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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志·志·汉书(6)

  周朝衰落后,穆王昏愤放纵,叫甫侯根据时宜制订刑法,用来刑责天下。墨刑处罚的条H有一千条,劓刑处罚的条闩有一千条,髋刑处罚的条目有五百条,宫刑处罚的条曰有三百条,死刑处罚的条目有二百条。五刑的条目共有三千条,这些都多于承平国家的中刑五百条的数日,追就是所谓的治理动乱的邦国用重刑。

  春秋的时候,王道逐渐被破坏,政教风化不普及,子产为郑国相时就铸刑法于鼎上。晋国叔向指责他说: “以前先王先讨论犯罪的情况,然后再确定罪行。不制定刑法,是害怕人民有争斗的思想,这样仍然不能加以禁止防御,所以就用道义来防范,用政令来督察,用礼来示范,用诚信来保持操守,用仁来进行教化;制定官禄地位来勉励他们服从,严厉判处罪犯来使他们为放纵感到害怕。害怕还达不到目标,所以用忠诚来教诲他们,根据行为来奖励他们,用时务来教导他们,温和地役使他们,严肃地面对他们,用强大力量监视他们,果敢地断刑。如此,还要寻求具有超凡道德才智的公侯,明察的官员,忠诚守信的长者,仁慈恩惠的老师。这样百姓就可以服从指挥了,不会发生灾祸动乱。百姓知道有刑法,就不会害怕长官,有了争辩的心思,就在刑典上加以求证,心存侥幸而逃避刑法,就不可治理了。夏朝有违反政令的人就制订了‘禹刑,,商朝有违反政令的人就制订了‘汤刑’,周朝有违反政令的人就制订了‘九刑’。三代刑法的兴起,都在每代末世。现在您治理郑国,参照夏、商、周三代的刑法,铸刑律于鼎上,用以治理人民,不也很难吗!《诗》上说:‘按照文王以德教化的作法,那么每天四方都安宁。,又说:‘刑罚如文王,那么万邦都诚信归顺。,如此,何必制订刑律?人民知道争讼,就要放弃礼义而去求证于刑书。像锥刀尖端般的小事,都在尽力争夺,将使错乱的案件更加繁多,贿赂的行为并举。在您活着的时候,郑国恐怕要衰败吧!”子产回信说道: “按照您所说的,公孙侨没有才能,不能考虑到子孙,我衹用此挽救当代。”轻薄的政治,就从这里开始蔓延。孔子对此感到哀痛,就说:“用道德来诱导他们,用礼教来整顿他们,人民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用政令来诱导他们,用刑罚来整顿他们,人民衹是暂时地免于罪过,却没有廉耻之心0”“礼乐制度不兴起,刑罚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连手脚都不知道摆在哪裹才好。”孟氏任阳肤为士师官,他就向曾子请教,曾子答道: “在上位的人去了规范,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如果能够审出罪犯的真情,就应该加以同情和怜悯,而不要白呜得意。”

  王道衰落一直到了战国,韩国任用申不害,童厘任用直鞑,实行一人犯法,株连他人同时治罪的法律,制造了诛杀三族的法令;增加了肉刑、大辟的科目,有凿颠、抽胁、护烹的刑法。

  到了秦始皇的时候,他兼并了战争中的各国,于是废毁了先代帝王的法则,消灭了礼义的官职,专门使用刑罚,亲自操作文书写作,白天审判诉讼,晚上处理文书,自己按定额处理事

  情,一天以一百二十斤竹简为量。但是邪恶不正的人都出现了,犯罪的人塞满道路,牢狱多如市场,天下的人都忧愁怨恨,纷纷反叛秦国。  汉王兴起后,高祖刚开始进入关中,就以三

  条法令相约束,说: “杀人的人要判死刑,伤害别人以及盗窃的人抵偿他应负的罪责。”免除繁多苛刻的刑法,亿万人民大为高兴。这之后,四方少数民族没有归附,兵事没有停止,三条法令不足以防止邪恶的人,于是相国萧何采集秦朝法令,选取其中合乎时宜的,制订了九章法律。

