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6)
时间:2023-05-25 作者:脱脱|阿鲁图 点击:次
昔舜以匹夫为天子,瞽叟以匹夫为天子父,受天下之养,岂不足于穷约哉?而瞽叟犹不悦。自常情观之,舜可以免矣,而舜蹙然有忧之,举天下之大无足以解忧者。徽宗皇帝身享天下之奉几三十年。钦宗皇帝生于深宫,享乘舆之次,以至为帝。一旦劫于仇敌,远适穷荒,衣裘失司服之制,饮食失膳夫之味,居处失宫殿之安、妃嫔之好,动无威严,辛苦垫隘。其愿陛下加兵敌国,心目睽睽,犹饥渴之于饮食。庶几一得生还,父子兄弟相持而泣,欢若平生。引领东望,九年于此矣。夫以疏贱,念此痛心,当食则嗌,未尝不投箸而起,思欲有为,况陛下当其任乎?而在廷之臣,不能对扬天心,充陛下仁孝之志,反以天子之尊,北面仇敌。陛下自念,以此事亲,于舜何如也?
且群臣智谋浅短,自度不足以任大事,故欲偷安江左,贪图宠荣,皆为身谋尔。陛下乃信之,以为必持是可以进抚中原,展省陵庙,来归两宫,亦何误耶!
万世不磨之辱,臣子必报之仇,子孙之所以寝苫枕戈,弗与共天下者也;而陛下顾虑畏惧,忘之不敢以为仇。臣下僣逆,有明目张胆显为负叛者,有协赞乱贼为之羽翰者,有依随两端欲以中立自免者,而陛下顾虑畏惧,宽之不敢以为讨。守此不改,是祖宗之灵,终天暴露,无与复存也;父兄之身,终天困辱,而求归之望绝也;中原士民,没身涂炭,无所赴诉也。陛下念亦及此乎?
五安石轻用己私,纷更法令,弃诚而怀诈,兴利而忘义,尚功而悖道,人皆知安石废祖宗法令,不知其并与祖宗之道废之也。邪说既行,正论屏弃,故奸谀敢挟绍述之义以逞其私,下诬君父,上欺祖宗,诬谤宣仁,废迁隆祐。使我国家君臣父子之间,顿生疵疠,三纲废坏,神化之道泯然将灭。遂使敌国外横,盗贼内讧,王师伤败,中原陷没,二圣远栖于沙漠,皇舆僻寄于东吴,嚣嚣万姓,未知攸底,祸至酷也。
若犹习于因循,惮于更变,亡三纲之本性,昧神化之良能,上以利势诱下,下以智术干上。是非由此不公,名实由此不核,赏罚由此失当,乱臣贼子由此得志,人纪由此不修,天下万事倒行逆施,人欲肆而天理灭矣。将何以异于先朝,求救祸乱而致升平乎?
末言:
陛下即位以来,中正邪佞,更进更退,无坚定不易之诚。然陈东以直谏死于前,马伸以正论死于后,而未闻诛一奸邪,黜一谀佞,何摧中正之力,而去奸邪之难也?此虽当时辅相之罪,然中正之士乃陛下腹心耳目,奈何以天子之威,握亿兆之命,乃不能保全二三腹心耳目之臣以自辅助,而令奸邪得而杀之,于谁责而可乎?臣窃痛心,伤陛下威权之不在己也。
高闶为国子司业,请幸太学,宏见其表,作书责之曰:
太学,明人伦之所在也。昔楚怀王不返,楚人怜之,如悲亲戚。盖忿秦之以强力诈其君,使不得其死,其惨胜于加之以刃也。太上皇帝劫制于强敌,生往死归,此臣子痛心切骨,卧薪尝胆,宜思所以必报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仇为大恩乎?
昔宋公为楚所执,及楚子释之,孔子笔削《春秋》,乃曰:"许侯盟于薄,释宋公。"不许楚人制中国之命也。太母,天下之母,其纵释乃在金人,此中华之大辱,臣子所不忍言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辱为大恩乎?
晋朝废太后,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天下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则引远而去。今阁下自睹忘仇灭理,北面敌国,以苟宴安之事,犹偃然为天下师儒之首。既不能建大论,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谀柄臣,希合风旨,求举太平之典,又为之词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
宏初以荫补右承务郎,不调。秦桧当国,贻书其兄寅,问二弟何不通书,意欲用之。宁作书止叙契好而已。宏书辞甚厉,人问之,宏曰:"政恐其召,故示之以不可召之端。"桧死,宏被召,竟以疾辞,卒于家。
著书曰《知言》。张栻谓其言约义精,道学之枢要,制治之蓍龟也。有诗文五卷、《皇王大纪》八十卷。
宁字和仲,以荫补官。秦桧当国,召试馆职,除敕令所删定官。秦熺知枢密院事,桧问宁曰:"熺近除,外议云何?"宁曰:"外议以为相公必不为蔡京之所为也。"迁太常丞、祠部郎官。
初,以宁父兄故召用,及寅与桧忤,乃出宁为夔路安抚司参议官。除知澧州,不赴。主管台州崇道观,卒。
安国之传《春秋》也,修纂检讨尽出宁手。宁又著《春秋通旨》,以羽翼其书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