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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一百四十四(2)

  帝在位久,军国之事皆取决于皇太子。皇后乃谋内禅,使不花喻意于丞相太平,太平不答。及太平罢去,搠思监为丞相。时帝益压政,不花乘间用事,与搠思相为表里,四方警报,皆抑而不闻,内外解体,然根株盘固,气焰薰灼,内外百官趣附者十九。又宣院使脱欢,与之同恶相济。

  二十三年,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孟也先不花、傅公等乃劾奏朴不花、脱欢奸邪,当屏黜。皇太子执不下,皇后尤庇之,御史皆坐左迁。治书侍御史陈祖仁,连上皇太子书切谏之,台臣大小皆辞职,皇太子乃为言于帝,令二人辞职。祖仁言犹不已,又上惠宗书言:“二人乱阶祸本,今不芟除,后必不利。汉、唐季世,其祸皆起此辈,而权臣、藩镇乘之。故千寻之木,吞舟之鱼,其腐败必由于内,陛下诚思之,可为寒心。臣愿俯从台谏之言,将二人特加摈斥,不令以辞职为名,成其奸计。”语具《陈祖仁传》。

  会侍御史李国凤亦上书皇太子,言;“不花骄恣无上,招权纳赂,奔竞之徒,皆出其门,骎骎有赵高、张让、田令孜之风,渐不可长,众人所共知之,独主上与殿下未之知耳。自古宦者,近君亲上,使少得志,未有不为国家祸者。望殿下思履霜坚冰之戒,早赐奏闻,投之四夷,以快众心,则纪纲可振。纪纳振,则天下之公论为可畏,法度为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废举矣。”帝大怒,国凤、祖仁等亦皆左迁。

  时御史大夫老的沙执其事颇力,皇太子因恶之,而皇又谮之于内,帝乃封老的沙雍王,遣归国。已而复以不花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罗帖木儿军中。是时,搠思监、朴不花方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怨孛罗帖木儿匿老的沙不遣,遂诬孛罗帖木儿与老的沙谋不轨。二十四年,诏削其官,使解兵柄归四川。孛罗帖木儿知不出帝意,皆搠思监、朴不花所为,怒不奉诏。宗王伯颜帖木儿等复言之,朝廷亦畏其强不可制,下诏数搠思监、朴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听之罪,屏搠思监于岭北,窜朴不花于甘肃,以快众愤,复孛罗帖木儿官爵。然搠思监、朴不花皆留京城,实未尝行。未几,孛罗帖木遣秃坚帖木儿以兵向阙,声言清君侧之恶,驻于清河。帝遣国师问故,往复数四,言必得搠思监、朴不花乃退兵。帝度其势不可解,不得已,执两人畀之。朴不花遂为孛罗帖木儿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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