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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14)


    两人听了,居然大喜:“因所愿也,不敢请耳——怕给你赶走!”
    我怔了一怔,他们已把电话挂上,大约一小时之后,一辆小卡车驶到我家门口,我看到小卡车的车顶之上,竟装有碟形天线,便知道戈壁沙漠真的带着仪器赶到了。
    我走到门外,两人请我上车去参观,车上除了可供两个人坐卧的空间之外,全是密密麻麻的仪器,单是荧光屏就有七八幅之多。
    两人十分自豪:“这套空中侦察设备,虽然不至于连一只蚊子飞过,便能辨出它的雌雄,但是一只蚊子,就绝走不了,电脑会在三分之一秒之内,自动读出飞行物是什么种类。”
    我叹为观止:“那鹰——”
    两人立刻接口:“高度500公尺,范围半径5000公尺,只要它进入这个范围,我们立刻可以知道,我们两人会全天候留守监视!”
    我驻然失笑:“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等白素和红绫回来,我对她们说起这情形,她们也大有兴趣。红绫更加好奇,上了那小卡车很久,我看到戈壁沙漠,鞠躬如也,送她下车,神情崇敬莫名。等她进了屋子,我问了一下,她轻轻描淡写地道:“他们的装备,略有不是之外,我提了一些改进的方法,他们很是高兴。”
    我知道红绫在经过了她妈妈的妈妈的“教育”之后,各方面的知识已丰富,已到了地球上无人能及的地步。好的改进提议,自然使戈壁沙漠得益不少。这一点,自两人崇敬的神情上,可以看得出来。
    一连三天,仍然没有讯息,这三天之中,我另外有一些不相干的事,常不在住所,每次回来,总看到戈壁沙漠失望的神情。
    第五章 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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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我抵达家门口,正是黄昏之初,天际已有几抹红霞,晚秋时分,天高云淡,气候和景色都很是宜人,我看到戈壁在绕着车子踱步,一见了我,就道:“关老头下午来找过你,见不着你,很是失望!”
    我没好气:“见到了我也没有用,我又不是天工大王,我打不开那密锁!”
    戈壁神情默然,红绫这时,由屋中跳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卡车的车号,突然惊天动地响了起来。
    四周围本来极静,突如其来的车号声,把人吓了一大跳,戈壁都直跳了起来,嘶叫道:“来了!”
    而不可思议的是,沙漠也自车中跳了出来,也叫道:“来了!”
    两人都在车外,谁在车中响号呢?
    当然,很快地我就知道,他们把雷达探测系和响号装置联接,在探测的范围之内,一有目标出现,车号就自动响起。
    我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和戈壁沙漠,有如下的对话:我有点责怪之意:“你们也太任意了,这里上空,飞过的雀鸟很多,也有野生的鹰隼,要是一有大一点的鸟只飞过,车号就大鸣,这还像话吗?”
    两在翻着眼,反问:“这几天,你们可有听到车号?”
    我道:“那是你们运气好,这几天天上很平静!”
    我有点迷惑:“那为什么— ”
    两人神情得意非凡:“黄金!我们的探测系统只对黄金起作用,天上的雀鸟再多,脚上戴着金环的,却是独一无二!”
    事情一揭开,自然再简单不过,我很佩服他们心思之精妙。
    这都是以后的事,却说当时,随着两人大叫“来了”之声,红绫也叫了起来:“看!”
    她伸手向上指,我极目而望,看到了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金光一闪。
    那金光才一入目之际,真是比针尖还要细,可是眨眼之间,势若闪电,陡然已下沉了许多,同时也看到,有一点黑影,随着金光在下堕。
    是那鹰回来了,毫无疑问是。那鹰的来势,快得难以想像,约在一呼一吸之间,已经清楚可以看到它是束紧了双翼,向下疾俯冲下来的!
    等到它来到离地只有几十公尺时,势子竟然不减,那倒叫旁观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因为以这样的速度冲下来,撞在地上,非粉身碎骨不可!
    戈壁沙漠和红绫,都发出了惊呼声,就在惊呼声中,那鹰已直冲了下来,连我心中都打了一个突,可也就在它将要撞到地上之际,双翅陡然张开,扫向地面,就看这一扫之势,带起了一股劲风,它的身子已腾空而起,竟然稳稳当当,落到了红绫的肩上!
    这一切,都在不到一秒钟时间内完成,看到了这样的动作,才知道什么叫作矫健,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之至!
    戈壁沙漠忍不住喝采,红绫在鹰一到了肩头之后,就伸手轻按了它的身子,那鹰左右顾盼了一下,目光竟然停在我的身上。同时,向我举起了一足来。我立即看到,它足上的金环下,塞有布卷。
    天工大王的回信来了!
    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事,我立时伸手过去,可是戈壁沙漠却比我快了一步。但是他们手伸得快,缩得也快— 那鹰竟不让他们来取,利爪过处,向两人手背抓来,若不是两人缩得快,只怕就要鲜血淋漓!
    刹那之间,两人的神情,自然难看之极,我为了避免他们尴尬,急伸手,把那布条自鹰足的金环之下,抽了出来— 说那是“布条”,并不恰当,那应该是布块,如手帕大的,可是却被摺成了布条,取出之后,首先看到五字:“卫斯理亲启。”
    我把布条向戈壁沙漠扬了一扬,既有“亲启”二字,那鹰不肯让他们去取,也很合情理。两人闷哼了一声:“真尽责!”
    而我在这时,已是满腹疑窦了。其一,用布来写信,那大特别了,而且,我发现那布的颜色,灰不灰,白不白,很是残旧。边缘毛糙,不是剪,而是撕开来的,看来竟像是一件旧衣服中的一幅,以“天工大王”的气势地位,怎么会用这样的材料来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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