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五百十一 列传二百九十八(5)
时间:2023-06-18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黄寿椿妻管,寿椿,江苏华亭人;管,阳湖人,父光烈,母林,皆死寇。寿椿官江西德安典史,光绪二年,卒。时寿椿父如琳官浙江上虞梁湖巡检,管将寿椿丧挈子女以归。至曹娥江,距梁湖一日程,遣子女先行谒祖父母,管饮药死。
冯桂增妾李,桂增,临朐人;李,肃州农家女。桂增从左宗棠讨叛回马四,军其地,纳焉。桂增会师新疆,李留肃州,与部曲诸妇居。李御诸妇有法度,诸妇惮之,若部曲之事其帅。光绪二年正月,桂增克玛纳斯城,军寡,为贼所乘,战死。李方有身,日夜哭。既生子,逾年殇。桂增丧还,李迎奠丧甚恸,须臾仆,不语。视之,死,盖先时已仰药也。
黄翥先妾彭,翥先,锺祥人;彭,贵筑人,先为田兴恕婢。兴恕戍新疆,寄家秦州,翥先方知秦州,得彭以为妾。光绪二年,宗棠驻军秦州,翥先为主计,四年,卒。彭悉发箧,以衣物属翥先子,吞金死。
方恮妻赵,阳湖人。祖母方,节妇。父烈文,尝知易州,有文行。归恮,食贫,持门户。光绪四年,恮客游,遽卒。赵方有身,烈文迎以归,徐告之,恸绝,首触牖,将死,家人共宽喻之。既免身,生女,赵曰:“生女亦善,使我无系恋也。”后八日,自经死。
姚森桂妻宋,秦安人。森桂卒,宋入厨下自刭,血自咽出汨汨。姑入视,右手握刀,犹力作再割状。母至,束以帛,乃能语,曰:“死已决,毋缓我!”引母手掩口鼻,又解带使缢,母手颤不可任。睹宋状至惨怛,乃饮以毒,毒自创溢。但闻宋咽中若曰:“斫我,斫我!”久之,乃无声,遂死。
惲毓华妻庄,阳湖人。毓华死,庄饮药殉。毓华弟毓德妻许,毓德死,许绝食殉。毓华侄宝元妻袁,宝元死,袁先服毒,急救之,复绝食三日以殉。世称“惲氏三烈妇”。
曲承麟妻袁,承麟,沈阳人;袁,名桂珵,辽阳人。嫁未百日,承麟卒,袁仰药殉。
尹春妻张,歙人。初为黄氏婢,名桂喜。主妇程,知书,尝与诸娣姒说古列女事,桂喜窃听,辄称羡。既嫁而孀,遂矢死。诣肆求毒药,肆以他药予之,饮不死。市榇,卧其中,主妇泣喻之,对曰:“桂喜闻主母讲列女时,意已决,不可回也!”卒不食死。
李氏,高密人。夫嘉猷,失其氏。嘉猷惑于谗,娶不与同室。及病,李奉事甚谨,祷于神请代。嘉猷闻而悔,遂死,李自经以殉。
陈三义妻王,掖县人。王未行,病而瞽,其父辞于三义,三义曰:“吾聘时未瞽也,聘而瞽,犹娶而瞽,其可弃乎?”娶三年,王目良愈,三义寻卒。王曰:“夫不负吾,吾岂负夫?”遂缢。
游开科妻赵,马边厅人。开科贫,赘於赵。赵有母及兄,皆厌之。赵脱簪珥别赁屋以居,食尽,不贷於母家。一日,赵还省母,方食,开科至,赵推食与之,母及兄逐开科,禁赵毋归,且言:“此饿莩死,何患无家?”赵缢死。
孙崇业妻金,赤城人。崇业嗜酒,不治生,金劝之不听。顺治中,岁祲,崇业计鬻金,阳语当偕诣戚属。金察其诈,曰:“汝乃忍嫁我,我嫁必且死。然至汝家二十馀年,讵忍恝然行?盍沽酒为别!”崇业出沽酒,金抽刃断喉死。
张某妻田,万全人。夫游荡,田屡谏。一日叹曰;“我生不能劝,死或忆我言。”因仰药死。死时犹呼其夫,劝改过。
张氏女,娄县人。农家女。嫁鲁氏子,姑与夫迫使为汙行,不从,箠楚冻馁,凡三四年,志不变。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其夫将劫以他往,夜入万安桥下水中死。
又有汤氏女,奉天人。有娼家为客娶之,使为娼,箠楚困辱,卒自杀。
沧州女,不知其姓,名黛城。年十五,鬻入娼家,使应客,不从,挞辱之,大骂。娼家支解之,弃尸于河。
张氏,都昌人。康熙十三年,耿精忠为乱,张之夫熊应鼎将从贼,张谏,勿听;质裙沽酒,以饮且劝,终不可。乃告于其族,矢死。应鼎入于贼,张自杀。
孙大成妻裔,江都人。大成母姣,二女嫁而归,皆与县吏通。迫欲汙裔,裔告大成,俱缢,救不死。裔归省母,告母状,持母袂哭。临去,检母奁,得青白线各一束,因曰:“儿必不辱母!”俄县吏宿姑室,复呼裔,不应;姑詈,亦不应。县吏醉,裸而譟窗下。裔以青白线缀上下衣,复合为縆,缢。姑觉,不救,遂死。邻知其事,感泣拜裔尸。或语侵姑,姑反唇,众譁以告官。官庇吏,旌裔,葬平山堂右冈,而不竟其狱。后数十年,县隶以事辱裔兄子,死于水。裔兄痛子,亦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