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雨枫书屋 > 经典小说 >

萤火虫(3)


  「我不介意。」我说。
  「我怎么都讲不好,」她说,「都是这样的,真的是讲不好。每当想说什么的时候,一直都是不同的意思冲出喉咙。或者不同意思,或者完全相反。为了要修正前面说的话,又常让场面更加混乱。好像自己身体分成两部分,围着一根柱子互相追赶,正确的意思总在另一部分,而这一部分的我,永远追赶不上。」
  她两手放在桌上,凝视我的眼睛。
  「我说的,你明白吗?」
  「谁多少都有这种时候吧,」我说,「谁都有没把握正确表达,而感到不安的时候。」
  听我说完,她露出失望的表情。
  「根本不是这样。」她说,再也没说什么。
  「我不介意再见面。」我说,「反正我一直有空。一人转来转去,还不如像这样健行来得有益身体。」
  我们默默分开。我说再见,她说再见。
  初次认识她,是在高二的时候。她和我同样年纪,念有名的教会中学。我们认识起因于我的好友 是她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从小学就认识,两人的家距离不过两百公尺。就像大多的青梅竹马,他们对彼此之间的交往丝毫不觉该有隐密性,经常到对方家里玩,和对方家人吃饭。我和我当时的女友曾和他俩一起玩,结果往往变成只剩下我和他和她三人,而我的女友则消失无踪。后来我们发现其实这样才好,从立场看来,我是来宾,他是主持人,而她是他的体面助手兼女主角,就这么回事。
  他社交最在行,表面一副潇洒嘻笑,内在却十分诚恳。他是个能够洞彻时机,适时切入笑语的聊天高手。他俩常聊些轻松的笑话热络场面,每当他或她有一方沉默,另一人就立刻接上话,他可以在不怎么有趣的对手的话中,迅速找出好几个有趣部分。和他聊天时,我时常沉浸在自己原来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的错觉。但是一旦他暂时离席,我和她马上陷入冷场,两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事实上,我和她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我们大抵什么也没说,不是把烟头往桌上烟灰缸按熄,就是静静喝一口水,等待着他回座。而只要他一回座,有趣的话题就马上就恢复。在他的葬礼三个月后,我只和她见过一次。刚好有事,所以约在咖啡馆,事情讲完就没话说了。我试着找话题,却半途而废,加上她谈话方式十怪异 — 她常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的时候,突然生我的气。然后我和她分开。或许她会生气是因为,最后一次见到他的人,不是她,而是我的缘故吧。虽然这种说法可能不恰当,但我可以了解她的感受。如果可能,我会很希望为她改变当时的情况,但那是不可能的。一旦发生了,无论怎样努力,都没有办法改变。
  五月某个午后,我和他在放学途中(正确的说法是逃课途中),到弹子房打了四周弹子。我赢了最初一周,后面三局他赢了,按规矩我付了撞球钱。当夜他死在车库里。日产三六O跑车的排气孔,接上橡皮管塞进车内,车窗间隙用胶布牢牢贴紧,然后打开引擎。我不知道直到他死亡,会花上多少时间。反正等到去亲戚家探病的双亲返家时,他已死了。车上收音机开着,雨刷上还夹着加油站的收据。没有遗书,也想不出自杀动机。由于我是最后看到他的人,我被警察叫去做笔录。「他没有特别奇怪的举止,和平常完全一样。」我说。大抵准备自杀的人,不会连续打胜三局弹子吧,警察因此对他和我都没有好印象。他们也不认为逃课去打弹子的高中生落得自杀下场是很稀奇的事。报纸登了一小段记载,不久,事件了结。红色日产三六O跑车被卖掉了。有一阵子,教室里他的座位上,经常摆着一束白花。
  高中毕业来到东京,我想做的,就是什么都不要想太多。绿绒面弹子台、日产N三六O红色跑车、教室座椅上的白花,全都从我的脑海里消失了。火葬场高耸烟囱冒出的烟雾、派出所笔录室里的巨大文镇,全都摒弃脑后。最初我忘得很好,忘得很干净。然而,我的内心却有一种残留,随着时光流逝,这空气般的残留隐然成形,成为一种具体而单纯的东西。如果我把它换成言语,是像这样的话:
  死并不是生的相反,而是其中一部分。
  换成言语后,竟成为一种可厌、平凡、老套的说法。但我那时并无法以语言表达,而只是感到死亡像空气般存在体内,存在那块文镇里。存在弹子台上那并排的四粒弹珠里。我把这种叫做死亡的东西,像灰尘般吸入肺里存活着。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死是一种独立的存在。也就是「死亡确实会在某种时候逮住我,但反过来说,在死之前的日子,我可也未曾被死逮过。」这是逻辑上的推理 — 生在此侧,死在彼端。
  自从友人死去那晚,我已无法再同意,死只是单纯在该死之时而来。死并非生的相反,死早已存在于我体内,成为无法从脑海消去的一部分。在某个五月的夜里,把我的十七岁友人远去的死神也在同一夜找上了我。
  我现在很清楚了。在弄清楚的同时,我曾苦思过,而苦思是很困难的作业,至少对当时十八岁的我而言,经由苦思找出可以妥协的观点,是十分艰难的。
  
  *
  从那时以来我每月一次或两次和她约会。大概可以称约会吧,想不出更好的说法。
  她上东京郊外一所小而整洁、名声良好的女子大学。她的住处离学校走路不超过十分钟,沿着路边有清凉的水沟。她好像没交什么朋友,除了断断续续的话语以外,很少开口。因为她没有特别说什么,我也几乎没话讲。见面时,我们只是随便走走。但也并非没有一点进展。暑假过完时,她已十分自然地靠着我走路。我们并肩走着,上坡、下坡、过桥、过马路。我们不停地走,没有特别要去的地方,也没有特别要做的事。走了一阵子,进入吃茶店喝咖啡,喝完咖啡后再继续走。宛如一张一张幻灯片,一个又一个季节过去了。秋季来到,宿舍中庭的山毛榉枯叶铺盖了一地,穿上毛线衣可以闻到新季节的气息,我买了一双新鞋。秋季终了,冷风吹起的时候,她的身体已习惯靠着我的手腕。隔着厚厚的外套,我可以感觉她的气息。但也只有如此,我双手老插进外套口袋,一成不变地走着。我们的鞋底听不到脚步声,只有踩在悬铃木的枯叶时,才发出干燥的声响。她要的,并非抓着我的手腕,而是谁的手腕。她要的,并非我身上的温热,而是谁身上的温热,至少我是这么想。我感到她的眼睛比以前更透明,一种无处可去的透明感。她时时没来由地凝视着我。这时,我感到一层悲哀。每当她打电话来,或周日一早我出门约会时,常被宿舍同伴嘲弄,同伴都当我在谈恋爱。我没想说明,也没说明的理由,闲言任它去。我每次约会回来,一定有人提,到底上床了没啦。嗯,嗯,我一直这么响应。


作品集村上春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