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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曼情变断魂录(编选者序 梅里美的文学创作)(9)

    唐·何塞原是一个有贵族血统的青年,在骑兵团当伍长,担任塞维勒城一个工厂的警戒任务。一天,一个名叫卡尔曼的女工在吵架中砍伤了自己的同伴,由唐·何塞押送她进监狱。卡尔曼是一个容貌妖艳、性格泼辣的年轻吉卜赛女人,属于一个走私集团,专事刺探消息、充当耳目,公开的职业和身份从不固定,以巫术和美色行骗是她惯用的手段。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引诱唐·何塞放她逃走。唐·何塞因此受到降级处分,并在监牢里关了一个月。出狱后,唐·何塞又遇见了卡尔曼,卡尔曼为了报答他,成为了他的情妇。但卡尔曼犯罪的职业和她放荡的品性,又使她经常与别的男人勾搭。在一次争风吃醋时,唐·何塞失手杀死了一个军官,成为法律所不容的杀人犯,他在卡尔曼的帮助下参加了她的走私帮。不久,卡尔曼原来的丈夫加西亚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棍,在他的带领下,这个走私帮更堕落为杀人越货的强盗帮。唐·何塞因为憎恶加西亚的残酷,也因为要独占卡尔曼,所以在决斗中杀死了这个恶徒,并劝说卡尔曼和他离开西班牙到美洲去过新的生活,但为卡尔曼所拒绝,他只好继续干着走私的行业。不久,卡尔曼又另外爱上了一个斗牛士,这导致她和唐·何塞感情的破裂。唐·何塞哀求卡尔曼继续爱他,被卡尔曼断然拒绝,他盛怒之下把情妇砍死,自己也去自首,准备一死。

    这样一个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混杂着罪恶的情杀案。主人公卡尔曼不属于文学史上那种窈窕淑女或高贵命妇的人物体系。她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她的职业就是犯罪,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人,只要是有钱财可以偷可以抢,就成为她狩猎的对象。任何道德原则对她都是不存在的,唯一的原则就是有利可图。“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授受可以建立起一种友谊”,但在她身上也是行不通的,小说中“我”对她的善意,并没有妨碍她使这个外国考古学家怀里的金表不翼而飞。她进行抢劫和偷盗惯用的“武器”是她的色相,她为了走私帮某一笔大买卖,可以以卖身为代价。在这方面,她与娼妓没有多少区别,甚至比娼妓更为可怕,她的卖身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陷阱,不仅要夺去对方的全部钱财,而且还有对方的生命。邪恶的生涯带来了她身上邪恶的特点:狡诈、欺骗以及某种程度的残忍和厚颜无耻,即使是对她如醉如痴的唐·何塞也称她为“妖精”,她也承认自己就是“魔鬼”,会害得唐·何塞“上绞架”。

    但是,卡尔曼并不单纯是一个邪恶的形象。她的复杂性在于,尽管她具有一些“恶”的特点,梅里美却力图把她表现为一朵“恶之花”,赋予了她某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让她与周围的环境鲜明地对照起来。她自觉地站在社会的对立面,声称自己“不属于这些恶棍的专卖烂橘子的商人国家”。她对这个异己的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规范表示公开的轻蔑,往往以触犯它们为乐事,还经常对那些不敢越出这些规范的庸人作风加以嘲笑。唐·何塞在还没有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化外之民”的时候,就被她揶揄地称为“金丝鸟”。她对这个青年的循规蹈矩表示轻视,说:“你是一个黑奴,愿意让别人随便拿一根棍子来驱使你吗?”她是一个社会的叛逆者的形象,她以“恶”的方式来蔑视和反抗这个社会。她又是独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能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她身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热爱自由和忠于自己。在她看来,“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她说:“宁可把整个城市烧掉而不愿去坐一天的监牢。”她力图保持自己个性的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道德原则、习俗偏见的限制。她经常声称自己以吉卜赛人的方式来行动,也就是按自己的本性来行动。因此,忠于自己成为她特有的道德原则,当她爱唐·何塞的时候,她情愿在危急的关头与他共患难,一步也不离开;但当她对唐·何塞的爱情终止后,任何劝说和威逼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定,即使是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她也始终不让步。于是,以整个生命为代价来坚持个性自由和忠于自己的原则,就成为卡尔曼这个人物最突出也最吸引人的标志。这是她在精神上优越于很多爱情作品中女主人公的所在,也是她成为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一个艺术形象的原因。

    《卡尔曼情变断魂录》作为一篇爱情小说,在文学史上之所以特别有名,一方面在于它打破了当时资产阶级文学中爱情故事的俗套,竟然把一对情人的感情风暴描写得那么强烈可怕,以致双方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明显地赞赏了资产阶级作家经常向往的那种粗犷强烈的“激情”,别开生面地为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爱情描写提供了另一种类型的典范,因而引起资产阶级文艺家的广泛重视。但在我们看来,小说的价值却在于作者赋予了这个爱情故事以较深的社会意义,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冲突表现了一定的社会矛盾。男主人公唐·何塞本来和卡尔曼是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他从和卡尔曼相对立的社会阶层中出来,他的思想和愿望都打上了这个阶层的烙印。虽然他已经破落,但他以自己的贵族血统自豪。他本来要通过教会的道路向上爬,只不过因为游乐成性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他当上了伍长,一心想逢迎上司以获得警长的臂章,还幻想当上军官。他循规蹈矩,从不敢越出自己作为国家机器一个小部件的职守和规范,他之所以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生活道路,成为社会的逃犯,并不由于他具有反抗性,而只因为他更爱美色,在美色之前身不由己,不仅再没有意志力去坚持他的功名打算,而且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与卡尔曼串通一气,卷入了她的非法活动,最后成为了杀人犯。虽然他从原来和卡尔曼处于对立状态的社会营垒中走了出来,与她为伍,然而身上毕竟还带着社会和传统的羁绊,这种羁绊始终和他的处境发生矛盾冲突,使他不甘心于这种非法的生活,念念不忘自己成了“坏蛋”,想要“重新做人”,而不像卡尔曼那样认为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因此,在卡尔曼与唐·何塞之间一直存在着两种生活理想、两种生活态度、两种是非标准的矛盾。唐·何塞在迷恋之中又经常对卡尔曼看不惯。他像那个社会里有攒财习惯的庸人一样,看卡尔曼把金钱视为身外之物,任意挥霍,就不免有些诧异。他身上还有道德廉耻的影子,对卡尔曼在行劫和行骗中不择手段,不时感到愤怒。卡尔曼声称“自己永远是自由的”,这条原则他当然不能理解,也绝不承认卡尔曼那种独立自由的生活态度,而要实行阶级社会中形成的那种男子对妇女的专横。卡尔曼早就看出了自己和唐·何塞之间深刻的矛盾,也了解他们双方都是各自的原则和观念的固执的坚持者,因而也早就预感到他们会同归于尽。事实上,这一对男女最后悲惨的结局,正是两种观念、两种生活态度激烈冲突的必然结果。《卡尔曼情变断魂录》既具有了这样的社会内容,也就不流于简单庸俗的情杀故事,而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这是小说的价值所在。《卡尔曼情变断魂录》之所以被不同国家的读者广泛喜爱,而且,被不止一个音乐家改编为歌剧和乐曲广泛流传,主要原因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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