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心多么顽固(第五章)(3)
时间:2019-07-16 作者:叶兆言 点击:次
我说的丁香最了解我心思,最善解人意,是因为她天生是个好帮手。在这方面,丁香简直就是个天才,完全是出于本能地知道该怎么做。你在她身上得不到什么太大的乐趣,找不到什么太大的快感,但是她会有意识地去为你寻找这种乐趣和快感。那时候,丁香成了我最好的女管家,她不仅帮我照料店里大事小事,安排这安排那,而且像一名出色的工会女干部一样,知道什么样的女孩更适合我。她知道怎么样让我高兴。
每隔一段日子,我对身边的那些女孩开始感到厌倦,需要得到一些新刺激的时候,就会在丁香的陪同下,一起去保姆市场物色女孩子。那些年里,保姆市场是我的狩猎场,那里面在太多的机会,蕴藏着各式各样的猎物。我当时的那一套做法,可以和林彪儿子林立果文*中的选妃子相媲美,说老实话,那感觉甚至要比林立果还好,他毕竟是由别人帮着选,我却是自己亲自去挑。自己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好比你去菜场买菜,并不是扔到箩筐里就是菜,随便拿两个罗卜捡三棵青菜便算完事。买菜的乐趣在于选择,在于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想好回家以后这菜应该怎么做,怎么才能做出最好的口味。
学坏真是不用教的,你很快就会无师自通你很快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猎手。你很快就能一眼看出来那些女孩有戏没戏,你很快就会发现有些事,仅仅是凭直觉就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要想做好这些事,要想办得很顺利,和丁香天衣无缝的配合分不开。丁香可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帮手,她会用最直截了当的话询问对方,在公共的场合,有些问题只有让一个女人提出来更合适。对于丁香来说,提出什么样的询问都不能算过分,她可以坦然地问别人各种情况,婚姻,家庭,身体状况,生过几个孩子,甚至是不是结扎过。
丁香非常尽责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在进行这些问话的时候,被询问的人常常误以为我们是夫妻,于是很认真地就这些提问做出如实的回答。
那些被询问的女人会说:“老板娘,你放心我什么事都会做。”
我和丁香从来不在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身上浪费时间。城市是个大染缸,女孩子要学坏,还得有个慢慢的培训过程,我这人性子急,已经等不及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个四十岁的男人。我愿意一下子就可以跳过这些过程,省略掉这些麻烦,更希望直截了当。说老实话,我不喜欢没结过婚的女孩,或者换句话说,我老四并不喜欢什么处女。我从来不迷信点红蜡烛,从来不迷信开苞什么的,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小子就特别好这个,生意情况一不好,做买卖一亏本,就千方百计地要找个小女孩来做那事,说是见了红就可以逢凶化吉。
我老四最讨厌这个,我觉得那太费事,太缺德,而且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我的那个朋友后来便为这事给捉了起来,判了好几年。我觉得这有些得不偿失,根本就划不来。要知道,农村出来的女孩子很在乎这个,她们把这第一次看得很隆重。有过第一次的女孩上手就容易多了,同样是闯祸,我宁愿把别人的肚子弄大,你把别人肚子弄大,这会有一种成就感,就好像农民种庄稼一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你种下去的东西有了收获,可是把人家的那一层**感弄破了,那算是什么事呢,你不过是把一件原本美好的东西给破坏了,你把一个好端端的花瓶给弄碎了。
把别人肚子弄大了,去打胎就行了,那层什么膜你赔不起,这不是花了钱就能完事。当然,现在据说可以去做一个假的**感,报纸上就有广告,花点钱,可以把那玩意缝起来,可以补起来。我想说的只是,假的还是假的,脑子里的那层薄膜,你再大的本事也还是弥补不了。你说你去惹这个麻烦干什么,你说你是何苦呢。你这不是有病吗。说老实话,只要一到保姆市场,你就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能看明白。你保证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们这些当小老板的,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会发现我们这些小老板看女人的眼光全都不对。当年最先下海当个体户的这些小老板,现在一个个都是有钱的主,男人千万不能有钱,尤其是我们这些素质本来就不高的男人。
男人有了钱就变坏,而变坏的标志无非就是喜欢女孩子。我喜欢那些有那么一点堕落经历的女孩,换句话说,我才不在乎她们是不是被别的男人玩过。那几年的风气说变就变,年轻的女孩子纷纷往城市里涌,这中间有相当的一部分,已经与前些年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过去都是一窝蜂地愿意去当保姆,现在却都觉得当保姆不好听,不自由,更愿意到我们的这种小餐馆里来打工。明知道小老板们不是好东西,明知道这些人都是色狼,一个个穷凶极恶,一个个虎视眈眈,可就是有不少不怕死的羔羊,喜欢冒险往狼群里钻。女孩子天真的时候容易受骗上当,受了骗,上了当,以后胆子就大了。胆子一大,动不动就换工作,被这个小老板玩过了,又接着被下一个小老板玩,既然吃了一次亏,也就不在乎第二次。
我再也没有见过比琴更容易让男人上手的女人。我再也没见过像琴那样无所顾忌,对男女的事情根本不在乎的女人,在我看到她第一分钟里,琴就毫不掩饰地跟我挤眉弄眼。这女人真是天生的没心没肺。丁香问她会做些什么事,她感觉良好地说自己什么都会做,什么都能做。说到什么都能做的时候,她故意假装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脸刷得一下红起来。丁香继续盘问她,琴也不隐瞒,问什么答什么,连跟上个东家的老板娘吵架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我站在一旁,抱起膀子听着,不时地插一句嘴。很快她的身世我们就都知道了,不仅是知道,而且差不多是一清二楚。这是个结过婚的女人,今年刚二十六岁,有一个五岁的儿子。男人三年前在上海打工时出了意外,被一块掉下来的楼板砸死了,这以后,把儿子留给了公公婆婆,自己一个人出来在外面闯荡,几年里换了无数次工作,也换了好几个男人。
不用说,这种女人最适合我的口味。在带琴回去的路上,她就让我感到十分冲动。我恨不得在当天晚上就能跟她把事情办了。她似乎也觉察到了我这个老板的迫不及待,一路上,显得有些不安分,竟有些故意挑逗我的意思。琴的身段十分好看,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与又瘸又丑的丁香走在一起,琴简直就像个尤物,简直像个小妖精。她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引诱你,身上是那种最廉价的连衣裙,又薄又透,里面的三角裤和**看得清清楚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