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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序)(5)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
 
  [疏]正义曰:自此至序末为第五段,言夫子之经,言约意深,注繁文不能具载,仍作《疏义》以广其旨也。且夫子所谈之经,其志但取垂训后代而已。
 
  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
 
  [疏]正义曰:五孝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言此五孝之用,虽尊卑不同,而孝为百行之源,则其致一也。
 
  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
 
  [疏]正义曰:积句以成章,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强,所以局言者也。言夫子所修之经,志在殷勤垂训,所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者也。若移忠移顺、博爱广敬之类皆是。
 
  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
 
  [疏]正义曰:言作注之体,意在约文敷畅,复恐太略,则大义或阙。
 
  今存於疏,用广发挥。
 
  [疏]正义曰:此言必顺作疏之义也。发,谓发越。挥,谓挥散。若其注文未备者,则具存於疏,用此义疏,以广大、发越、挥散夫子之经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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