错。客有语错,错恐,夜入宫上谒,自归上。至朝,嘉请诛内史错。上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耎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丞相嘉谢。罢朝,嘉谓长史曰:“吾悔不先斩错乃请之,为错所卖。”至舍,因欧血而死。错以此愈贵。

  秋,与匈奴和亲。

  八月,丁未,以御史大夫开封侯陶青为丞相。丁巳,以内史晁错为御史大夫。

  彗星出东北。

  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

  荧惑逆行守北辰,月出北辰间;岁星逆行天廷中。

  梁孝王以窦太后少子故,有宠,王四十馀城,居天下膏腴地。赏赐不可胜道,府库金钱且百巨万,珠玉宝器多于京师。筑东苑,方三百馀里,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馀里。招延四方豪俊之士,如吴人枚乘、严忌,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蜀人司马相如之属皆从之游。每入朝,上使使持节以乘舆驷马迎梁王于关下。既至,宠幸无比,入则侍上同辇,出则同车,射猎上林中。因上疏请留,且半岁。梁侍中、郎、谒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门,与汉宦官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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