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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记(第二卷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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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来说,如果芙纪瑶和绝色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雌性生物,那歌天肯定可称冠群雄。他把阳刚的雄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若天上的太阳。

  像法娜显般,呈透明状,没有物质的感觉,幸而穿在身上枣红色的盔甲,将他实体化了,恰如其分的强调了他比我还高了半个头雄壮的体型。肩宽、腿长,卓立离我百步的巨岩上,确有拔地撑天的气势。依附睥睨天下的神态里,又另有一股悠然自得的意味,像阳光般令人目眩。

  他的面相有种能慑服人的险峻冷酷,似是由宇宙亲手动工琢磨出来的生物雕像,鬼斧神工般显露他颇有点盛气凌人、自负自信的个性,那是一种宏伟的感觉。高隆的鼻管、厚实的下颔、嘴唇微往上翘划出的弧度,仿似整个宇宙尽被他踩在脚下。

  我看到的虽是翻译出来的幻象但正如法娜显说的,正正捕捉到他的真我。

  不过最震慑人的是他金黄浓密的眉毛下如两颗微型太阳进驻眼眶内的眸珠,闪烁着难以言辞描述的神采异芒,坚定睿智,又带点孩子气的纯真,显露出事事满不在乎又不太认真的洒脱。

  他的头发短如半指,硬竖如针,金光闪闪,强调了他浑圆的头形。手足均比我粗大,以赤足稳立石上,如崇山峻岭般难以动摇。歌天确实是非常独特的生物。

  我们互相打量好一会后,歌天笑了,笑容阳光般灿烂。他是法娜显和绝色外第三个我遇上会笑的生物,虽然如法娜显般是视觉的翻译,仍代表发自他内心的感觉。

  歌天盯着我欣然道:“好!好!好!难怪绝色仍未吸干你。自二千五百万年前与上参无念一战后,你还是首个能挡老子全力一击的生物,真舍不得就这么杀了你。初时还以为你是那头动了凡心的候鸟神,直至刚才穿阳一击,才试出你是全新品种的生物,拥有古怪至极的生物能量。你竟是阿米佩斯人吗?还是另有来头?怎会和妖精绝色混在一起?”

  他说的是阿米佩斯语,听得我神摇魄荡。歌天是第一个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的生物,所谓“动了凡心”,指的正是树王预言最后一头候鸟的“反击”。他凭什么晓得候鸟只剩下一头呢?其中一个解释,就是他便是那个灭族凶手!

  我冷冷道:“你一直在找我吗?”

  歌天微笑道:“你还没有那个资格。我的确是在找寻某个东西,找到这里来,撞破绝色的好事,说不定还碰巧救了你。”

  我盯着他沉声道:“是否有资格,现在言之尚早。你在找什么东西,我没兴趣知道。我和你无怨无仇,为何攻击我?”

  只要他的答案是因为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我会立即全力出手,打不过便遁入黑暗空间施展季候飞行,看他如何追得上我。

  离开九月星后,我学会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宇宙,是个弱肉强食的宇宙,没有道理可讲。对我来说,歌天才是难得的对手,我是不会错过的。

  歌天露出个没好气的表情,晒道:“找人动手需理由吗?你既和绝色胡混,就算不是她同党也谈不上是好人。五千万年前绝色已是我的死对头,修理你有什么出奇?”

  我听得心中有气,不但因他横蛮无礼的说话和态度,更因他不住侮辱绝色。仰天笑道:“既然如此,干嘛还说这么多废话?动手吧!我很想知道你有没有杀我的资格。”

  歌天难掩讶色的上下打量我,颇有点难以相信的嚷道:“自老子出道以来,只有人高抬贵手放过他,独有你唯恐我不动手似的。唉!让老子点醒你这个蠢蛋,为什么而战都可以,却绝不可为那妖精而战,死都死得不光荣。”

  我把心一横,从容道:“为候鸟族而战又如何?”

  此语一出,我整个人舒畅了,沉重的感觉一扫而空。法娜显的期望,是要我光辉荣耀坚强的活下去。而只有承认最后一头候鸟的身分,对所有强敌一无所惧,我才能顶天立地的纵横宇内,重振候鸟族的声威。

  歌天双目异芒剧盛,杀机闪闪,牢牢地盯着我,话声似从牙缝迸发出来,道:“你究竟是谁?”

  我冷然道:“你早猜对了!我就是绝色的同党,唯一的同党。”

  歌天仰天长啸,啸声透露出令我感到不解的悲愤激烈情怀,突然出手。

  他先是横移左手,忽然手变长了,以波浪般的飘忽方式向我延伸过来,令人难以揣测他要攻击的位置,在不到心跳百分之一的短时间内,他的手已高临我头顶上,手掌变得比我整个人还大,金光灿灿的,五指箕张,盖头罩身的猛抓下来,迅疾至肉眼没法看清楚。如此直接凌厉的招数,真的是想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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