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5)
时间:2023-06-15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丁氏,新建郑伯文妻也。大德间,伯文病将殁,丁氏与诀曰:“君脱有不讳,妾当从。但君父母已老,无他子妇侍养,妾复死,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则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余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负君也。” 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丧哀毁。服既除,父母屡议嫁之。丁氏每闻,必恸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有他志也,与良人约,将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无恙,妾可弃去而不信于良人乎!”舅姑病,丁氏夙夜护视,衣不解带。及死,丧葬尽礼。事上,表其门。 葛孝女,金溪人。元末,江南官吏有凿山淘河取金,以充贡者,不足,则市于他所,必取盈而后已。民多鬻产偿官。孝女因有司强其父,征求银治,不忍榜掠之苦,投冶中死。官遂奏止其贡。至今邑祠之。危素、苏天爵皆书事,以警献利者。 赵美妻王氏,内黄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去耶!”舅姑又欲以族侄继婚,王氏拒不从。舅姑迫之,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经死。 又,李冬儿,甄城人。丁从信妻也。年二十三,从信殁,服阙,父母呼妇问之,曰:“汝年少居孀,又无子,何以自立?吾为汝再择婿,何中?”冬儿不从,诣从信冢哭,欲缢墓树上,家人防之,不果。日幕,还从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经死。 李氏,滨州惠高儿妻也。年二十六,高儿殁,父欲夺归嫁之,李氏不从,自缢死。 脱脱尼,雍古刺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无妇,欲以本欲收继之,脱脱尼以死自誓。二子复百计求遂,脱脱尼恚且骂曰:“汝禽兽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面目见汝父地下!”二子惧谢罪,乃析业而居。三十年以贞操闻。 又,王氏,成都李世安妻。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刀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惊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事上,并旌之。 赵彬妻朱氏,名锦哥,洛阳人。天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执,逼与乱。朱氏拒曰:“我良家妇,岂从汝贼耶!”兵怒,提曳箠楚之。朱氏度不能脱,即给之曰:“汝幸释我,舍后井傍有瘗金,当发以遗汝。”兵信之,乃随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岁女赴井死。 是岁,又有偃师王氏女名安哥,从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见安哥色美,驱使出,欲污之。安哥不从,投涧死。 有司言状,并表其庐。 贵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罗五十三妻也。天历初,五十三得罪,贬海南,籍其家,诏以贵哥赐近侍卯罕。卯罕亲率车骑至其家迎之,贵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饮食延卯罕于厅事,如厩自经死。 台叔龄妻刘氏,顺宁人。一日地震屋坏,压叔龄不能起,家复失火,叔龄母欲就焚。叔龄望见,呼曰:“吾已不得出,当亟救吾母。”刘谓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必死,吾不用复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灭,家人得二尸烬中,犹手相握不开。官嘉其义烈,上于朝,命录付史臣。 李智贞,建宁浦城人。父子明,无子。智贞七岁能读书。九岁母病。调护甚谨。及卒,哀恸欲绝,不茹荤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乡里称为孝女。父尝许为郑全妻,未嫁,从父客邵武。邵武豪陈良悦其慧,强纳来求聘,智贞断发拒之,数自求死,良不能夺,卒归全。事舅姑父母皆以孝称。泰定间,全病殁,智贞悲泣不食,数日而死。 蔡三玉,龙溪陈端才妻也。贼起漳州,端才走避,三玉与夫妹匿于邻祠。贼搜得之,掠至舟中,三玉投江死。越三日,尸流至其父广瑞舟侧,广瑞认其尸,哭曰:“吾女也。”事闻,旌门复役,仍给钱以葬。 黄伯英妻雍氏,长泰人。早寡,织纴以养舅姑。尝负豆觅水硙磨之,遇乡人夺其硙。雍氏号天曰:“吾磨豆以食舅姑者!”其硙竟不转。乡人惧而还之。 唐斗辅妻文氏,静江人。大德中,斗辅为宾州幕官,卒。文氏年二十余,执义自誓,孝养舅姑。其子明文早卒,妇蒋氏慕姑节行,亦不改适。至治中,诏旌其门曰贞节。 又马英妻王氏,夏津人。英卒,王氏二十余,誓不再嫁。冻饿而死。诏旌其门。 又金孝女,名汝安,鄞县人。以父母老,不嫁,终身茹素。夜则吁天祈亲寿。父母俱八十卒。孝女终不适人,卒于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