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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错觉(3)


  因为那时候我从来不对余重说半旬谎话,也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余重对我赤胆忠心、心无穷骛。
  有一天我去男生宿舍找余重,他不在。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余重把我的一张照片放大了,过塑以后,用透明胶纸粘在床头,于是我就永不疲基地冲他笑着。余重说他每次受了我的气回到宿舍,看到墙上的我睁着大眼睛甜甜地对他笑,他心里就好多了,像是充了电,可以精力充沛地等待下一次的甜蜜或灾难。无论如何,这个痴情举动让我心里很满意。假如我是男的,我自信能打动任何一个我看上的女孩子,哪怕我本人并不够十分出色,“我对她怎么样”完全能够弥补“我怎么样”的缺憾。女孩子就是这种思维方式。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大胆假设,小心追求”,凭她就是个仙女,也不怕她不思凡。
  跟余重的床斜对面的床上,还有一位老兄,和女朋友并排靠墙坐着。蚊帐是放下来的,帐子外面并列伸出四只脚,两大两小。先是小的两只缩进去了,后来大的两只也不见了,帐子里面静悄悄的,无声无息,只剩鞋子们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两只大的,两只小的。
  我不知道该起身走掉,还是继续等下去。
  余重的被子没有叠,我替他叠了起来,掀起枕头的时候,发现下面压着乱七八糟的零钱和菜票,还有一双没洗的臭袜子。我把袜子塞到他床底下的球鞋里去,把菜票理一理放进一个空的硬壳烟盒里去。他那时候常抽的烟是“画苑”和“红梅”,但墙上却贴满了“三五”、“万宝路”、“红中华”、“红塔山”等中外各种品牌的香烟盒,花花绿绿的,颇富有创意,看着至少比贴一张半裸的香艳美女要舒服一点。
  叠好被子,我又替他理了书架,把书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我以前也曾帮他这样整理过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涂,还说东西越整齐他越找不着,把我气得七窍生姻。
  为了把抽屉来个彻底的大清理,我索性把它抽出来,底朝天地扣在床上。于是,我就意外发现了那个日记本。日记本里夹着一张女孩子照片。那女孩叫柳吉,也是我们班的,就是说,她是我和余重共同的同学。直到那天,我才如梦初醒,余重最初暗恋的竟是柳吉。
  我气懵了!最气的还不是他在我之前爱了别人,而是他竟会对我瞒得风雨不透,而我连高中时喜欢过我的体育老师都告诉了他。我早就问过余重我是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孩,还一再强调我不在乎事实,我只想他告诉我真话。当时我伏着他的膝头,仰着脸,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坚定地说,当然,你当然是我的第一个。可见他实际上对我说了多少假话!
  第一个冲动就是抓起那个小贱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扔到废纸篓里去。我撕了照片还不解气,又接着撕日记本,一边撕一边哭,想着余重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海誓山盟,越想越伤心,后来索性扑倒在我刚才柔情蜜意地叠起来的被子上,放声痛哭。
  哭声惊走了斜对面床上的一对鸳鸯。
  余重回来的时候,那个日记本只剩下一个撕不动的水粉色塑料皮,废纸篓内外满地都是碎纸片。我眼睛红肿,头发也弄乱了。一只抽屉还底朝天地扣在床上,零七碎八的纸张、钢笔、小剪刀、胶布、风油精、茶叶盒、磁带、打火机等东西散落一床、一地,好像刚刚遭了劫。
  万万没想到的是,余重非但没有唯唯诺诺或痛心疾首地向我赔礼道歉、低头认罪,反而暴跳如雷地吼起来: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日记,你怎么可以撕我的东西!你!你怎么可以趁我不在偷看!
  我反而平静下来,抹了抹眼泪冷笑:是呀,我就偷看了,我偷看了你的秘密,我撕了你的心上人的照片,你心痛死了,快去跪在人家面前再讨一张吧。
  那是我的过去,我自己的,你没有权利——余重红着眼睛盯住我嚎叫,像要把我一口吞下去,真让我不寒而栗。那眼光太陌生了,让我再也流不下一滴眼泪。
  我当然没有权利,你把你神圣的权利给她去吧。
  我挑衅地用眼角斜睨着他,悠悠地说完,扬长而去。
  我们整整一个礼拜没说话。刚开始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偶遇,两个人仇人似的怒目而视。几天以后就没了呕气的心思,碰了面赶紧扭过去,匆匆地走开。
  他有好几天没来上课。再见到他时,头发仿佛一下子长得好长,乱蓬蓬像一堆枯黄的杂草,穿一件没系纽扣的格子衬衫,人显得失魂落魄。我放慢了脚步,他迎面向我苦笑了一下就掉头走了。
  欧洲文学史是大课,近百名学生上,教室是五级的阶梯教室。我坐在靠近后门那一排的边上,离老师的讲台远远的。这个课是上午的三、四节,中途休息的时候总是溜掉好多人。欧洲文学老师喜欢拖堂,等她下了课食堂多半快收工了,连免费汤都打不上了。最后一节课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后面忽然哼起细细嘤嘤的歌,自从相思河畔遇了你,无限的痛苦埋在心窝里,我要悄悄地告诉你,不要把我忘记……我不回头也知道那是谁在唱!
  下课时我动作特别慢,等我收拾好书包,教室里人都快走光了
  钟夏!他在后背小声喊我。
  我没理,背起书包去了教工小吃部。以前我和余重常常一起在教工小吃部吃饭。我把书包放在靠墙的老位置,就去窗口排队买饭买菜,端过来的时候,余重果然已经坐在了我的书包的对面。我放下饭盆儿,腾出一只手来背上书包,再端起饭盆儿就要走。余重拉住我的书包带,低声叫:别走!
  我端着饭菜,僵站在那里不动,眼泪终于掉了出来。
  七年以后,我总算成长得落落大方了。柳吉上我这儿来玩,我也能毫无芥蒂地热情款待。她倒是常常来我们这里玩。我不再把余重和柳吉的交往放在心上,只是柳吉当着我的面和余重打情骂俏,一点不避嫌疑,让我颇有几分不快。
  柳吉读大学时曾经谈过几次恋爱,都比昙花一现长不了多少,一度男朋友换得像走马灯,后来就再也没有过固定的男朋友。当然她不会让自己生活得很寂寞。毕业后,柳吉也留在上海工作,在一家大酒店做商务公关,这个工作让她的长处和短处都发挥得淋漓尽致,结果是上司得意她偏宠她,同事讨厌她孤立她。钱倒没少赚。柳吉爱吃爱穿,爱玩爱乐,钞票在她手里是源头活水,大进大出。只要换一种观念看,柳吉也无可厚非。她时不时地就跑来,嬉皮笑脸地问我“借”余重去陪她看晚场电影,她倒守信用,每次都是两三个小时就“完壁归赵”。我开玩笑说:又借又还的多麻烦,白送给你得了。她却又连连摆手说:帮帮忙,饶了我吧,这辈子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老公。


作品集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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