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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犯X的献身(第八章)(2)



  “她说的车站并非条崎,而是前一站的瑞江站。而且,长相似乎也不同。我一拿遇害者的照片给她看,她就说她记得脸应该更圆才对。”

  “恩……圆脸啊……”

  “唉,干我们这行本来就得不断重复这种挥拳落空的滋味。跟你们这种只要道理讲得通,就能获得肯定的世界可是大不相同。”草薙一边用筷子捞起煮烂的马铃薯一边说,然而汤川毫无反应。草薙抬头一看,只见他双手轻握,瞪着空中。

  草薙很清楚,这是这个物理学家沉思的表情。

  汤川的眼睛逐渐对焦,他的视线射向草薙。

  “听说尸体被毁容了,是吧?”

  “没错,连指纹也被烧毁了,大概是不想让人查出死者身份。”

  “是用什么工具毁容的?”

  草薙先确认周遭无人窥听后,才在桌子探出上半身说道:

  “没找到工具,凶手八成事先准备了锤子之类的东西,研判应该是用工具多次敲击脸部,敲碎了骨头。牙齿和下颚也支离破碎,所以也无法比对牙科的病例资料。”

  “锤子啊……”汤川一边用筷子戳开关东煮的白萝卜一边嘟囔。

  “有什么不对吗?”草薙问。

  汤川放下筷子,双肘放在桌上。

  “如果那个便当店的女士是凶手,你应该想像过她那天采取了什么行动。你一定认为她说去电影院是谎话吧?”

  “我并未断定那是谎话。”

  “不管这个了,总之你先说说看你的推理。”汤川说着对店员招手,另一双手抓起空杯歪着晃了一下。

  草薙皱起眉头,舔舔嘴唇。

  “谈不上什么推理,不过我是这么想的:便当店的……为了省事就姑且称她为A子吧。A子下班走出便当店时已过了六点,她从那里走到滨町车站约需十分钟。搭乘地下铁抵达条崎站约二十分钟,如果从车站搭公车或计程车去案发现场的旧江户川附近,应该七点就能抵达现场。”

  “遇害者在这段期间的行动呢?”

  “遇害者也正前往命案现场,八成和A子事先约好了。只不过被害者是从条崎站骑脚踏车过去。”

  “脚踏车?”

  “对。尸体旁边扔了一辆脚踏车,上面的指纹和遇害者的吻合。”

  “指纹?不是被烧毁了吗?”草薙点点头。

  “所以这是在查明死者身份后才确认的。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从被害者凭居的出租旅馆房间采到的指纹完全吻合。慢着,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光凭这样就算能证明出租旅馆的房客用过脚踏车,也不见得就是死者本人吧?因为出租旅馆的房客或许才是凶手,是那家伙用的脚踏车,也不见得就是死者本人吧?因为出租旅馆的房客或许才是凶手,是那家伙用的脚踏车。问题是,我们也比对过房间掉落的毛发,和尸体完全吻合。顺便告诉你,连DNA鉴定也做了。”

  草薙这连珠炮般的说词令汤川露出苦笑。

  “这年头,没人会以为警方会在确认身份时出错。撇开这个不说,使用脚踏车这点倒是耐人寻味,被害者是把脚踏车放在条崎车站吗?”

  “不,说到这个啊——”

  草薙把脚踏车的失窃经过告诉汤川。

  汤川睁大了金框眼镜后面的双眼。

  “这么说来,被害者为了前往命案现场,不坐公车或计程车,却特地从车站偷了一辆脚踏车?”

  “应该是这样。根据调查,死者目前失业,身上没什么钱,大概连公车钱都舍不得花吧。”

  汤川无法释然地交抱双臂,呼出一口大气。

  “算了。总而言之,姑且假设A子和死者就是这样在现场碰面。你继续往下说。”

  “虽然约好要碰面,但我想A子八成躲在某处。一看死者现身,就从背后悄悄走近。把绳子往死者脖子上一套,用力勒紧。”

  “停。”汤川张开了一双手,“死者身高多少?”

  “一百七十公分出头。”草薙按奈着想咋舌的冲动回答,他知道汤川想说什么。

  “A子呢?”

  “一百六十公分左右吧。”

  “那就是差了十公分以上喽,”汤川托着腮,咧嘴一笑,“你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吧?”

  “要勒毙一个比自己高的人的确很困难。根据脖子上的勒痕角度,也看得出死者是被人往上拉扯勒死的。不过,死者也可能是坐着的,说不定他当时正跨坐在脚踏车上。”

  “原来如此,原来还可以这样强词夺理啊。”

  “这不是强词夺理吧。”草薙一拳敲在桌上。

  “然后呢?剥下衣服,用带来的锤子砸烂脸,拿打火机烧毁指纹。再烧掉衣服,从现场逃走。是这样吗?”

  “这样要在九点抵达锦系町应该不是不可能吧.”

  “就时间来说的确是,不过这个推理太牵强了。专案小组的人,该不会统统都跟你想的一样吧。”

  草薙嘴一歪,一口喝干啤酒。他向经过的店员又叫了一杯后,才把脸转向汤川这边。

  “大部分的探员都觉得女人应该无法犯案。”

  “你看吧。就算再怎么出其不意,只要遭到男人抵抗,根本不可能勒死对方。而且男人绝对会抵抗,事后处理尸体对女人来说也很困难。很遗憾,我也无法赞同草薙刑警的意见。”

  “算了,我早就料到你会这样说。其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个推理是正确的,只是把它当成众多可能性之一。”

  “听你的口气好像还有其他想法。既然说都说了,那你就别小气,把其他假设也说来听听吧。”

  “不是我要故意卖关子。现在的说法,是假设尸体发现的地点是犯罪现场,但也有可能是在别处杀人后再弃尸该处。姑且不论A子是不是凶手,至少专案小组的成员,目前比较支持那个说法。”

  “按照常理的确会这么判断,可是草薙刑警却不认为那个说法最有可能。这是为什么?”

  “很简单。如果A子是凶手,那这个说法就不成立,因为她没有车。而且她根本不会开车,这样就无法搬运尸体。”

  “原来如此,这点倒是不容忽视。”

  “还有留在现场的脚踏车,当然也可以推断那是凶手故布疑阵,好让人以为该处就是犯罪现场;可是那样的话,在车上留下指纹就毫无意义了。因为尸体的指纹已遭到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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