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列传第四十五(5)
时间:2023-05-29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元贞元年,起为河东道肃政廉访使。五台山建佛寺,省臣择干史工部司程陆信董其役,驱民地数千入山伐木,死亡大半。忱言于皇太后,减其役,乃恤死者家,民德之。宗王分地河东,其左右哈塔不花仿势虐民,忱按其事,已款伏,王为之请,忱不从。会车驾北巡,哈塔不花亡走,诉忱不法,敕中丞崔彧问之。俄彧卒,哈塔不花又上诉,敕省台官同鞫之。事皆不实,抵哈塔不花罪。 大德三年,迁江陵路总管,不行,又改汴梁路,河决原武,回回炮手居鄢陵者万余户,忱督使趋工,不数日堤成,民尤颂之。至大三年,拜云南行省参知政事,未行,卒,年七十九。追赠河南行省参知政事、护军、太原郡公,谥宪租。 忱与姚天福、陈天样齐名,并以方鲠称于当世云。 史臣曰:“赦和尚拔都诸人,披坚执锐,为时名将,又俱有贤子,振其世业。赦天挺之文学,王庆琳、粱天翔之政事,王忱之谏诤,皆卿士之良也。何韩正色立朝,侃侃訚訚,尤不愧社稷之臣,庶几,与张珪、李盂相伯仲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