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列传第五十四(3)
时间:2023-05-30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秉忠自幼好学,至老不衰,虽位极人臣,而斋居蔬食,终日澹然,不异平昔。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适,其诗萧散闲淡,类其为人。有文集十卷。无子,以弟秉恕子兰璋后。 秉恕,字长卿。好读书,受《易》于刘肃,秉忠事世祖,以荐士自任,嫌于私亲,独不及秉恕。左右以闻,召见,遂同侍潜邸,世祖尝赐秉忠白金千两,辞曰:“臣山野鄙人,侥幸遭际,器服翻出尚方,金无所用。”世祖曰:“卿独无亲故遗之邪?”辞不允,乃受而散之,以二百两与秉恕,秉恕曰;“史勤劳有年,宜蒙兹赏,秉恕无功,敢冒恩乎?”终不受。 中统元年,擢礼部侍郎、邢州安抚副使。二年,赐金符,迁吏部侍郎。三年,各升为顺德府,赐金虎符。为顺德路安抚使。至元元年,改嘉议大夫,历彰德、怀孟、淄莱、顺天、太原五路总管。淄莱府有死囚六人,狱已具,秉如疑之,详谳得其实。六人赖以不死。召除礼部尚书,出为淮西宣慰使,会省宣慰司,历湖州、平阳两路总管。平阳饥,辄开仓以赈之,全活者众。年六十,卒于官。赠礼部尚书,谥文定。 张文廉,字仲卿,邢州沙河人。父英,金邢州军盗库使。文廉幼聪敏,与刘秉忠同学。既而欲习吏事,英召而责之,谢曰:“仰衣食于父母,窃不自安,故勉为此。今闻命矣,愿改业。”乃专心儒术。 太宗十年,试天下儒士,文谦中选,免本户徭役。世祖居潜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荐文谦可用。召见,应对称旨,命掌王府书记,日见信任。邢州初分二千户为勋臣食邑,岁遣人监领,征求百出,民不甚命。或诉于王府,文谦与秉忠言于世祖曰:“今民生困弊,莫邢为甚。盍择人往治之,责其成效,使四方取法,则天下均受王之赐矣。”世祖从之,先安抚使张耕、副使刘肃及李简往。三人协心为治,流亡复归,户增数倍。由是世祖益重儒者,任之以政,其端实自文谦发之。 世祖征大理国,其相高祥拒使,杀信使遁去。世祖怒,将屠城。文谦与秉忠、姚枢谏曰:“杀使拒命者,高祥尔,非民之罪,请宥之”。大理之民赖以全活。世祖伐宋,文廉与秉忠言:“王者之师,有征无战,当一视同仁,不可嗜杀。”世祖曰:“期与卿等守此言。”既入宋境,分命诸将毋妄杀,毋焚人室庐,所获生口悉纵之。 中统元年,世祖即位,立中书省,首命王文统为平章政事,文谦为左丞。文统素忌克,议论之际屡相可否。文谦遽求出,诏以本官行大名等路宣抚司事。临发,语文统曰:“民困日久,况当大旱,不量减税赋,何以慰来苏之望?”文统曰:“上新即位,国家经费止仰税赋,苟复减损,何以供给?”文谦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俟时和岁丰,取之未晚也。”乃蠲常赋什之四,商酒税什之一。 二年春,来朝,复留居政府。三年,阿合马领左右部,总司财用,欲秦请,不关白中书,诏延臣议之,文谦曰:“分制财用,古有是理,中书不预,无是理也。若中书弗问。天子将亲莅之乎?”帝曰:“仲卿言是也。” 至元元年,诏文谦以中书左丞行省西夏中兴等路。羌俗素鄙野,文谦得蜀士陷于俘虏者五六人,使习吏事,旬月间簿书有品式,子弟亦知读书,俗为一变。浚唐来、汉延二渠,溉田十数万顷,人蒙其利。 三年,入朝。诸势家言有户数千,当役属为私奴者,议久不决。文谦谓以乙未岁户帐为断,奴未占籍者,归之势家可也。其良民无为奴之理。议遂定。四年六月,裁执政,降为参知政事。五年,淄州妖人胡王惑众,事觉,逮捕百余人,丞相安童以文廉言奏曰:“愚民无知,为所诳诱,诛其首恶足矣。”诏即命文谦往决其狱,惟三人坐弃市,余皆释之。 七年二月,立司农司,以参知政事兼司农卿。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复拜大司农卿,奏立诸道劝农司。巡行劝课,请开籍田,行祭先农先蚕等。复与窦默请立国子学。诏以许衡为国子祭酒,选贵胄子弟教之。时阿合马议拘民间铁,铸农器,高其价以配民,创立行户部于东平、大名以造钞,及诸路转运司蠹政害民,文谦悉于帝前极论罢之。 十三年,迁御史中丞。阿合马虑文谦发其奸,乃奏罢诸道按察司,以风示台臣。文谦奏复之,然自知为奸臣所忌,力求去。会修新历,乃授文谦昭文馆大学士,领太史院,以总其事。十九年,复拜枢密副使。首议肃兵政,汰冗员,选择将士而优恤其家。未及施行。二十年三月,以疾卒,年六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