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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列传第三十五(6)

  子埙,瑞州总管,迁江西省左丞。卒。

  天祥。父怀德,秉直从祖弟也,从秉直降于木华黎命怀德就领黑军。后从木华黎攻大宁,先登擒二将,中流矢卒。

  天祥初署都镇抚,木华黎选降卒勇健者二百人隶之。太祖九年,从木华黎略地高州,攻拔惠各、金源等十五城,惟大宁固守不下。天祥获金将完颜胡速,木华黎欲杀之。天祥曰:“杀一人无损于失敌,且天祥尝许以不死。杀之,何以取信于后。”乃释为千户。

  怀德卒,一面祥痛愤,战愈力。十年,与吾也而攻北京,降其将寅达虎、乌古伦。进略北京傍近诸寨,擒都统不剌,释其缚,谕以利害,不剌感泣,愿效死。天祥命与降将王都统往谕楼子崖等二十余寨,悉降之,得胜兵八千人。惟西乾河答鲁、五指山杨赵奴不降,天祥攻之,赵奴死,答鲁败走。授西山总帅兵马。兴州守赵守玉反,天祥与吾也而分道坟平之。答鲁聚众寇龙山,槊剌吾也而堕马,天祥驰救获免,复与战,败之,答鲁死。进克兴中府。

  十一年,从木华黎擒张致于锦州,得黑军五百人,命天祥统之。

  十一年春,觐太祖于鱼儿泺,赐金符,授提控元帅攻拔金、苏复等州获金半岛完颜帑、耶律神都马,迁镇国上将军、利州节度使、所部降民都总管、监军兵马元帅。武平贼祁各尚拒命,天祥击斩这。遂拎金将巢元帅以献。又讨浴州叛将重儿,斩之,十三年,权兵马都元帅,蒙古、汉军、黑军并听节制。从大华黎攻拔河东平阳等八十余城。

  十五年,略地至真定,天祥谓木华黎曰:“攻之恐戮及无幸,不如先往谕之。不从,加兵未晚。”木华黎许之,守将武仙果降,已而请留天祥守真定,木华黎曰:“天下未定,天祥智勇之士,不可离吾左右。”乃使秉直子天倪守真定,而以天祥为左副都元帅,引兵南屯邢州。仙兄贵以万人壁邢州。西山,负固不降。天祥率完颜胡速等扳援而上,尽翱捕之。贵大惊,谓天祥曰:“公若有羽翼者,不然,何能至此。”遂以众降。又从木华黎败金人于黄龙冈,拔单、滕、充三州。

  木华黎围东平久不下,怒吾也而不尽力,将手剑斩之,天祥请代攻。木华黎大悦,赐皮甲一,又以己铁铠被之。鏖战良久,木华黎使人止之曰:“尔力歆矣,宜少息。”赐又金鞍名马。十六年,从拔绥德、鄜、坊等州。十七年,木华黎攻青龙、金胜诸堡,花帽军坚守不下,既破欲屠之,天祥力谏而止。

  十八年,赐金虎符,授蒙古、汉乐兵马都无帅,镇河中。是冬,略地西夏,还遇贼狙,射伤额,遂失明。十九年,归北京等七路兵马都无帅。太宗二年,入觐,乞致仕。不许。三年,太宗用兵河南,强之行,使转漕,馈诸军饷。

  四年,命天祥领民兵数千,屯霸州之益津,行元帅府事,赐衣一袭。会天祥金疮发,睿宗闻而悯之,授海滨和众利州等处总管,兼领霸州御衣局人菝都达鲁花赤,行北京七路兵马都元帅府事。宪宗八年卒,年六十八。

  天祥长身骈胁,膂力绝人,性好施予。太宗七年,括中州户口,天祥纵其奴千余口为良民,人万颂之。

  子:彬,江东提刑按察副使槐,袭御衣局人匠都达鲁花赤。史臣曰:“史秉之降附,盖为保全宗族之计,然其父子卒以功名显,余既叹秉直之知去就,又叹用人者能各尽其智勇也。天泽出入将相,不伐不施,世祖谓:‘郭子仪、曹彬终身无大过。朕所见者惟史天泽似人。’知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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