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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五百十一 列传二百九十八(13)

  同时又有袁氏,明侍郎李兆家婢。李氏,兆子映庚乳母也。流寇乱,兆兄完谋举义兵,不克,其族熸焉。袁以计脱映庚,李行求映庚,得之僧寺,藏其家複壁。范士龙者,兆仆也,自兆所至,因送映庚还兆。士龙归西充,岁饥,妻子五人皆饿死,盖亦义者云。
  卢尚义妻梁,文安人。织席以养姑,得遗金,告于姑,求主者还之。主者餽以布,告于姑,坚辞不受。世宗时,命御史鄂昌等巡察直隶,以其事闻,特敕嘉奖,赐米十石、布十疋,并命有司扁其门,以旌良淑。
  白氏,秦安人,为张翠侍女。翠妻先卒,而病且死,目其子女泣。白曰:“君逝矣,此呱呱者,婢责也!”翠颔之,而泣不止。白挽髻拜床下,曰:“婢今为君妇,岂以死生异其志也!”翠乃瞑。白抚其子女至老。
  王氏,名秋波,为晋江蔡氏婢。主将以为妾,而卒,无子。秋波长,家人遣之,秋波泣曰:“郎君将以为妾,郎君死,不可以贰。有为郎君后者,婢请得抚之。不然,当殉。”族人义焉,以从子六韬为其主后。娶于吴,生子,而六韬又卒。秋波与吴同处抚孤。
  秦士楚妻洪,晋江人。早寡,事姑抚子,不惮艰苦。父家覆於仇,中危法当收孥,侄走匿秦氏。收者至,秦氏之人皆走避,洪独不走。收者诘之,对曰:“无也。”斫以刃,被数创,终不言洪氏孤匿处。
  张氏婢,海宁人。主母寡而贫,其兄割屋与其婢居,纺绩以食。婢事主母谨,主母病将殆,无收恤之者。婢度事亟,招媒氏,原自鬻,以其值治丧,曰:“无多求,得七十缗,以为主母敛。事毕,吾来为之妇。”以告主母,主母感其义。主母死,婢以七十缗为之敛。事毕,要夫家以舆迎,婢抚棺痛几绝,既苏,再拜乘舆去。
  杨氏婢,不知何许人,亦不详其氏与名,主江西清江杨氏。杨氏之妾寡,将嫁,前一夕,呼婢,不应。怒曰:“汝,我婢也,何敢尔!”婢曰:“我杨氏婢耳,汝今谁家妇者?曰我婢我婢!”妾方持剪,坠,起,环走至曙。呼其婢曰:“我复为尔主,汝当何如?”婢叩头泣,妾亦泣,遂谢媒妁不行。后将嫁其婢,婢曰:“人以我一言故,忍死至今,我亦终不去杨氏门。”
  江贵寿妻王,名保姑,歙人。贵寿樵也,年倍王,王事之无怨语。既嫠,入县曹氏为其女保母。曹氏女嫁,从之往。咸丰十一年,出避贼,曹氏女方娠,不能行,乃匿诸深草中,而立以护之。贼至,创喉,犹求糠麧和水食曹氏女,冻馁数日死。曹氏女卒得免。
  张禄妻徐,深州人。同治七年,张总愚之徒破州,贼掠二女至其家,叱禄使饲马,而令徐监二女炊。徐诘二女皆世族,炊竟,贼皆据案食,徐导二女潜出巷,指归路。二女请徐偕,徐曰:“我去,贼且杀我夫。”归就禄,谋偕走,贼见,问二女,徐忿骂贼,贼杀之。
  任氏婢祥,不知何许人,亦不知其氏。任氏子,仆也,故家京师东郭门外,徙保定。嘱其母于祥曰:“余将之广平,余妻不足恃,而善事余母。”祥与其母居三年,母病,促任氏子归,归则母已死。任氏子恸绝而甦,夜半,犹哽咽,翌晨视之,则亦死。既敛,其妻将挟幼女嫁,祥争之,乃留女。女方四岁,乞食以为养,邻里义焉,共周之。持二棺还葬,祥终不嫁。
  又有通州郑氏女,婢于马氏。马氏中落,他奴仆皆去,而郑独留,侍疾,育幼主,以浣衣得值赡其主。历七十馀年,终不去,以处子终。
  王氏婢,不知其氏,石屏人。王氏夫妇皆死,其子元勋生七月,婢已嫁生子,乃抚而乳之。稍长,卖餈饵,供饘粥,令入塾,使其子事之甚谨。元勋卒举於乡。
  徐氏女,平湖人,为曹氏婢,名曰春梅。其主死,遗子女各一。春梅年二十馀,不嫁,抚其子女。其子女有过,涕泣劝导,勤苦,毕婚嫁。其主有兄迫欲嫁之,终不行。
  丁香,不知其氏,云南南宁人。为程氏婢,程氏女嫁于吴,丁香从。吴中落,程氏女以女红自给,丁香执役不稍怠。程氏女谓曰:“有富家以数十金聘汝,我受金,汝亦得所,盍行乎?”丁香跪,誓死相从,程氏女知其意坚,乃不复言。后益贫,丁香出为佣,得赀以养,数十年卒不嫁。
  江金姑,金谿人,为朱氏婢。朱氏女归江,媵焉。江夫妇皆卒,金姑矢不嫁,育其孤,娶妇,未有子,其孤又夭。金姑告于江氏之族为立后,佐妇抚所后子,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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