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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五百八 列传二百九十五(5)

  刘魁妻徐,霍丘人。既嫁而归省,火作,负父出,复入负母,病痪不能起,俱焚。火熄,见徐跪床下,犹执母手。
  薛中奇女,宿州人。侍祖母,火作,扶祖母出,梁折,承以肩,焚死,祖母得免。
  吕氏女,平陆人。父卒,母且嫁,女生七年,痛哭谏其母,母不听,则日长跽母前,且哭且言,母意终不回。一日晨,潜出,家人求之勿得;暮,途人或言墦间有幼女死焉。家人就视,则女哭父瘗所,死矣,泪血溢两眶,遍地尽碧。及敛,视其寝处,枕上血深渍数重。
  佘长安女,名酉州,四川重庆人。长安妄讼人聚博宰耕牛,坐诬,戍湖北。嘉庆十六年,酉州走京师,诣都察院,自陈祖父、母年皆逾八十,乞赦其父得侍养。事闻,仁宗以长安罪非常赦所不原,至配所已九年,其女年甫十一,不远数千里匍匐奔诉,情可愍,命赦长安。
  王法夔女,名淑春,扬州人。法夔老而贫,淑春誓不嫁,力针黹为养。方冬,手龟身寒颤,工不辍。法夔至七十馀卒,淑春以首触壁,额裂死。
  武仁女,名端,钱塘人。能读书,原不嫁事父母,父母不可。少长,母偶疾,夜求药,坠楼,折脊,则喜曰:“吾今形残,不可匹人,吾自是得终事父母矣!”仁客死贵州,端从母迎丧,至则赀已尽,力针黹奉母,而蓄其馀。居十有七年,始克以丧归。
  唐氏女,名素,无锡人。贫无昆弟,亦不嫁,鬻画以赡父母。
  张桐女,名富,蔚州人。道光九年,山水暴发,家人皆走避。桐方病卧,富将负父出,弱不胜。水大至,父挥之去,号泣,俱溺。水退,家人至,见富两手犹握父臂不释。
  汪俨聘妻周,刘氏女名密,吴某聘妻周,皆六安人。俨卒,周归注氏,事舅姑,水至,周从姑乘屋,攀树,姑堕水,周跃下拯之,与俱死。密与母同堕,得板扉,缘以上,扉欹屡堕。母呼密速上,密曰:“扉狭不足全我母女,冀活母,儿不上矣!”遂死。周既入水,或援之登舟,问:“父母存否?”皆曰:“不知。”复跃入水死。
  李荐一聘妻曾,南丰人。未行,遇水,室尽圮,母投水死。女援不及,入水殉。
  袁斯凤女璱,字仪贞,江苏华亭人。斯凤官河南怀庆府黄沁同知,璱事父母孝,视疾尤谨。母陈有寒疾,璱榻母侧,视起居。母命之卧,顷辄起。八年,陈疾少瘥,璱乃曰:“世无不可治之疾,人力未至,而委之天命,则以为不可治尔。”斯凤疾作,乍剧乍瘥,夜静或大雪,璱严立窗外,伺声息,往往不眠。道光十四年,斯凤疾大作,医谢不治。璱闻涕泣,已而怒曰:“谁谓不可愈,吾必欲愈之!”而斯凤竟卒。后四日,璱阖扉欲自经,嫂过而劝之,璱泣誓死。嫂喻以杀身非孝,璱作色曰:“吾自欲死,此时虽孔子、朱子以吾为不孝,吾亦惟死尔!”嫂曰:“独不念病母乎?”璱曰:“有汝在。”乃告其母,共谕慰之。又二日,璱竟死。死后,母察奁具,得断钏。
  丁氏女,鹤庆人。父贫,段石为灰以自给,女助之。年十六,父卒,女力作养母。尝负重而踬,遂痀偻。为佣,食於佣家,每饭思母,辄哽咽。人怜之,许其分食以遗。否必为母炊竟乃出佣。居四十馀年,母卒女亦卒。
  朱棫之女,武清人。字县诸生曹文甲。早丧父,母病,奉事良谨。将婚,女坚请留侍母。母卒,治丧葬,请旌母节,奉母主入祠,见祠有孝女,为低徊甚久,归遂自裁。遗书告文甲曰:“君家孝娥以身殉父,儿愚祗知有母,深负舅姑慈,原更得贤妇奉饔飧也。”
  杜仲梅女末姑,安徽太平人。贼至,刃其母,抱持乞代,刃及,终不释。贼去,母创死,女抱母尸泣,达旦,寻毁卒。同时二方氏女,一年十四,一方九岁,皆代母死。
  又有刘可求女,亦太平人。弟被掠,女请於父易弟归,即夕自杀。
  杨泰初女徽德,孙承沂女锦宜,皆休宁人。徽德年十二,母死寇,抱尸不食死。锦宜七岁,寇杀其祖母,守尸侧五日,贼与食,卻之,饿死。
  赵承穀聘妻丁,名畹芬,武进人。父士衍,官蠡县知县,母赵及畹芬从。咸丰十年,洪秀全兵破常州,承穀大父起殉焉。或传承穀亦见执,母感伤发病卒。明年二月壬子夕,畹芬自经死。将死,书所为思亲赋及词六篇,字画端静如平时。
  彭爵麒女,名咏春,怀宁人;陈宝廉二女慧庄、慧敬,侯官人:皆殉母。咏春哭母殡僧寺,登浮屠自投死。慧敬请以身代母,慧庄居母丧,皆仰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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