  到了孝惠帝、高后的时候,百姓刚免除战争的毒害,人人都想抚育儿童事奉老人。萧何、曹参任丞相,用无为之策来安定百姓,顺从他们的要求,而不加以扰乱,因此百姓衣食丰盛,刑罚使用得很少。

  等到孝文帝即位,亲自修行清静无为的政治,鼓励人们去耕织,减免田租和兵赋。而且他的将相都是从前的功臣,少华美而多朴实,以秦国灭亡的政治作为教训,定罪评议一定要宽厚,以议论他人的过失为耻。教化流行天下,揭人隐私的习俗改变了。官吏安于本职,百姓高兴地生产,积累逐年增加,人El逐渐增长。风俗教化真诚纯一,法令简略。选拔张释之任廷尉,有疑点难以定罪的人从民心处罚,因此刑罚大大地减省。以至于被判罪的全年衹有四百人,形成刑法搁置不用的风气。

  孝文帝在位十三年后,齐国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应当判刑,奉诏令逮捕捆送长安。淳于公没有儿子,有五个女儿,当要被逮捕的时候,他骂他的女儿说: “生孩子没有男孩,紧要关头没有用处!”他最小的女儿缇萦,独自哀伤悲泣,就同他的父亲一起到长安,给皇上写信说道:“我的父亲为官吏,齐国中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犯罪应当受罚。我哀痛那些死了的人不能复生,被行刑的人不能恢愎,即使以后想改正过错重新做人,也没有道路可走了。我愿意被没入官府为奴婢,以此赎解父亲的刑罚,使他得以重新做人。”信到了天子那裹,天子哀悯她的心意,就下令道:“制诏御史:曾听说有虞氏的时候,用画着不同图文标志的衣服帽子表示不同等级的制服作为刑杀的象征,而百姓不去犯罪,这是何等地太平!现在刑法有三种肉刑,但邪恶仍然没有停止,过失到底在哪裹?难道是朕的道德浅薄,教化不明确不成!我很惭愧。因为训诫引导不正,愚民就陷入罪恶了。《诗》上说:‘和乐简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现在人有罪过,还没有进行教育而刑法就已加上来了,有人想改正行为去做善事,却没有道路可到达,朕很哀怜他们。刑罚至人截断肢体,刀刻肌肤,终生都不能再生长复原,这种刑罚何等地痛苦而又不道德啊!难道合乎是人民的父母的含意吗?我命令废除肉刑,予以改替;现令罪犯各自根据轻重,不逃亡的,满了年数就免为平民。以上作为条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上奏说道: “肉刑用来禁止邪恶,所据由来已久了。陛下下达英明的诏令,怜悯万民中一旦有过错被处罚的人终生受苦不息,等到罪人想改正行为去做善事却没有道路可以通达,这样盛大的恩德,是臣下等人所比不上的。臣等谨慎地建议请求确定刑法为:所有应当处完刑的人,把完刑改为城旦刑舂刑;应当处黥刑的,把剃去头发而以铁圈束颈的刑罚改为城旦刑舂刑;应当处劓刑的,用竹板打三百;应当斩左脚的,用竹板打五百;应当斩右脚的,以及杀了人先自首的,加上官吏犯了接受贿赂而枉法,看守官府财产物品而自己盗取,已被判罪而又犯笞罪的人,都要处以弃市。罪犯的案件已判决,服完刑改为服白天守城门的城旦刑和舂刑的,满三年改为服鬼薪白粲刑。服鬼薪白粲刑满一年的,改为服隶臣、隶妾刑。服隶臣、隶妾刑满一年,就免罪为平民。服隶臣、隶妾刑满二年,就改为服司寇刑。服司寇刑一年,以及服如同司寇刑的刑满二年,都免罪为乎民。其中逃亡的以及犯有重罪的,不适用这个法令。在此法令之前服城旦刑舂刑但没有禁锢的,与完刑改为服城旦刑舂刑一样免除刑罚。臣等冒死请示。”皇帝下诏说: “可以。”这以后,在外有刑轻的名声,在内实际上在杀人。斩右脚的人又要被处死刑。斩左脚的罪犯要用竹板打五百,应当服则刑的用竹板打三百,服刑的人大都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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