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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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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恒〔2〕先生:
  
  你的许多话,今天在《北新》〔3〕上看见了。我感谢你对于我的希望和好意,这是我看得出来的。现在我想简略地奉答几句,并以寄和你意见相仿的诸位。
  
  我很闲,决不至于连写字工夫都没有。但我的不发议论,是很久了,还是去年夏天决定的,我豫定的沉默期间是两年。
  
  我看得时光不大重要,有时往往将它当作儿戏。
  
  但现在沉默的原因,却不是先前决定的原因,因为我离开厦门的时候,思想已经有些改变。这种变迁的径路,说起来太烦,姑且略掉罢,我希望自己将来或者会发表。单就近时而言,则大原因之一,是:我恐怖了。而且这种恐怖,我觉得从来没有经验过。
  
  我至今还没有将这“恐怖”仔细分析。姑且说一两种我自己已经诊察明白的,则:一,我的一种妄想破灭了。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如果对于动物,也要算“暴殄天物”〔4〕。我尤其怕看的是胜利者的得意之笔:“用斧劈死”呀,……“乱枪刺死”呀……。我其实并不是急进的改革论者,我没有反对过死刑。但对于凌迟和灭族,我曾表示过十分的憎恶和悲痛,我以为二十世纪的人群中是不应该有的。斧劈枪刺,自然不说是凌迟,但我们不能用一粒子弹打在他后脑上么?结果是一样的,对方的死亡。但事实是事实,血的游戏已经开头,而角色又是青年,并且有得意之色。我现在已经看不见这出戏的收场。
  
  二,我发见了我自己是一个……。是什么呢?我一时定不出名目来。我曾经说过:中国历来是排着吃人的筵宴,有吃的,有被吃的。被吃的也曾吃人,正吃的也会被吃。〔5〕但我现在发见了,我自己也帮助着排筵宴。先生,你是看我的作品的,我现在发一个问题:看了之后,使你麻木,还是使你清楚;使你昏沉,还是使你活泼?倘所觉的是后者,那我的自己裁判,便证实大半了。中国的筵席上有一种“醉虾”〔6〕,虾越鲜活,吃的人便越高兴,越畅快。我就是做这醉虾的帮手,弄清了老实而不幸的青年的脑子和弄敏了他的感觉,使他万一遭灾时来尝加倍的苦痛,同时给憎恶他的人们赏玩这较灵的苦痛,得到格外的享乐。我有一种设想,以为无论讨赤军,讨革军,倘捕到敌党的有智识的如学生之类,一定特别加刑,甚于对工人或其他无智识者。为什么呢,因为他可以看见更锐敏微细的痛苦的表情,得到特别的愉快。倘我的假设是不错的,那么,我的自己裁判,便完全证实了。
  
  所以,我终于觉得无话可说。
  
  倘若再和陈源教授之流开玩笑罢,那是容易的,我昨天就写了一点〔7〕。然而无聊,我觉得他们不成什么问题。他们其实至多也不过吃半只虾或呷几口醉虾的醋。况且听说他们已经别离了最佩服的“孤桐先生”,而到青天白日旗下来革命了。我想,只要青天白日旗插远去,恐怕“孤桐先生”也会来革命的。不成问题了,都革命了,浩浩荡荡。
  
  问题倒在我自己的落伍。还有一点小事情。就是,我先前的弄“刀笔”的罚,现在似乎降下来了。种牡丹者得花,种蒺藜者得刺,这是应该的,我毫无怨恨。但不平的是这罚仿佛太重一点,还有悲哀的是带累了几个同事和学生。
  
  他们什么罪孽呢,就因为常常和我往来,并不说我坏。凡如此的,现在就要被称为“鲁迅党”或“语丝派”,这是“研究系”〔8〕和“现代派”宣传的一个大成功。所以近一年来,鲁迅已以被“投诸四裔”〔9〕为原则了。不说不知道,我在厦门的时候,后来是被搬在一所四无邻居的大洋楼上了,陪我的都是书,深夜还听到楼下野兽“唔唔”地叫。但我是不怕冷静的,况且还有学生来谈谈。然而来了第二下的打击:三个椅子要搬去两个,说是什么先生的少爷已到,要去用了。这时我实在很气愤,便问他:倘若他的孙少爷也到,我就得坐在楼板上么?不行!没有搬去,然而来了第三下的打击,一个教授微笑道:又发名士脾气了〔10〕。厦门的天条,似乎是名士才能有多于一个的椅子的。“又”者,所以形容我常发名士脾气也,《春秋》笔法〔11〕,先生,你大概明白的罢。还有第四下的打击,那是我临走的时候了,有人说我之所以走,一因为没有酒喝,二因为看见别人的家眷来了,心里不舒服。〔12〕这还是根据那一次的“名士脾气”的。
  
  这不过随便想到一件小事。但,即此一端,你也就可以原谅我吓得不敢开口之情有可原了罢。我知道你是不希望我做醉虾的。我再斗下去,也许会“身心交病”。然而“身心交病”,又会被人嘲笑的。自然,这些都不要紧。但我何苦呢,做醉虾?
  
  不过我这回最侥幸的是终于没有被做成为共产党。曾经有一位青年,想以独秀〔13〕办《新青年》,而我在那里做过文章这一件事,来证成我是共产党。但即被别一位青年推翻了,他知道那时连独秀也还未讲共产。退一步,“亲共派”罢,终于也没有弄成功。倘我一出中山大学即离广州,我想,是要被排进去的;但我不走,所以报上“逃走了”“到汉口去了”的闹了一通之后,倒也没有事了。天下究竟还有光明,没有人说我有“分身法”。现在是,似乎没有什么头衔了,但据“现代派”说,我是“语丝派的首领”。这和生命大约并无什么直接关系,或者倒不大要紧的,只要他们没有第二下。倘如“主角”唐有壬似的又说什么“墨斯科的命令”〔14〕,那可就又有些不妙了。
  
  笔一滑,话说远了,赶紧回到“落伍”问题去。我想,先生,你大约看见的,我曾经叹息中国没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15〕,而今何如?你也看见,在这半年中,我何尝说过一句话?虽然我曾在讲堂上公表过我的意思,虽然我的文章那时也无处发表,虽然我是早已不说话,但这都不足以作我的辩解。总而言之,现在倘再发那些四平八稳的“救救孩子”似的议论,连我自己听去,也觉得空空洞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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