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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一百三十六(2)

  周古象,蕲水人。元初,被兵掠至蓟州,赘蒙古氏。既生子,未尝喜笑。妻询其故,曰:“有母在,欲归省。”妻许之,且嘱曰:“母在,当奉养,勿以妾故复来。”及归,母尚无恙,古象奉母尽孝。母殁,庐墓。妻亦终身不嫁。淮西佥按察司事韩克庄为立孝里门。

  王闰,东平须城人。父卧疾,夜燃灯室中,火延竹壁。闰惊起,火已炽,烟陷蔽寝户。闰突入火中,解衣蒙父,抱之也,肌体灼烂,而父无少损。一女不能救,遂焚死。中统二年,复其役。

  郭道卿,兴化莆田人。四世祖义重,至孝。宋绍兴闻,有诏旌之,乡里为立孝子祠。至元初,闽盗起,居人窜匿。道卿与弟佐卿,独守孝子祠,不忍去,遂俱被执。盗将杀佐卿,道卿泣告曰:“吾有儿已长,弟弱子幼,请代弟死。”佐卿亦泣告曰:“吾家事赖兄以理,请杀我。”道卿固引颈请刃,盗相顾曰:“汝孝门兄弟,若此,吾何忍害?”两释之。道卿年八十,子廷炜为建宁路平准行用库使,辞归侍养。道卿尝病疝,危甚,廷炜忧瘁扶护,一夕发尽白。有司言状旌之。

  萧道寿,京兆兴平人,家贫,鬻箴以自给。母年八十余,道寿事养尽礼。每旦,候母起,夫妇亲侍盥栉。日三饭,必待母食,然后退就食。至夕,必待母寝,然后退就寝。出外,必以告,有母命,乃敢出。母或怒,道寿自进杖,伏地以受。杖足,母命起,乃起。起复再拜,谢违教,俟色喜,乃退。母尝有疾,医累岁不能疗,道寿刲股肉,啖之而愈。至元八年,赐羊洒表其门。

  郭狗狗,平阳翼城人,父宁,为钦察首领官,戍大良平。宋将史太尉来攻,夜陷大良平,宁全家被俘。史将杀宁,狗狗年五岁告史曰:“勿杀我父,当杀我。”史惊问宁曰:“是儿几岁耶?”宁曰:“五岁。”史曰:“五岁能为是言,吾当全汝家。”即以骑送宁等往合州,道遇国兵,骑惊散,宁家俱得还。御史以事闻,命旌之。

  张闰,延家延长人,隶军籍。八世不异爨,家人百余口,无间言。日使诸女、诸妇各聚一室,为女红。事毕,敛贮一库,室无私藏。幼稚啼泣,诸母见者,即抱哺。一妇归宁,留其子,众妇共乳之,不问孰已儿,儿亦不知孰为已母者。闰兄显卒,即以家事付侄聚,聚辞曰:“叔,父行也,叔宜主之。”闰曰:“侄,宗子也,侄宜主之。”相让既久,卒以付聚。缙绅之家,自谓不如。至元二十八年,旌表其门。

  又有芜湖苪世通,十世同居。峡州向存义、汴梁丁煦,八世同居。州县请于朝,并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父病不能愈,祷于天,去衣,卧冰上一月。同县王住儿,母病,卧冰上半月。其父母俱痊。

  宁猪狗,山丹州人。母年七十余,患凡疾,药饵不效。猪狗割股肉,进啖,遂愈。岁余复作,不能行,猪狗手涤溷秽,护视甚周,造板与载母,夫妇共舁行园田以娱之。后卒,居丧有礼,乡里称焉。

  潭州万户移剌琼子李家奴,九岁母病,医言不可治,李家奴刲股肉,煮糜以进,病乃痊。

  抚州路总管管如林、浑州民朱天祥,并以母疾刲股,旌其家。

  毕也速,答立迷里氏,家秦州。父丧,庐墓次,昼夜悲号,有飞鸟翔集,坟土踊起。

  又有尹梦龙,中兴人。母丧,负土为坟,结庐居其侧,手书《孝经》千余卷,散乡人读之,有群鸟集其冢树。

  樊渊,建康句容人。幼失父,事母笃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欲杀其母,渊母号哭,以身代死。兵两释之。三十年,江东廉访使辟为吏,母卒,奔丧,哀感行路。服阙,台省交荐,渊不忍去坟墓,终不起。

  又延佑间,汀州宁化人赖禄孙,母病,值蔡五九作乱,负母避之。盗至,禄孙守母不去,盗将刃其母,禄孙以身翼蔽,曰:“勿伤吾母,宁杀我。”母渴,不得水,禄孙含唾濡之。盗相顾骇叹,不忍害,反与以水。有掠其妻去者,众责之曰:“奈何辱孝子妇!”使归之。事闻,并予旌表。

  刘德泉,汴梁杞县人。早丧母,父荣,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王氏病卒,德泉益相友爱。至元未,岁饥,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业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约同爨,和好如初。

  又,真定人朱显,自至元间,其祖父已分财至。显念侄彦昉等幼无恃,谓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可异处乎!”乃会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复与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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