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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13)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参闻命矣。敢问:从父
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
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
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
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弗争于父,臣不可以弗争于君。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此不解经而别发一义,宜为传之十三章。

     子曰:“君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故上下能相亲。 《诗》曰:‘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
之?’”

     此一节释忠于事君之意,当为传之九章。(或云宜为十一章。)因上章
争臣而误属于此耳。“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亦《左传》所载士贞子语,
然于文理无害。引《诗》亦足以发明移孝事君之意,今并存之。

     子曰:“孝子之丧亲,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
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
此圣人之政。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
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
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
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传之十四章,亦不解经而别发一义,其语尤精约也。

 

                                  评 价

      《孝经》堪称一部流传最广的儒家经典,不仅封建文人视之为必修功课,
就是普通老百姓对它也很熟悉,这是其他儒经所做不到的。之所以如此,一
是由于统治者对它极力宣扬,二是因为注重孝行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
首要特征,三是因为该经篇幅短小,文字浅白,易于普及。

     封建文人十分重视《孝经》,对它的评价也高到极点。如汉儒郑玄说:
 “《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唐人薛放说:“《孝经》者,
人伦之大本,穷理之要道,真可谓圣人至言”。明人吕维祺则认为“《孝经》
继《春秋》作,盖尧舜以来帝王相传之心法,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本也。此义
不明,而天下无学术矣”,他盛赞道:“大哉《孝经》乎!参两仪,长四德,
冠五伦,纲维百行,总会六经。”这些评价虽显过分,但也充分说明《孝经》
受到的重视。

      《孝经》虽不象封建文人所吹捧的那样神奇,但它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的
地位和作用确是毋庸置疑的。

      《孝经》诞生于先秦之世,当时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战祸连绵,周天
子缩于一隅,而列强务兼并之业,臣弑其君,子杀其父。这种现实,令人痛
心。而《孝经》倡导孝道,宣扬以孝治天下,无疑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也
是救世的一种方法。《孝经》所推崇的先王之世、明王之政、圣人之治、君
子之行,无一不是针对当世之人而言的。因此,《孝经》的写作与孔子作《春
秋》以使乱臣贼子惧的目的是相同的,是儒者善良愿望的一种体现,在当时
具有积极的意义。

      《孝经》所言之孝是从事亲开始的。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中,奉
养父母对于家庭的稳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使父母安度晚年,而
且是对后代的一种身教,对子女的成长很有好处。而家庭的稳定又是社会稳
定的基础。经文说:“非孝者无亲,大乱之道也”。这句话道出了孝与社会
治乱的关系。不仅如此,奉养父母,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可以减轻社会
的压力,这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属于应
继承和发扬的优秀传统,而“孝”则是这一传统美德的核心。

      《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句名言,强调
的是人应珍视生命,它的意义也是积极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则
社会就会没有争斗和战争,太平之世就可以永传。
     然而,在封建社会里,《孝经》所极力倡导的孝,其意义被统治者曲解
为顺从和愚忠,用以奴化百姓,以便于其统治。所谓“君令臣死,臣不得不
死;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对忠孝的最大歪曲。《孝经·谏争章》
中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其观点是鲜
明的,绝无一味顺从之意。可见,“孝”到后来已成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一
项工具。愚忠愚孝,并非《孝经》本义。

     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孝,对人的毒害甚深,以至有些人以极端的形式来
表现自己的孝。著名的《二十四孝》中所记的王祥卧冰、吴猛恣蚊就属此类。
史书中时有记录的割肝疗亲,更是如此。这些人所表现出的孝,并不是《孝
经》之孝。《孝经》之孝强调的是重视生命,保护父母给予的自然之体。那
些卧冰、恣蚊、割肝的行为显然与《孝经》之孝相背离。但就是这样一些不
近人情、不合人性的行为,统治者还要予以表彰,竭力推广。所以封建统治
者所推崇的孝是必须加以批判的,其余毒必须肃清。

      《孝经》自汉初以来,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被人们广为利用。封建时
代,对于不孝者的惩罚和训导,就是令其读 《孝经》。隋朝人郑译不幸,皇
帝下诏说:这样的人“留之于世,在人为不道之臣;戮之于朝,入地为不孝
之鬼。有累幽显,无以置之,宜赐以《孝经》,令其熟读”。此外,遇到疑
难灾病而诵读 《孝经》、把《孝经》当作灵验的宗教经典来对待,这样的例
子从前也不少。如《孝经集灵》中所载:“徐陵子份,性至孝。尝病笃,医
祷百方不能愈。份烧香泣涕跪诵 《孝经》,日夜不息,如是者三日,陵疾豁
然而愈。”甚至还有人以《孝经》随葬的。晋人皇甫谧就是如此,他在遗嘱
中说:死后“皆无以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也”。皇甫谧开
了以《孝经》随葬的先例,后人多有效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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