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雨枫书屋 > 经典名著 >

三辅黄图·卷之一(4)

直按:本段用《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文。

始皇穷极奢侈,筑咸阳宫,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则【校】原作“制”,据毕本改紫宫,象帝居。渭水贯【校】原作“灌”,据《艺文类聚》《初学记》引改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

直按:《史记·刺客荆轲传》云:“见燕使者咸阳宫。”《正义》引《三辅黄图》,又《文选·西都赋》李善注引《三辅黄图》,与今本并同。

桥广六丈,南北二百八十步,六十八间,八百五十柱,二百一十二梁。桥之南北【校】“北”字,据《北堂书钞》引《三辅旧事》作“有”堤,激立石柱。

直按:《水经注·渭水》引《三辅黄图》云:“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度以法牵牛。桥广六丈,南北三百八十步(今本卷一作“二百”,卷六亦作“三百”),六十八间,七百五十柱(今本作“八百。),百二十二梁(今本作“二百一十二梁。),《长安志》作“二百二十”,《玉海》作“百二十”)。桥之南北有堤,激立石柱,枉南京兆主之,柱北冯翊主之,有令丞各领徒千五百人。”与今本颇有异同。又《初学记》卷五引《三辅故事》,石柱以南属京兆,北属右扶风。《史记·文帝纪·索隐》引《关中记》并同。

咸阳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鄠、杜,东至河,西至汧、渭之交,东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离宫别馆,相望联属。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宫人不移,乐不改悬,穷年忘归,犹不能遍。

直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引《庙记》,《太平寰宇记》卷二十六引《庙记》,与本段坤相同.仅字句略异。《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与本文亦略同,惟作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官观二百七十。又按:《长安志》卷一叙分野引《三辅黄图》云:“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为今本所无。《史记·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正义》,《初学记》卷六,《大干御览》卷一百六十四,皆引作《三辅旧事》。

又按:“木衣绨绣”以下六句,皆用张衡《西京赋》语。惟“绨绣”作“绨锦”,“宫人”作“后宫”,“改悬’作“徙悬”,又为《庙记》之所无。

又按:秦代咸阳城遗址,今在咸阳县东北滩毛村,窑店一带,出土多有咸里某某四字打印文陶器。

秦宫

驰道阁附【校】“附“字,据吴毕本补

萯阳宫,秦文王所起,在今鄠县西南二十三里。



作品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