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志第六十三(4)
时间:2023-05-19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腰舆。制以香木。后背作山字牙,嵌七宝装云龙屏风,上施金圈焰明珠,两傍引手。屏风下施雕镂云龙床。坐前有踏床,可贴锦褥一。坐上貂鼠缘金锦条褥,绿可贴方坐。 象轿。驾以象。凡巡幸则御之。 职官以下车舆,除不得用龙凤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装饰银螭头绣带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狮头绣带青幔,六品至七品用素云头求带青幔,庶人黑袖齐头平顶皂幔。鞍辔,一品许饰以金玉,二品、三品饰以金,四品、五品饰以银,六品以下饰以鍮石铜铁。 中统元年九月,初置拱卫仪仗。至元八年,造内外仪仗。延祐七年十二月,英宗即位,始造卤簿。平章政事拜住进卤簿图,帝以唐制用万二千三百人为耗财,定大驾为三千二百人,法驾二千五百人。至治元年,卤簿成。其目:曰仪仗,曰崇天卤簿,曰外仗,曰仪卫。 皂纛,国语读如秃。建缨于素漆竿,凡行幸。则先驱建纛,夹以马鼓。居则置纛于月华门西之隅室。 绛麾,金涂竿,上施圆盘朱丝拂,三层,紫罗袋韬之。 金节,制如麾,入层,韬以黄罗云龙袋。 引导节,金涂龙头朱漆竿,悬五色拂,上施铜钹。 朱雀幢,制如节而五层,韬以红绣朱雀袋。 青龙幢,制如前,韬以碧绣青龙袋。 白虎幢,制如前,韬以素绣白虎袋。 玄武幢,制如前,韬以皂绣绸玄武袋。 犦槊,制如节。顶刻犦牛苜,有袋,上加碧油。 绛引幡,四角,朱绿盖,每角垂罗文杂佩,系于金铜钩竿,竿以朱饰,悬五色间晕罗,下有横木板,作碾玉文。 告止幡,绯帛错彩为告止字,承以双凤,立仗者红罗销金升龙,余如绛引。 传教幡,制如告止幡,错绿为传教字,承以双白虎,立仗者白罗绛云龙。 信幡,制如传教幡,错彩为信字,承以双龙,立仗者绘飞凤。 黄麾幡,制如信幡,错彩为黄麾篆。 龙头竿绣氅,竿如戟,无钧,下有小横木,刻龙头,垂朱绿盖,每角缀珠佩一带,带末有金铜铃。 围子,制以金涂攒竹杖,首贯铜钱,而以紫绢冒之。 副竿,制以木,朱漆之。 火轮竿,制以白铁,为小车轮,建于白铁竿首。轮及竿皆金涂之,上书西天咒语,帝师所制。常行为亲卫中道,正行在劈正斧之前,以法佛卫,以祛邪僻,以镇轰雷焉。盖辟恶车之意也。 豹尾竿,制如戟,系豹尾,朱漆竿。 宝舆方案,绯罗销金云龙案衣,绯罗销金蒙榇复,案傍有金涂铁鞠四,龙头竿结缓二副之。 香登,朱漆案,黄罗销金云龙案衣,上设金涂香炉一、烛台二,案旁金涂铁鞠四,龙头竿结绶二副之。 香案,朱漆案,绯罗销金云龙案农,上设金香炉、合一,余同香登,殿庭陈设。则除龙头竿结绶。 诏案,制如香案。 册案,制如前。 宝案,制如前。 表案。制如香案,上加矮阑,金涂铁鞠四,竿二副之,绯罗销金蒙复。 礼物案,制如表案。 交椅,银饰之,涂以黄金。 杌子,四脚小床,银饰之,涂以黄金。 鸣鞭。绿柄,鞭以梅红丝为之,梢用黄茸而渍以蜡。 鞭桶,制以紫絁表,白绢里,皮缘两末。 蒙鞍,青绵缘,绯锦复。 水瓶,制如汤瓶,有盖,有提,有嘴,银为之,涂以黄金。 鹿卢,制如叉字,两头卷,涂金妆钑,朱丝绳副之。 水盆,黄金涂银妆钑为之。 净巾,绯罗销金云龙,有里。 香球,制以银,为座上插莲花炉,护士罩以圆球,镂缌缦旋转文于上,黄金涂之。 香合,制以银,径七寸,涂黄金钑云龙于上。 金拂,红秋牛尾为之,黄金涂龙头柄。 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 唾盂,制以银,形圆如缶,有盖,黄金涂之。 外办牌,制以象牙,书国字,背书汉字,填以金。 外备牌,制如前。 中严牌,制如前。 时牌,制同外备而小。 板位,制以木,长一尺二寸,阔一尺,厚六分,自髹黑字。 大伞,赤质,正方,四角铜螭首,涂以黄金,紫罗表,绯绢里。诸伞盖,宋以前皆平顶,今加金浮屠。 紫方伞,制如大伞而表以紫罗。 红方伞。制如大伞而表以绯罗。华盖,制如伞而圆顶隆起,赤质,绣杂花云龙,上施金浮屠。曲盖,制如华盖,绯沥水,绣瑞草,曲柄,上施金浮屠。 |