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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一百十三(4)

  不华守淮安五年,人比之张巡。明年御史哈剌章言不华徇忠尽节,宜加褒赠。诏赠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柱国,追封卫国公,谥忠肃。赙钞二百锭,以恤其家。

  普化帖木儿,字兼善,答鲁乃蛮氏。父帖木哥,江南行台御史大夫。

  普化帖木儿,累官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八年,改福建行省。十九年,陈友谅遣其将邓克明由建昌分三道寇闽。二十年,延平陷,进围建宁。时经略使伯颜不花守建宁,普化帖木儿合诸县兵援之。秋七月,克延平,建宁围始解。二十一年,邓克明复导渠帅胡廷瑞等大举入寇。三月,邵武陷,复围建宁。普化帖木儿与平章完者帖木儿、参知政事帖木烈思议,檄汀州总管陈有定援建宁。有定部将帖木烈思率数十骑突入城中,人心始固。已而有定复邵武,胡晚败遁,建宁前后被围一百七十余日,城卒完。诏赐普化帖木儿御衣上尊,加银青荣禄大夫,用便宜如故事。是年八月,迁江行台御史大夫。时行台移绍兴,张士诚弟士信据杭州,普化帖木儿不能有所设施。

  二十二年,士诚讽行台请于朝封已吴王,弗从,即遣人索行台印。普化帖木儿置其印于库曰:“我头可断,印不可得。”又逼之登舟曰:“我可死,弗可辱也。”从容沐浴更衣,与妻子诀,乃饮药死,掷杯地上曰:“我死,逆贼当踵我而死。”时士诚幽丞相达识帖木儿于绍兴,达识帖木儿闻普化帖木儿自杀,叹曰:“大夫死矣,吾不死何为?”亦饮鸩死。

  刘鹗,字楚奇,吉安永丰人。少力学,吴澄爱重之。皇庆初,为扬州学录。

  至正元年,擢湖广儒学提举。学田为有力者所据垂三十年,鹗至,白于台省而复之。未几,入为秘书郎,擢翰林修撰,丁忧归。

  十二年,除江州路总管。红巾贼起,江西瓦解,鹗练兵为恢复计,威声甚着。

  十七年,迁广东廉访副使。上书论江西、广东事宜曰:

  伏以比岁逆贼啸聚,并合丑类,多方告警,焚我蕲、黄,陷我江州,诸路守臣皆弃城逃遁。总管李黼,以无援而战死。臣履任之日,浚治城池,缮修器械,召慕丁壮,分守要害,偕诸将士百计捍御。数年之内,强寇稍却,民得安居。

  十七年,荷蒙圣恩,授臣广东廉访副使。闻命之日,星夜奔驰,度岭而南,修城濠,缮甲兵,仰仗天威,军士初集,民志用宁。

  十九年,迁臣守韶州,整饬军旅,抚缓地方,城郭完固,瑶獠遁避。谨将江西、广东两省事宜为陛下直陈之。

  江西以鄱阳为襟喉,以江州为辅臂,袁、临、吉、赣当楚、越之要冲,抚、建、广、饶控闽、越之关隘。至于龙兴,名为省会,居中应外,宜慎简良帅,增设重兵。诸郡有警,则分兵援之。其在各府,则修筑城池,固守要隘,团练堵截,饷粮既裕,兵气自奋。又于九江、湖口各增设一营,备兵捍御,兼置战船百艘,相为应援,则荆、扬诸盗不敢窥窃矣。

  若乃广东,五岭之外,号为四塞,由南雄可向荆、吴,由惠、潮可制闽、越,由高、廉可控安南。总广东一省,列郡为十,今分为三路:东惠、潮,中岭南,西高、廉,三者皆要冲也。为今之计,东路官军必屯柘林,以固要津,中路之虎头门等澳,宜严防也。而南头更为尤甚,重兵镇卫不可能已西路等对,逻罗诸番变生肘腋,是更当急为经画者也。臣所言悉地方之要害。

  臣窝虑,今日大势,亦岌岌矣。自红巾贼起汝、颖,大为心腹之患,是不独江西一省也。方国珍焚掠沿海诸郡,是又不独江西一省也。天下之敝,大抵起于因循而成于蒙蔽。臣愿陛下严简擢之法,省参督之制,核功赏之实,奋刑威之断。举一将,则众论必孚:任一人,则群疑莫夺。赏一功则疏远不弃;罚一罪则贵近不贷。如是,则盗贼可样,区区江、广又何足虑哉。

  疏入,不报。

  二十年,擢广东道宣慰使,秩中奉大夫。二十二年,拜嘉议大夫、江西行省参知政事。寇至,屡击却之。二十四年,韶州洞獠为乱,鹗分兵讨之。疏请益师,不报。而江西赣州贼数万猝至,鹗守御数月,城陷,被执。幽于赣州慈云寺,骂贼不屈而死,年七十五。着《惟实集》四卷。

  史臣曰:“刘向有言:‘士有杀身以成仁,触害以立义,非勇断孰能行之?’李黼、褚不华等,城孤援绝,甘以身殉。汪泽民无守土之责,郊死而弗去。泰不华讨方国珍,普化帖木儿抗张士诚。义烈言言,皆以勇断行之者也。呜呼!向可谓知言之君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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