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狱(2) 时间:2017-04-07 作者:长白浩歌子 点击:次 外史氏曰:一履之微,遗祸至此,要皆欢场实阶之厉也。盖妇不贪欢,则夫不至于窃履;夫不窃履,则妇亦不至于投缳。妇不投缳,则僧与少年皆可以无死。然非贤宰官得此一钩,则僧以救溺而死,妇且背夫而逋,狱将不解矣。卒以履之故,破此疑团。古人有绣履传奇,犹不若此事之诡异。 共2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