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子(2)
时间:2018-01-29 作者:梭罗 点击:次
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子,我被捕了,给关进了监狱里去,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付税给国家,甚至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当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为了别的事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间的肮脏的机关总要跟他到哪里,伸出于来攫取他,如果他们能够办到,总要强迫他回到属于他那共济会式的社会中。真的,我本可以强悍地抵抗一下,多少可以有点结果的,我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被释放出来了,还是拿到了那只修补过的鞋子,回到林中正好赶上在美港山上大嚼一顿越橘。除了那些代表这国的人物之外,我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骚扰。除了放我的稿件的桌子之外,我没有用锁,没有闩门,在我的窗子上,梢子上,也没有一只钉子。我日夜都不锁门,尽管我要出门好几天;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的林中去住了半个月,我也没有锁门。然而我的房屋比周围驻扎着大兵还要受到尊敬。疲劳的闲游者可以在我的火炉边休息,并且取暖,我桌上的几本书可以供文学爱好者来翻阅,或者那些好奇的人,打开了我的橱门,也可以看我还剩下什么饭菜,更可以知道我晚餐将吃些什么。虽然各个阶级都有不少人跑到湖边来,我却没有因此而有多大的不便,我什么也没有丢,只少了一部小书,那是一卷荷马,大概因为封面镀金镀坏了,我想这是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的。我确实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生活得跟我一样简单,愉窃和抢劫便不会发生了。发生这样的事,原因是社会上有的人得到的多于足够,而另一些人得到的却又少于足够。蒲伯译的荷马应该立刻适当地传播……
"Necbellafuerunt,
Faginusastabatdumscyphusantedapes。"
"世人不会战争,
在所需只是山毛榉的碗碟时。""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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