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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青年通读本·第十六章 宋之统一与变法(2)

王安石的变法,还有一层社会背景。从唐中叶到五代,是经过长期的分裂战乱的。每当战乱之时,人民总格外困苦。宋朝统一以后,虽然把政治整顿一番,于民生问题,却未能十分注意。所以当时的人民,很为困苦,如地权的不平均,役法的苛重,农民资本的缺乏等,都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

宋初疆域图

王安石之改革

仁宗死后,英宗即位,仅四年就死了。神宗即位,是个有为之主,乃擢用王安石,以行新法。

王安石所行的新法,范围是很广泛的。他首创制置三司条例司,派人出去调查各地方农田水利和赋役的情形。又行青苗法。将常平、广惠仓中的储蓄,当春时借给农民,待秋收时还官,出息二分。改差役为雇役。差役是按人口资产的多寡,把人户分别等级,地方上有公事,派他们去当差徭的。这都是要赔钱的。因差事不能分割,人民不堪负担,往往至于破产。安石令其出免役钱。向来不当差徭的人家,出助役钱,把这钱来雇人充役。后来又行方田均税之法,以纵横各千步之地为一方,将面积确实丈量,并参酌其地形地味,以均定赋税。这几件事,都是和民生有关系的。

王安石又想改革选举之法。他是注意于养士,而不但注意于取士的。所以要改革学校。学校是历代都有的,但不免有名无实。安石乃在太学中分立三舍。凡初入学的学生,都居外舍,以次升入内舍和上舍。升到上舍时,可以不经礼部的考试,径赐之以进士第。至于科举,则罢进士以外的诸科,[13]但存进士。改试策论和经义。其经义,也不是前此的墨义,而改为大义了。[14]他又改革兵制,把冗兵裁去大半。拣重要的去处,设置将官,令其统兵驻扎,而改掉前此番戍之制。王安石是主张民兵的。乃先行保甲之法,以为民兵的预备。保甲之法:是以五家为保,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为一都保。家有二丁的,派一人为保丁,轮班警备盗贼。后来又教保长以武艺,令其转教保丁,逐渐训练成民兵。

新法旧法

王安石所行的新法,是有利有弊的。其中在理论上,在实际上,都是利多弊少的,第一要推雇役。青苗有打倒高利贷的好处,也有抑配、追呼、放失等弊病。[15]方田均税,则并没有认真推行。学校和科举,在实际上是无甚关系的。因为不论是诗赋,是策论、经义,总不过借此进身,而和实用也都不甚切。其无实际而且不免于骚扰的,怕要算民兵制度为最甚了。[16]但是不论什么事,要是肯平心静气,从实际上研究其利弊,逐渐加以改良,总可以去其弊而存其利的。而当时反对新法的,不肯平心商榷。于是旧党得政之时,把新法废掉;新党得政之时,又把他回复过来。就不论新旧,都不见其益,而只见纷扰之苦了。

王安石为相,前后共七年。当神宗在位时,始终守其法没有变。公元1085年,神宗死了,儿子哲宗年幼,太皇太后高氏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为宰相,把新法一切废掉。太皇太后死后,哲宗起用新党,复行新法,谓之绍述。旧党多遭贬斥。哲宗死后,徽宗即位,初时颇想调和新旧,后来也倾向新法。用蔡京为宰相,旧党重遭贬斥。徽宗和蔡京,都不是有什么政治主义的人。徽宗是很骄奢淫逸的。蔡京则一味窥时俯仰;搜括了天下的钱,来供给他用。在神宗时,便已对西夏用兵,不很得利。哲宗、徽宗时,也还是如此。又适值辽亡金兴,自己没有实力,反想靠人家的力量,去恢复失地,就要引起大祸了。

【小结】

(一)宋初中央集权的政策怎样?其利弊如何?

(二)宋朝的兵制,和唐朝的府兵比较,利弊如何?和藩镇的兵比较,利弊又如何?

(三)王安石的变法,政治的背景如何?社会的背景又如何?

(四)青苗法的用意和办法怎样?

(五)差役和雇役的区别如何?二者孰为合理?

(六)方田均税的办法怎样?

(七)王安石的科举法,和唐朝的科举同异如何?其改革的用意何在?

(八)保甲除用为民兵外,还有何种作用?

(九)宋朝新旧党争的始末如何?假使当时两党不互相反对而合作,其结果当如何?党争除政见之外,还有什么成分?

* * *

【注释】

[1] 除节度使自驻的地方外,其余所属的州,都称为支郡。

[2] 州的长官,本来是刺史;县的长官,则是县令。此时都不除人,而派朝臣出去管理,实在也是以差遣治事。

[3] 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都有都指挥使。

[4] 其原因,(一)由外州的兵,升做禁军的多。(二)由募兵都是无身家的,难于裁遣。(三)宋朝到饥荒时,又往往以招兵为救荒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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