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列传第八十四(3)
时间:2023-06-04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迁礼部尚书,请定丁忧、旌表之制,免都城煤炭税,皆从之。京师民王甲殁,有遗腹子育于姊家,年十六,诉其姊匿赀若干,有司责之急。约曰:“无父之子育之成人,姊之恩多矣。诚利其赀,宁有今日耶!”改前议而斥之。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号及册皇后,凡典礼仪注,皆约所手定。仁宗在东宫,雅知约知,思用以处自辅擢太子詹事丞。从幸五台山,约谏不可久留,即日还上都。初安西王以谋逆诛,国除,版赋入詹事院。至是,大臣奏请封其子。约曰:“安西以何罪诛?今复之,无以惩将来。”议遂寝。明年,进太子副詹事。 承制立左卫率府。统侍卫万人,同列欲署军官,约持不可,众难之曰:“东宫非枢密使耶?”约曰:“詹事,东宫官也,预枢密事可乎?”仁宗复召问约,对曰:“皇太子事,不敢不为;天子事,不敢为。”仁宗悟,竟罢议。同列复传命增立右卫率府,取河南蒙古军万人统之。约屏人语曰:“左卫率府,旧制有之,今置右府何为?诸公宜深思之,不可累储宫也。”又命收安西兵仗,给宿卫士。约谓詹事完泽曰:“詹事移文数千里取兵仗,人必惊疑。主上闻之。奈何?”完泽谢曰:“吾虑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绣工童男六人。约曰:“福建去京师六七千里,使人父子兄弟相离,有司承风扰累,岂美事耶!”仁宗立罢之,称善再三。家令薛居敬上言陕西分地五事,请使约往,约不为署行,语之曰:“太子,潜龙也。当勿用之时,为飞龙之事可乎?”遂止。约荐翰林学士李谦为太子少傅,请立故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颜祠于杭州,皆从之。 仁宗赐犀带,又赐江南所取书籍,皆固辞。帝字而不名,谓群臣曰:“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又谓中丞朵碍曰:“在詹事而不求赐予者,惟彦博与汝二人耳。”一日,帝幸西园观角牴戏,敕取缯帛赐之。约入,遥见问曰:“汝何为来?”帝遽命止之。又欲观俳戏,事已集而约至,即命罢去,其见敬礼如此。四年三月,帝即位,欲用阴阳家言,御光天殿,即东宫也。约言于大保曲枢曰:“正名定分,当御大内。”曲枢入奏,遂即位于大明殿。中书奏约陕西行省参知政事,特拜河南行省右丞。约陛辞,帝赐卮酒及弓矢。 先是,至大间尚书省用言者,冒献河南官民地为无主地,奏立田粮府,岁输数万石,是岁诏罢之,窜言者于海外,命河南行省还其田于业主,省吏并缘为奸,田仍未给。约至,立限檄郡县,厘正之。会更铜钱钞法,且令天下税,尽收至大钞。约度河南岁用钞七万锭,必致上供不给,乃下诸州,凡至大至元钞相半,众以方诏命为言,约曰:“吾岂不知,第岁终诸事不集,责亦匪轻。”丞相卜怜吉歹从之,遣使白于中书,省臣大悦,遂遍行天下。 皇庆改元元日,诏中书省曰:“汴省王丞可即召之。”约至,召见,慰劳,特拜集贤大学士。建议行封赠、禁服色、兴科举,皆着为令。疏荐国子博士姚登孙、应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杨静,请起复中山知府致仕辅惟良、前尚书参议李源、左司员外郎曹元用,皆擢用有差。 延祐二年,丞相帖木迭儿专政,奏遗大臣分道奉使宣抚,命约巡行燕南山东道。卫辉民有殴母者,有司论如法,其母诉言:“老妾惟此一息,死则门户绝矣。”约原其情,杖一百遣之。冠州民有兄讦其弟,压诅者,谳之,则曰:“我求嗣也。”索《授时历》验其日良信,立纵之。使还,拜枢密副使,视事,明日召见赐酒,帝谓左右曰:“人言彦博老病,朕今见之,精力尚强,可以大任也。”是夕,知枢密院驸马塔失帖木儿宿卫,帝戒之曰:“彦博非汝友,宜事之。 英宗即位,帖木儿复相,约辞职不出。二年,以年七十致仕。三年,丞相拜住当国,约复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每日一至中书省议事。朝廷议罢征东省,立三韩省,诏下中书杂议,约对曰:“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非中原比,万一梗化,平之非易,不如守祖宗之旧。”丞相称善,议遂寝。高丽人闻之,图约像归,祠之曰:“不绝国祀者,王公也。” 天历元年,文宗践祚,约入贺,赐宴大明殿,帝劳问甚欢。时年七十有七。至顺四年二月卒,年八十二。皇太后闻之嗟悼,以尚酝二尊遣徽政院臣临员致奠,敕中书省以下赙赠有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