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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第九章)(5)



    罗利点点头。叫他“先生”,可把他怔住了。他记不起,最后一次人家这样称呼他,是在什么时候。

    “让我们先来弄清你的情况。”接见人员把一本印好的簿子朝他推过去。

    新的招工方法之一,就是不再规定那些来找职业的人必须亲自填写受雇前的情况调查表。在过去,有许多几乎不会看书写字的人,正因为没能力完成填写表格这一现代社会看做天经地义的手续,就被一脚踢开了。

    一些基本问题一下子都谈清楚了。

    姓名:罗兰·约瑟夫·路易斯·奈特。年龄:二十九。住址:他说了,没提到那个没有电梯的简陋公寓房间是别人的,只让他合住一两天,也没提到如果那个住户决定把他赶走的话,这个住址到下星期也许就不能用了。另一方面,他以前多半日子是在这样一些地方度过的:不是在那一类的住所,就是在一家鸡毛旅店,再不然,要是一个去处也没有的话,就宿在街头。

    父母:他把姓名说了。姓是不一样的,因为他的父母没有结过婚,也从来没有同居过。接见人员没有说什么;这原是很平常的事。罗利也没有作这样的补充:他所以知道他的父亲,是因为他母亲告诉过他父亲是谁,他还模模糊糊记得见过一次,是个魁伟的人,下颚宽厚,眉头紧蹙,险上有个疤痕,对儿子既不亲切,又没兴趣。几年前,他听说他父亲判了无期徒刑,关在牢里。如今是不是还在牢里,或者已经死了,他都不知道。至于他母亲,倒是多少一起生活过一阵,他直到十五岁那年才离开家,流浪街头。他相信她眼下不是在克利夫兰就是在芝加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到她的面,也没有接到她的信了。

    学历:念完小学八年级。他上学那时,头脑又聪明又灵活,现在遇到新鲜事物,仍旧是这样,可是他明白,如果黑人要搞垮臭白佬的罪恶制度,就少不得学会不少知识,可现在他再也学不到了。

    工作经历:他拚命回想起一些名称和地点。离开学校后,也曾干过一些粗活——跑堂啊,铲雪啊,洗车啊。后来在一九五七年,底特律受到全国经济衰退的袭击,什么活都没有了,他吊儿郎当,不干事,偶尔也掷掷骰子赌钱,摸摸人家的口袋,随后就是第一次判罪:偷窃汽车。

    接见人员问:“你在警察局有犯罪档案吗,奈特先生?”

    “有。”

    “恐怕得让我知道详细情况。我想我也应当告诉你,事后我们还要去核对,因此,如果我们先从你那儿了解到正确的情况,事情就好办些。”

    罗利耸耸肩。这帮婊子养的当然要核对啰。不来那套花言巧语,他也知道。他先把偷窃汽车案的详细经过告诉了招工处这个人。当时他十九岁。结果判处缓刑一年。

    现在可用不着去管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了。谁来关心事情真相呢?当时另外几个人坐在汽车里,叫他搭车,他跟着去了,坐在后座当个乘客,闹着玩的,后来巡警拦住了他们,把坐在车上的六个人统统告上偷窃罪。第二天出庭前,有人跟他做了笔交易:只要服罪,就会得到缓刑。他又着慌又害怕,同意了。这笔交易说到做到了。他到法庭上一进一出只花了几秒钟的工夫。

    到后来他才弄明白,如果当时找个律师给他出个主意——白人小伙子就会这样做的——只要不服罪,大概会让他开脱罪名,最多也不过是由法官给他一次警告罢了。人家也没有告诉他,一服罪,管保就会作为一次犯罪,列入档案,就会象妖魔鬼怪一样,一辈子骑在他的肩上了。

    这一来,碰到下次犯案判罪,处罚也就重得多。

    接见人员问:“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我进了监狱。”那是在一年以后。又是偷窃汽车。这一次是实有其事的,另外还有过两次,但都没有给逮住。判刑:两年。

    “另外还有别的吗?”

    这下子可把人“将”死了。一讲出来,他们总是合上登记簿——不走运,没工作。好吧,让他们去钉死在他们那个臭活上吧;罗利还是弄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到这儿来。“持械抢劫。我被判五年到十五年徒刑,在杰克逊监狱关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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